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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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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WP:HOAX,找不到任何相关信息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9月2日 (日) 02:33 (UTC)[回复]
(×)删除蔷薇少女既视感-Mys 721tx(留言) 2012年9月2日 (日) 02:35 (UTC)[回复]
(×)删除:同上。——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09:25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4: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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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Jimmy Xu  ·  · 2012年9月2日 (日) 02:41 (UTC)[回复]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0日 (一) 02: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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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Jimmy Xu  ·  · 2012年9月2日 (日) 02:41 (UTC)[回复]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0日 (一) 02: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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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Jimmy Xu  ·  · 2012年9月2日 (日) 02:42 (UTC)[回复]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0日 (一) 02: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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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Jimmy Xu  ·  · 2012年9月2日 (日) 02:42 (UTC)[回复]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0日 (一) 02: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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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Jimmy Xu  ·  · 2012年9月2日 (日) 02:42 (UTC)[回复]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0日 (一) 02: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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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此人知名度不足, 怀疑是个人宣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Zzzto留言2012年9月2日 (日) 03:45 (UTC)[回复]
(×)删除:知名度不够。——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09:25 (UTC)[回复]

应依关注度程序处理,暂时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4: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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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原创内容或侵权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9月2日 (日) 04:00 (UTC)[回复]
(×)删除:侵权。——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09:24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4: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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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原创内容或侵权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9月2日 (日) 04:03 (UTC)[回复]
(×)删除,应该是侵权 --Thewallhut:
(×)删除:侵权。——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09:23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4: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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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内容太过矮小精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语句不通顺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请留言呐亲 2012年9月2日 (日) 05:57 (UTC)[回复]
(○)保留:同上。CVS留言2012年9月3日 (一) 08:55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4: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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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恶搞:除了这里有个在读学生叫徐松,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加州工业大学(California State Polytechnic University)均查无此人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9月2日 (日) 07:53 (UTC)[回复]
(×)删除,连院校名加州理工州立大学都写错--Dragoon16c留言2012年9月2日 (日) 08:20 (UTC)[回复]
我认为不是恶搞,因为其论文确实可以查到。不过此人写了很多自我宣传的东西,连维基教科书里都有。除了论文中出现这个名字外,其余就难以找到参考资料了,所以支持(×)删除--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3日 (一) 01:07 (UTC)[回复]
(×)删除:同上。——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09:19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4: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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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余绮华只是一所小学的一名教师,重要性不大、知名度也不足(不是说见报、上电台一两次就是知名人士)。虽然她也是工联会和教总成员,但在组织内只是会员、代表性也不足。并且相信只是部分网民"兴之所至",才建立此等用以"恶搞"他人的页面。全部因素都显示其页面应速删,故提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Zzzto留言2012年9月2日 (日) 09:11 (UTC)[回复]
(○)保留,有不少用户认为有报导就要写入百科(此票仅代表那些用户投票,并不代表本人立场)--Dragoon16c留言2012年9月2日 (日) 09:36 (UTC)[回复]
(!)意见暂时条目只集中在拍台骂人一事上, ,但余为“国民小先锋副主席”,曾多次就该组织之活动接受访问,应予扩充; 其他来源:小学国民小先锋枪操惹争议 家长议员斥灌输武力 促取消国民小先锋中共组织 名校播种--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2日 (日) 10:56 (UTC)[回复]
(○)保留伟大的爱国教育家、国民小先锋副主席北极企鹅观赏团留言2012年9月2日 (日) 11:13 (UTC)[回复]
(○)保留 有关注度,她曾经参选立法会,亦曾被广大报章报道,比起一般小学教师更有关注度,看来只是阁下多心而已。--Curveatoms留言2012年9月2日 (日) 14:30 (UTC)[回复]
(○)保留:同上。CVS留言2012年9月3日 (一) 08:12 (UTC)[回复]
(○)保留:国民小先锋副主席这罪名应该有足够关注度。--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4日 (二) 00:37 (UTC)[回复]
(!)意见:请注意:用“罪名”这字眼有不妥 Zzzto留言2012年9月4日 (二) 04:55 (UTC)[回复]
(?)疑问:粤语中的“拍台”是不是普通话的“拍桌子”意思?——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08:58 (UTC)[回复]
是的--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4日 (二) 09:05 (UTC)[回复]
我觉得应该把“拍台”改为“拍桌子”,因为这是中文维基百科,应该使用现代标准汉语。--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13:34 (UTC)[回复]
条目中本来就是写拍台,而非柏台;台及台均现代标准汉文,并非单纯粤语。为释疑虑,本人将之改为拍案。CVS留言2012年9月5日 (三) 04:43 (UTC)[回复]
拍案,差不多可以在文言文维基用了--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6日 (四) 02:23 (UTC)[回复]
只有“拍案”,没有“叫绝”XD--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6日 (四) 09:33 (UTC)[回复]
台虽然是现代汉语,但是“拍台”词语是粤语和闽南语常说。故依据此,我觉得有必要将正文中的拍台改为拍桌子,新闻参考注释保持不变。--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8日 (六) 12:55 (UTC)[回复]
(○)保留:曾参加2008年立法会选举,怎可说知道度不足,加上是爱国教育家、国民小先锋副主席,保家卫国的典范,令人敬佩。留言2012年9月4日 (一) 08:12 (UTC)[回复]
(!)意见经过诸位热心讨论后,Zzzto认为本条目有存在价值。感谢各位提供意见。若管理员许可,请协助结束本次讨论。Zzzto留言2012年9月7日 (五) 16:17 (UTC)[回复]

