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用户讨论:派特小编辑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您好,派特小编辑!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以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权问题解答
贡献内容必须是您所著或获得授权
并同意在CC-by-sa-3.0和GFDL条款下发布
手册
手册
问号
问号
有问题?请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记:讨论后要签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个波浪纹“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Ben.mq 2017年10月18日 (三) 06:29 (UTC)[回复]

用户查核通知

[编辑]
您好,一名维基用户对您的账号提请了用户查核,因为您可能违背了傀儡方针。您可以在了解相关方针后,前往用户查核请求页面发表您的意见。-- Pz. VI Ausf.B-II·內定、欽點 按照基本法 2017年10月19日 (四) 16:16 (UTC)[回复]
如果您确有违反维基百科相关政策的行为,请知悉:社群对初犯、尚未意识到错误的新手或保证不再犯者比较宽容。然而滥用多个账号是非常重大且需要处理的行为,应严肃待之。

询问

[编辑]

我该如何回复您用户查核相关内容,以利后续的编辑动作

江世明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江世明”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 Pz. VI Ausf.B-II·內定、欽點 按照基本法 2017年10月19日 (四) 16:21 (UTC)[回复]

江世明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Z7504留言2017年10月21日 (六) 23:45 (UTC)[回复]

封禁申诉

[编辑]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User:黄沛瑜为我的原本账户,但我不想使用本名,所以重新办一个账户使用,旧账号不会再使用了,User:派特小编辑是我目前唯一的账户,本人为新手江世明编辑若有不妥我可以接受指导与修改。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调整封禁。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请注意遵守傀儡方针,正确标示您的原帐号。
  处理人:Kuailong 2017年10月26日 (四) 14:16 (UTC)[回复]
@nbfreeh从日志和贡献记录来看,该用户的解释可以成立,是否同意再给一次机会?--Kuailong 2017年10月26日 (四) 04:57 (UTC)[回复]
@Kuailong同意,同时提醒派特小编辑在更换账户时要做好相应的标记以免引起误会。--Nbfreeh 2017年10月26日 (四) 13:34 (UTC)[回复]

黄识轩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PatrollerAAAA讨论|留名2017年10月31日 (二) 09:0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