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王全璋
外观
王全璋曾于2013年4月14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
王全璋曾于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新闻动态”栏位。 |
本条目必须遵守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缺乏来源或来源不可靠的负面内容必须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的内容。在移除这些资料时不受到回退不过三原则的规范。 如果您是本条目的主角,请参见关于您本人的条目及自传。如发现条目主角编辑条目时,请参见处理条目主角所作的编辑。 |
本条目与高风险主题在世人物传记相关,故适用高风险主题流程及相关规范。持续或严重抵触维基百科五大支柱或方针指引的编者可被管理员封锁或实施编辑限制。用户在编辑本页面前应先参阅高风险主题相关规范。 |
本条目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丙级。 本条目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
---|---|---|---|---|---|---|---|---|---|---|---|---|---|---|---|---|---|---|---|---|---|---|---|---|---|---|---|---|---|---|---|---|---|
|
请不要使用大纪元等不可靠来源
[编辑]如题。--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09:28 (UTC)
- 注意,博客与大纪元都不是可靠来源,请补充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58 (UTC)
- 支持,大纪元网站本身就具有偏见,不符合中立性准则,不应作为可靠来源使用。--本命takane(留言) 2017年11月10日 (五) 01:10 (UTC)
- 文中还留着这么多大纪元的引用,对条目客观性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马不停蹄(留言) 2018年12月27日 (四) 05:02 (UTC)
添加POV模板
[编辑]此条目的中立性有问题,过度攻击中国政府,而倾法轮功。请尽速改善——娜娜(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23:41 (UTC)
- 这条目 是中国律师 声援中国律师,哪里偏向法轮功?注意您使用傀儡是否符合傀儡方针,是否揭露?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4日 (日) 00:40 (UTC)
- 请(※)注意你的用词,我是否违规不是由你认定的;要是违规,去检举就是了,看你去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那么多次,也声明这么多次了。也没看你检举出什么鸟来?你不烦,我也烦呐。——娜娜(留言) 2013年4月14日 (日) 00:46 (UTC)
- 最近维基突然多了好多轮子, 整个版面给弄得乌烟瘴气, 讨厌死了! 维基百科驻厦大办事处(留言) 2013年4月15日 (一) 16:05 (UTC)
- 所谓“有西律师网”乃个人网站,花个钱就能建,能算可信来源吗?还“著名”律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6日 (二) 05:49 (UTC)
- 您可以Google一下 陈有西。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6:05 (UTC)
- 就算他很有名,但他的个人网站也不是可靠来源,除非他本人的条目可以用。——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6日 (二) 06:14 (UTC)
- 在清楚回答这个问题并取得共识之前,请不要移除中立性模板,谢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30日 (二) 04:34 (UTC)
- 就算他很有名,但他的个人网站也不是可靠来源,除非他本人的条目可以用。——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6日 (二) 06:14 (UTC)
新条目推荐讨论
- 2013年4月,哪位中国维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遭法院当庭拘留失踪,获中国上百律师联名公开信声援后提前获释?