首先感谢你提出疑问。

“台/台/台”都是“桌子”的意思。两个字词都有应用于现代标准汉语,而非只是某种方言的专有/固有词。 至于“拍台”还是“拍桌子”,敝人愚见,比较少听到操普通话/国语时说“Pāi Tái”,就算敝人说普通话,也会自动说“Pāi Zhuōzi”而非“Pāi Tái”,而说粤语/客家话时则说“拍台”。 通过百度搜寻,输入“拍桌子”可找到有关“拍桌子/拍台”的条文;输入“拍台”即找不到相关。

可见“拍桌子”是现代标准汉语的用法,而“拍台”则是非现代标准汉语的常用用法。(注意:不代表“拍台”是方言词) 以上只是敝人愚见,祇供参考,敝人亦非汉语/语言学专家,如何之处,敬祈指正。Zzzto(留言) 2012年9月7日 (五) 16:44 (UTC)

--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8日 (六) 12:55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4:48 (UTC)[回复]

30天仍挂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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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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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新天地 (杂志)"”——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缺乏关注度。CVS留言2012年9月3日 (一) 08:53 (UTC)[回复]
(○)保留:发行量达20,000的双语月刊。--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3日 (一) 09:04 (UTC)[回复]
(×)删除:缺乏知名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7日 (五) 02:29 (UTC)[回复]

无共识无共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29日 (六) 22:4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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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胡春明"”——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缺乏关注度。CVS留言2012年9月3日 (一) 08:52 (UTC)[回复]
(×)删除:维基不是这么玩的。——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留言2012年9月4日 (二) 08:14 (UTC)[回复]
(×)删除:缺乏知名度。——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09:11 (UTC)[回复]
(×)删除:缺乏知名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7日 (五) 02:29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4: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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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鱼腩部队"”——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再说,球赛胜负纪录,有客观数据可查,岂能说“肯定是个人观感”?
不过,现在提删理由是“原创研究”还是“关注度不足”?--123.202.69.27 2012年9月3日 (一) 06:05 (UTC)
要质疑一个普遍认知的观念为原创,举证责任实在不在倾向保留的一方(无罪者实无责任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自己找证据证明原来这世间并没有这观念,体育新闻没使用过这词吧;要不,就连同这些一并全删掉吧--123.202.69.27 2012年9月3日 (一) 07:32 (UTC)
(:)回应 原创指的是“喻弱旅像鱼腩般容易攻击,且容易“吃掉””这句, 及指某国或某队为“鱼腩”的内容--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3日 (一) 07:44 (UTC)[回复]
要不要顺道也删除这些不适合维基的部分?--123.202.69.27 2012年9月3日 (一) 07:32 (UTC)
  • (○)保留并恢复原貌,英文维基也有同类列举,并无问题。至于“先应该说明“鱼腩部队”源于广东话”这点,条目早已有“粤语俚语”的分类。体育新闻也大量使用这词,已属语言的一部分,有多个外语版本。而如果队伍被视为鱼腩,是因为在赛事上表现太弱,球赛胜负纪录必然能反映出这一点;反之,如果队伍每战必胜,客观地也就绝对不会被指为鱼腩。--Xtctjames留言2012年9月6日 (四) 21:30 (UTC)[回复]
    • (:)回应:请说明为什么“英文维基也有同类列举”就等于“无问题”。我们不能无视维基可供查证的方针,一场比赛输多少球,或者一个赛季输多少场才算“鱼腩部队”,根本没有既定或客观的定义。原创研究必须删除。--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7日 (五) 01:08 (UTC)[回复]
我解释你听,打个比喻,“很烂”是一个现代的新词,这词有它的界说,意思就是“差得很”。虽然界说并没有订明10场输7场是烂,还是10场输8场才算烂。但这并不影响这词客观存在的事实和使用。如果某甲认为波特兰拓荒者这球队很烂(很差),但乙方认为波特兰拓荒者还不算太烂。这都并不影响使用者对这词的理解,他们同样都理解“很烂”是很差的意思,并没矛盾,他们只是对波特兰拓荒者的看法不一样,而不是对“很烂”这词的看法不一样(看,不知不觉原来换了个命题 ^^")。
如果使用你们前述的逻辑,就会说“由于界说并没有订明10场输7场是烂,还是10场输8场才算烂,所以本无‘很烂’这概念的存在,只是原创研究”了。
如果“鱼腩部队”这词并不存在,或者没有客观定义,那么如果你参赛,有人在赛前评述里写道“你是鱼腩部队”,你不必生气,因为这好比在写“你是●○※◎”,是个毫无意义的述句。但如果人家说你是鱼腩部队而使你产生一些感受的话,那就是你对“鱼腩部队”这概念的定义和认知在发生著作用,而且你的认知跟公众是一样的,因为即使公众认为鱼腩就是弱队,你却认为鱼腩是强队,你仍然是不会因此而生气的--123.202.69.27 2012年9月7日 (五) 05:53 (UTC)
我说要删除的是列举例子的部分,正如阁下所指路人甲可能觉得某队是鱼腩,路人乙未必就能认同,所以列举出来的鱼腩部队属原创研究。至于剩下来的词解,由于维基百科不是词典,不建议保留。--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8日 (六) 00:26 (UTC)[回复]
你的论点和理据均薄弱,逻辑欠奉--123.202.69.27 2012年9月8日 (六) 05:20 (UTC)
书生,这条目原来的版本,规格跟en:Underdog (competition)相仿,并不像词解,请留意编辑历史--123.202.69.27 2012年9月7日 (五) 05:53 (UTC)
  • 以关注度为由,提删一个有七个外语版本的条目,一开始已经是勉强;质疑一个已普遍认知的观念有没有定义,一开始已经是在这个社会中自我放遂。我来问你,“弱队”的定义又是什么?如果“弱队”一词没有清楚明确标明输多少场才是弱队(输7场强?输8场弱?),那么这世上有没有“公认的弱队”这回事?你们用的就是这种逻辑--123.202.69.27 2012年9月7日 (五) 05:31 (UTC)
  • (!)意见鱼腩部队并没有英文,连至underdog是错误的--Dragoon16c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6:55 (UTC)[回复]
太勉强了吧你?按你的逻辑,冷面笑匠也不应该对应于en:Deadpan,应该找个叫cool face Laugh craftsman的条目来对应对不?give me a hand就更加是“给我一只手”(Toy story第一集也证明了这一点 :D),译做“帮我一下忙”一定是错的了。别闹笑话好不好?--123.202.69.27 2012年9月9日 (日) 08:22 (UTC)
An underdog is a person or group in a competition, frequently in electoral politics, sports and creative works, who is popularly expected to lose。中国足球都写成鱼腩部队,别搞笑啦--Dragoon16c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10:26 (UTC)[回复]
即使采用你这里举出的定义,仍然涵盖体育范畴。事实上,香港人但凡有两阵对垒的情况而当中有明显的只是陪跑的弱势参加者(包括最近的选举,或者当年英阿两国的福岛战役),这词已经派得上用场的了。君不见古时用于辞官的用词“挂冠”,今天也广泛用于平民的辞职,甚至衍生出足球员退役时用的“挂靴”。没有香港人把这词用在打仗上,只是香港人没有机会领军参战而已。
不过,讨论还没达到共识,你就把条目四年以来大量编辑的贡献的内容(包括wiki link)全数删除(当中有些编辑者也是管理员),这未必太横霸了吧?你看看你改动后的版本内文:“鱼腩部队简称鱼腩,是运动术语,通常指该球队)”←连括号格式都搞乱,多卤莽草率!这很难说是一种贡献。这对维基来说,不能算是一种健康和有益的做法。--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4:00 (UTC)