- 最近中国媒体、西方媒体高度关注的维权律师个案。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08:33 (UTC)
(-)反对:此前部分内容由不可靠来源支撑。来源删除后目前部分内容无来源,请补。--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09:08 (UTC)- (:)回应:您删除了大纪元时报来源。九条资料来源中,留一条使用大纪元时报,引用 王全璋律师 个人微博 关于 其代理辩护的法轮功学员,遭遇公安及法院的违法对待,也并不是 大纪元方面的评论或解读,不然前面加注“根据大纪元时报引述 王全璋律师个人微博....”。整体事件已经有多条来源支撑啰。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0:32 (UTC)
- 来源删除后目前部分内容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0:53 (UTC)
- (:)回应:请容恢复该条大纪元来源,在条目中明示“大纪元时报 引述 王律师个人博客....”的说法,系可查证之内容。另外,E君 您不应逢大纪元必砍,E君(即User talk:BlackLotux)您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媒 常不列明来源,让读者不易 从报导媒体 判断 内文 之信度与校度,在下 每次都列明来源,此条目 9来源 包括BBC、台湾中央社 等媒体,仅1条使用大纪元系引述 律师个人博客说法 亦非无法查证。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1:25 (UTC)
- 正文内容只字未除,我只是说你写的正文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21 (UTC)
- 至少,您两次删除小标题,只因为您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加小标题”?.....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0 (UTC)
- 从来没见过加分号的小标题。--Numenor(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5:11 (UTC)
- 早期条目有这种格式,也算是维基的一种标题方式。但新近建立的条目已经很少用这种分号标题了。问题是他那个位置本身不宜再加入标题,他既 然强调要加入那就让那里继续加好了,反正这样做降低质量。--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5:42 (UTC)
- 从来没见过加分号的小标题。--Numenor(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5:11 (UTC)
- 至少,您两次删除小标题,只因为您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加小标题”?.....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0 (UTC)
- 正文内容只字未除,我只是说你写的正文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21 (UTC)
- (:)回应:请容恢复该条大纪元来源,在条目中明示“大纪元时报 引述 王律师个人博客....”的说法,系可查证之内容。另外,E君 您不应逢大纪元必砍,E君(即User talk:BlackLotux)您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媒 常不列明来源,让读者不易 从报导媒体 判断 内文 之信度与校度,在下 每次都列明来源,此条目 9来源 包括BBC、台湾中央社 等媒体,仅1条使用大纪元系引述 律师个人博客说法 亦非无法查证。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1:25 (UTC)
- 来源删除后目前部分内容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0:53 (UTC)
- (:)回应:您删除了大纪元时报来源。九条资料来源中,留一条使用大纪元时报,引用 王全璋律师 个人微博 关于 其代理辩护的法轮功学员,遭遇公安及法院的违法对待,也并不是 大纪元方面的评论或解读,不然前面加注“根据大纪元时报引述 王全璋律师个人微博....”。整体事件已经有多条来源支撑啰。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0:32 (UTC)
- (+)支持--我认为User talk:BlackLotux所质疑的部分是可查证的,故以支持。背嵬军(武穆卫队)步兵 持斧 绍兴和议 2013年4月10日 (三) 11:11 (UTC)
- (-)反对,不可靠来源被重新加入了。--CHEM.is.TRY 2013年4月10日 (三) 11:37 (UTC)
- (!)意见:任何不可靠来源都不应该作为DYKN条目的内容来源,否则我会认为此条目不合格。同时我认为,对此条目投下支持票的维基人,如果 不是新手,就是对维基百科方针做出破坏。--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27 (UTC)
- (!)意见:请问“您认为”等于维基百科的方针如此认为?--背嵬军(武穆卫队)步兵 持斧 绍兴和议 2013年4月10日 (三) 12:38 (UTC)
- 不要紧,你的这个问题自然会有人解答。--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42 (UTC)
- (:)回应:E君(黑雪姬的本尊)关于您在本人讨论页上的“警告破坏”的留言。由于您在此公开宣称“投支持票就形同破坏”,因此请容在下于此回应如下:
- 您的作为 可能涉及破坏。随意删除其他用户 所列的中性标题,将不符自己意思的媒体来源 以“非可靠”直接删除,而不考虑该条来源本身是可查证的。因此,您的警告,在下视为“不符方针”的无效警告,在下无从接受。您认定“大纪元”绝不可用,那 么“新华网”是否亦绝不可用?
- 最近,中国Lens杂志报导“马三家劳教所”的酷刑,震惊了中国社会,这两天中共中宣部又下令不能报导、不能转载,BBC记者发现杂志报导 link也被取下了......。。根据美联社报导,该酷刑报导内容,与十年前法轮功方面提出的指控(联合国2001人权报告)是相符 的,大纪元过去也报导了相关酷刑案例、联合国报告内容。请问,当您因为 大纪元时报积极报导法轮功的立场,就全面否定大纪元、认定绝不可用....您的立场是否适当?我认为,您的作法不符 维基百科的精神与方针。依照您的标准...是否 一贯否认 中国存在“网络言论管制”、否认“新闻管制”的 新华网报导,一概都不可用呢?
- 同时,在下提醒您的编辑行为 恐怕并不适当,应该多理性沟通,而非一味的强势删除。一旦不符您的意思,就“挂争议模版”,明明有9条来源,只因为一条是大纪元?那新华网的怎么办?
- 最后,您竟然认为“投支持票”就是破坏??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43 (UTC)
- 断章取义的事情我不解释。--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46 (UTC)
- 谁在断章取义呢?相对于 您经常挂在嘴上的“不解释”,在下 总是耐心的一一回复,为何您不在道理上说呢?希望彼此能善意理解他人的编辑。您“不解释”却又坚持己见?那您上面写的、您的编辑行为又该怎么办? 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5 (UTC)
- 你的话重重复复,但一直回避问题核心,那段话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2 (UTC)
- 这情况倒与思源垭口争议满像的,也都是因为wp:可靠来源受到质疑,对方却避重就轻地坚持使用受到质疑的来源。--36.232.213.191(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18:16 (UTC)
- 你的话重重复复,但一直回避问题核心,那段话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2 (UTC)
- 谁在断章取义呢?相对于 您经常挂在嘴上的“不解释”,在下 总是耐心的一一回复,为何您不在道理上说呢?希望彼此能善意理解他人的编辑。您“不解释”却又坚持己见?那您上面写的、您的编辑行为又该怎么办? 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5 (UTC)
- (!)意见:请问“您认为”等于维基百科的方针如此认为?--背嵬军(武穆卫队)步兵 持斧 绍兴和议 2013年4月10日 (三) 12:38 (UTC)
- 大纪元是不可靠来源是不成文的共识,如行政菲菇所做的这笔编辑:/index.php?&diff=11659461&oldid=11659425,等等。 --CHEM.is.TRY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7 (UTC)
- 不是成文与否,是本来就是;不是人所共知的共识,是事实。--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0 (UTC)
- (:)回应--“‘不成文’的共识”?维基百科对于“共识”及“方针”的定义是什么呢?如果说“事实”,新华网 报导的“事实”......在下建议,应该回归 条目本身的讨论。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2 (UTC)
- (!)意见:好吧回归条目,那段话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6 (UTC)
- (-)反对,不够中立。--Mandylau1988(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4:38 (UTC)
- (+)支持我出于道义原因支持中国大陆的维权事业。刚来维基不久,顺便提个问题。大纪元是否可靠,我不置评。但是人民日报有人尽皆知的撒谎 历史(“亩产万斤”、64“没有杀人”等等)。是否人民日报是“不可靠来源”在这里也是共识?{玄明子}< /span>♖[流言中心] 2013年4月10日 (三) 21:50 (UTC)
- 人民日报说谎与否,与条目那段话没有可靠来源没有关系。这就像张子强杀人,与曾荫权说谎没有关系一样。 --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0:28 (UTC)
- (+)支持--来源很多事实俱在,我觉得很中立.真不知道说这条目不中立的使用什么特别的焦距,有人无非是一见大纪元就那"不可靠"的眼神.大纪元 引述该人博客内容,该人还没说不可靠呢.与那段话来源可靠有直接关系.不可靠之说,与此条目所用正确内容来源没关系.我从没跟谁“共识大纪元 不可靠”,不过是在某些条目上考虑各种人口味暂时各让一步的共识,前提还得是"各让"共识.不管怎样大纪元是国际大媒体,还有美国法律管着,他要是没信誉 就很难生存。那是国内专门拨款养着的替党吆喝的小党媒无法比的。关于那一段文字是否真实,看看陈有西学术网站文章下面,王律师自己的对话 [/BlogShow.aspx?itemTypeID=147b3043-95bc-4824-9f02-9bf0010d25e7& itemID=f13787a1-3382-4ec7-afed-a19900c7346a&user=10420|王全璋事件透视:律师辩护不 应设禁区],要是以“博客不可靠”为理由,连王律师自言都不可靠了,那是不是钻空子歪解维基原则呢?--维基准天使 Gretchen(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6:41 (UTC)
- (:)回应--楼上好,在下会将 您提供的资料加注到条目中。谢谢。Wetrace(留言)
- (!)意见--在这个 王全璋 DYK投票中,User:Aistsana(User:娜娜小妹妹傀儡的本尊)又在试图以不当手段影响投票,罔顾事实在他人账号后面加注SPA(单一用途账号),标签化扣帽,涉及人身攻击。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 diff=26143745&oldid=26143737 2013年4月11日 (四) 08:55 114.27.67.174(讨论) (45,558字节) (+33)(→王全璋: some people
- diff=26143737&oldid=26143720 2013年4月11日 (四) 08:52 114.27.67.174(讨论) . . (45,525字节) (+41) . . (→王全璋: {{spa}} is missing a username and/or IP.)