饭饭还要坚持恢复没开括号只有关括号的版本(“鱼腩部队简称鱼腩,是运动术语,通常指该球队)”),这说明你们根本没有阅读。整体来说,你们理据上辩不过人家,就离开讨论,一味全盘删除,这是很野蛮的行为(饭饭你以前不是这样的)--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6:12 (UTC)

已删掉了那括号,多谢提醒。--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10日 (一) 06:20 (UTC)[回复]
重点是,这确实反映了你们的行动缺乏阅读,流于卤莽。
还有,之前我把条目扩充成“鱼腩部队(简称鱼腩)一词通常指竞争中数阵对垒时,其中实力明显偏低,不足以影响比赛的整体战绩的一方。常见于运动赛事的评述及体育新闻用来指称比赛成绩差、实力太低的参赛者或队伍。跟他们对战,往往会成为一些稍强的队伍取分的好机会。”比之现时版本(鱼腩部队简称鱼腩,是运动术语,通常指该球队的实力太低,不足以影响比赛的整体战绩,同时亦是一些稍强的队伍取分的好机会。)是一种扩充,而且内文论点,跟是次讨论没有抵触,你这都回退了?真要这么蛮干?我印象中,你以前是个可以讲道理的人--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6:24 (UTC)
要说的已经说了,似乎坚持要列举例子的只有阁下一人。词解怎么写,我没有意见,反正迟早都要移动到维基词典。--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10日 (一) 06:37 (UTC)[回复]

似乎坚持要列举例子的只有阁下一人

保留票有四票,删除票有两票。而且都是客观第三者自发的,不是我私下拉票拉来的(我从来只在讨论页跟人对话,在维基也不党不群,一切只是用逻辑、论证和理据来解决)

六票了--123.202.69.27 2012年9月16日 (日) 09:46 (UTC)
你这样让我有点想取消投票......--宇帆(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10:05 (UTC)[回复]

词解怎么写,我没有意见

你说你没有意见,可你们两人一再坚持全数删除四年来很多人贡献的编辑内容,且这讨论里并没看到已达致这做法的共识。你们还要说这对维基是一种改善和贡献吗?我虽然有坚持,以前给你合并和改善你建的条目时,那时的讨论中,你觉得我是个蛮不讲理的人吗? 再要不然,你也可以回答下面的讨论,看看论证的结果--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6:44 (UTC)

请假定善意编辑。--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10日 (一) 06:39 (UTC)[回复]
我已假定你是讲道理的(我确实见过你讲通理),所以才继续跟你对话。而上面的“卤莽”的指称,是由你们已做过的事情得来的结论(内文都不看就全删,有编辑历史可查)--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6:47 (UTC)
这项回退,你说是“移除非可靠来源”,但那其实即使不作为来源,也可以作为一种伸延阅读来保留。至于连wiki link也移除了,更完全不是讨论所达到的共识,如何善意假设这些动作?--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6:58 (UTC)
  • 换个说法,如果要把Underdog条目译成中文,你来说该能用哪个使用率和关注度比鱼腩部队高的中文标题?因为多人投保留票,条目不能顺你们心得以删除,就要来消灭条目内容,矮化条目素质,来玉石俱焚吗?这未必太不君子了--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6:34 (UTC)
  • 如果要把Underdog条目译成中文,你来说该能用哪个使用率和关注度比鱼腩部队高的中文标题?--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6:50 (UTC)
是的,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共识,不过现在哪项讨论共识支持以下这两个举动了?:
这项回退,你说是“移除非可靠来源”,但那其实即使不作为来源,也可以作为一种伸延阅读来保留,这合乎维基习惯做法,上面的讨论也没有共识说要删这外部链接。至于连wiki link也移除了,更完全不是讨论所达到的共识,如何善意假设这些动作?--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7:02 (UTC)
还有,你把这个版本:

鱼腩部队(简称鱼腩)一词通常指竞争中数阵对垒时,其中实力明显偏低,不足以影响比赛的整体战绩的一方。常见于运动赛事的评述及体育新闻用来指称比赛成绩差、实力太低的参赛者或队伍。跟他们对战,往往会成为一些稍强的队伍取分的好机会。

回退成这个版本

鱼腩部队简称鱼腩,是运动术语,通常指该球队的实力太低,不足以影响比赛的整体战绩,同时亦是一些稍强的队伍取分的好机会。

这又是一种扩充、改善和贡献吗?--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7:04 (UTC)
  • 我再问你,如果要把Underdog条目译成中文,你来说该能用哪个使用率和关注度比鱼腩部队高的中文标题?--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7:02 (UTC)
那么如果把Underdog条目,按英文原文内容和格式译成中文版取胜机会极微的一方,你就没意见了吗?那将会非常搞笑喔 :D
还有,如果译到en:Underdog_(competition)#Sports,如何避免被你用前述的理由整个部分全删除?
如果真有人这样做,恐怕那新条目两秒就被人提请到这里来讨论了,到时你又会给什么意见或者投什么票?鱼腩部队却存在了四年,有意见的,就这里三个人。
再说,即使“取胜机会极微的一方”这定义真的正确,也流于执一废百,何况不正确。鱼腩其实绝对可以用于个人,以及体育以外的竞争。打麻将时说某某人是鱼腩的说法,已经不是普通的普遍,是非常的普遍了(Nivekin也说“绝多时间‘鱼腩’是赌桌上的术语”了),也有用于政治竞选上,你还要继续表现得好像没听过和不知道吗?
还有,前面问及你那三项回退的理据,你能回答吗?还是只是一味漠视,然后等人重新扩充时继续不问情由地回退吗?
你就真要三言两语就铁了心,漠视这一切大量来自事实的理据吗?就为了一已的意气,坚持要对维基作那么不建设性的删除动作吗?--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7:29 (UTC)
可以考虑将“鱼腩”(不是鱼腩部队)迁移到香港粤语#惯用语。--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10日 (一) 07:44 (UTC)[回复]
如果这样做,“Category:粤语俚语”是不是全都要如法处理?
况且,粤语俚语“鱼腩”和“鱼腩部队”根本就是一体的,正如英文child和children的分别。
我实在不想得罪,但你提的理据真的越来越薄弱,Ad hoc越来越多,且大都建基于你的错误理解(即使“一方”一词,也绝可用于个人,不信听听乒乓球单打或网球单打的评述)。原条目保留,就会让你觉得很没面子吗?窃以为,能承认错误,从善如流,觉今是而昨非,才是大丈夫的学术道德勇气的表现--123.202.69.27 2012年9月10日 (一) 07:54 (UTC)
本人只是想略尽绵力,删除那些本人认为不应该存在于维基的条目,讨论中一定有正反双方的意见,阁下犯不着人身攻击。--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10日 (一) 08:13 (UTC)[回复]
抱歉让你不开心了,不过如果把一个观念的单数说法和众数说法当成两个不同的观念,要指出这问题,我也实在想不出用哪种说法才能让被指出理解错误者感到快乐,你就当是我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低下吧--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3:25 (UTC)

中国足球都写成鱼腩部队,别搞笑啦

所以你做了这项这项回退?