- diff=26143720&oldid=26143716 2013年4月11日 (四) 08:49 114.27.67.174(讨论) . . (45,484字节) (0) . . (→王全璋: 调整格式、排版)
- diff=26143716&oldid=26143594 2013年4月11日 (四) 08:48 Aistsana(讨论 | 贡献) . . (45,484字节) (+13) . . (→王全璋:{{AfdAnons}}
- 在此警告User:Aistsana(User:娜娜小妹妹傀儡的本尊) 勿再违反维基方针标签化他人。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7:02 (UTC)
- (!)意见:非常赞同Wetrace对大纪元系列网站的不可靠性共识的认同,先条目已由其自己修改来源,传送门在此。感谢Wetrace等大纪元媒体爱好者对自身见解的修正。--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7:25 (UTC)
- (:)回应:(1)黑雪姬您好,您误会了,我仍然认为 大纪元时报 是可以用的、不违反方针。我是先加上另笔来源,因为不想呼应您挑起的“编辑战”,因此请您绝对放心,在下一定会加回去的。不会让维基百科变百度。(2)另外您恐怕已经违反3RR回退不过三原则。(3)您编辑条目,引用中共官方媒体常不标注“来源”,日读者无从判断、形式上就不符合“可靠来源”,但您对 大纪元 却是一反到底...您的意图与想法 令人难以理解。因此,您所持理由与警告,在下皆无法接受。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7:36 (UTC)
- 倒不如说,你们 这些 大纪元爱好者的 意图,实在是 容易理解。--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05 (UTC)
- 使用某媒体来源,就被称做“某媒体爱好者”,看不惯歧视 就被当做被歧视者群体;那么,您很爱用 中共官方媒体,您是否“共产党爱好者”?“新华社爱好者”?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28 (UTC)
- 请你找你的好友hanteng统计一下,我使用你指出的“中共官方媒体”来源次数,谢谢。--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59 (UTC)
- 使用某媒体来源,就被称做“某媒体爱好者”,看不惯歧视 就被当做被歧视者群体;那么,您很爱用 中共官方媒体,您是否“共产党爱好者”?“新华社爱好者”?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28 (UTC)
- 倒不如说,你们 这些 大纪元爱好者的 意图,实在是 容易理解。--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05 (UTC)
- (-)反对:还需要改进。--海音(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12:21 (UTC)
- (+)支持:GalaxyNexus(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41 (UTC)-— GalaxyNexus(讨论)在本主题以外只有很少或没有编辑。
- (+)支持:越被大陆封锁说明越接近真相!--Huandy618(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17:03 (UTC)
- (!)意见:虽然我也认为轮子相关的不算可靠来源中,不过可以考虑到这个条目和轮子的相关,是否可以在条目中用,据轮子的大纪元网站资料这种描述来折中?(猛然想起要手动签名)-孙学(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17:30 (UTC)
- 可以,但是这样的话我认为这个条目没有资格上首页。--CHEM.is.TRY 2013年4月11日 (四) 21:37 (UTC)
- (+)支持,鼓励一下!—An Macanese 2013年4月11日 (四) 19:58 (UTC)
- (?)疑问,"我是先加上另笔来源,因为不想呼应您挑起的“编辑战”,因此请您绝对放心,在下一定会加回去的。不会让维基百科变百度。",wetrace先生,您说的这句话我可否理解为“当前为了在DYK评选中赚取赞成票和避免反对票,所以暂时把争议来源撤下以避风头,等投票结束了再写上去也不迟?”--耶叶爷♥VC XC 2013年4月11日 (四) 22:58 (UTC)