体育新闻媒体则说国足仍是鱼腩,根廷与赢了阿尔巴尼亚的友谊赛,传媒形容为阿根廷大胜擒鱼腩,连阿尔巴尼亚国家足球队条目也有“阿尔巴尼亚长期以来都是欧洲鱼腩部队之一”的字眼,韩国队以10-0狂胜菲律宾,传媒形容为韩国10球大胜鱼腩,还有“鱼腩部队卢森堡”

还有中华台北因朝鲜放弃参赛,以外围赛次名身份获得替补资格,但一如外界所料是“鱼腩部队”。首战便大败给韩国○比四欧洲足坛"鱼腩悲剧" 圣马力诺10场净丢53球俄罗斯稳食鱼腩安道尔瑞典U21将主场迎战鱼腩部队马耳他小国足闷和鱼腩东帝汶关岛、萨摩亚、菲律宾……,不胜枚举。

其实已经成为了语言的一部分的词汇,并不需要这样提证(要不要也质疑一下快乐条目的客观性?)

那么,如果我回退你的和回退,你还会不会反对?还是君子一点,自己犯的错自己来修正,留给你自己来回退?

要不是这一次的机会,我也不知道原来有那么多内地简体字媒体都在使用“鱼腩”一词--123.202.69.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3:25 (UTC)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21日 (五) 21: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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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加域"”——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11准则,已由User:Jimmy xu wrk快速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3日 (一) 23:00 (UTC)[回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2日 (日) 10:44 (UTC)[回复]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消费者直购系统拉卡拉歌连臣角惩教所步操乐队葛世荣。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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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2日 (日) 11:10 (UTC)[回复]
:建议(×)删除,并另建咬合条目。--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3日 (一) 08:22 (UTC)[回复]
(○)保留:已经扩充。CVS留言2012年9月3日 (一) 08:34 (UTC)[回复]
(!)意见:本人对现条目命名有相当保留。Occlusion根据网上词典应翻译为“咬合”,而且日文维基亦采用这汉字。--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4日 (二) 00:45 (UTC)[回复]
(!)意见:不知道对咬牙此用法是否于其他地方流行,惟于词典中,比较常见的名称的确为咬合,或者需要再行讨论是否需要进行条目移动。CVS留言2012年9月4日 (二) 02:26 (UTC)[回复]

已移动至咬合。--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4: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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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2日 (日) 11:10 (UTC)[回复]
(○)保留:已经扩充。CVS留言2012年9月3日 (一) 08:22 (UTC)[回复]
(×)删除:同上。——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09:19 (UTC)[回复]

已非小小作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4: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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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2日 (日) 11:11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4: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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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文不对题,根本是中华民国国旗的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2年9月2日 (日) 11:51 (UTC)[回复]

(×)删除: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从来不是什么台湾省省旗,完全是杜撰的--Leong0083留言2012年9月2日 (日) 13:19 (UTC)[回复]

(×)删除快快砍掉吧!!!!这根本就是一个硬ㄠ的东东!!!砍吧!!大家说对不对!!ltdccba--Jason--Lin-> 2012年9月5日 (三) 14:17 (UTC)[回复]

(×)删除:同上。——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09:21 (UTC)[回复]

(×)删除:拼凑恶搞之垃圾。--WildCursive留言2012年9月5日 (三) 02:52 (UTC)[回复]

  • 这种标题是有意矮化人家了,况且本无台湾省省旗这事件,应该白纸保护--123.202.69.27 2012年9月8日 (六) 05:54 (UTC)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4: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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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培正同学总会。极大量重复资料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2日 (日) 15:19 (UTC)[回复]
(±)合并培正中学。--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3日 (一) 00:56 (UTC)[回复]
(±)合并到香港培正中学:同上。——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09:21 (UTC)[回复]
(:)回应培正中学是消歧义页......--Nivekin请留言 2012年9月4日 (二) 09:34 (UTC)[回复]
(:)回应,那就合并到香港培正中学--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13:36 (UTC)[回复]

共同参考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9/03#培正同学总会之意见后,已将同学会本身的相关事项并入香港培正中学,又考量链入页面几乎皆为培正自身相关条目,故并入后删除此页面。--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0日 (一) 04:5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