- (:)回应--user: yhz1221您好,谢谢您的疑问,回应如下:
- 既然在下写明会加回去,就不存在您说的“赚取赞成票和避免反对票”,因为大家都看到在下的说明。此外,依据在下经验,楼上有几位一贯反对的用户,在过去即便条目改善了,反对理由不存在,那几张反对票也不会撤销。
- 在下看到黑雪姬已经违反3RR编辑战,在下这次不想检举他,因此暂缓加回去。
- 若在下真意图回避,那一开始在编写时,就学 黑雪姬本尊E君 在引用中共官方媒体来源时 常不列名来源只Show标题的作法...那不是更干脆?而且 黑雪姬本尊E君 过去不列来源送DYK,除了在下提醒外,也未曾有人提出反对....但我认为 不列明来源 如何能让读者判断 该段论述的媒体力场呢?该作法从形式上就不符合“可靠来源”方针。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12 (UTC)
- (!)意见:违反3RR?搞笑了。--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24 (UTC)
- (!)意见:请不要挂提删讨论模板。--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24 (UTC)
- (:)回应--(1)您有没有违反3RR,您自行查询,昨天在下到您的页面留言提醒、也在此提醒,只是不想检举,善意看待。(2)“提删讨论模版”是User:Aistsana(User:娜娜小妹妹傀儡的本尊)加上的。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32 (UTC)
- (!)意见--再一次严正警告,User:Aistsana(User:娜娜小妹妹傀儡的本尊),再一次在王全璋的DYK投票中试图以不当手段影响投票,罔顾事实在他人账号后面加注SPA(单一用途账号),标签化扣帽,涉及人身攻击。且 在马三家女子劳教所条目DYK,也用同样手法在试图干扰投票。
- (!)意见:您有没有违反3RR,您自行查询,昨天在下到您的页面留言提醒、也在此提醒,只是不想检举,善意看待。欢迎检举。我因为你们这些爱好者被关小黑屋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37 (UTC)
- (:)回应:(1)这里是维基百科,不是百度,欢迎提出多元不同意见,在维基方针前提下大家交流。(2)黑雪姬您的本尊E君(User:Edouardlicn)过去多次指控不同意见者破坏、标签化他人、在互助客栈公开号召抵制其他用户及议题...请问“谁在关谁小黑屋?”请您别把自己关进去。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2:09 (UTC)
- (:)回应:话才刚说完,黑雪姬就学习User:Edouardlicn,很快地去 指控在下干扰破坏[锚点失效],您所提理由是否可能有“诬告”之嫌疑?这是不是您所说的“关进小黑屋”?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2:13(UTC)
- (+)支持:遇法轮功、大纪元即反,有那严重吗?在大陆官方是的,但这是自由维基,事实重于意识形态,怎辩也是鸡同鸭讲。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4:46 (UTC)
- (-)反对:有维护模板,不中立。——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2日 (五) 06:08 (UTC)
- (+)支持:除了两个陌生的中国网站,其他七个都是合理来源。--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11:02 (UTC)
- (-)反对:现有版本仍不中立。—Snorri(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13:00 (UTC)
↑该账号被证实是Mandylau1988的本体,而该傀儡已于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 (+)支持:内容中立,但可进一步丰富。小莲庄处士 2013年4月12日 (五) 17:42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13年4月12日 (五) 17:49 (UTC)
- (-)反对,条目内容我不评论。
但鉴于上面投赞成票的某个人是明显一次性用户,此票用来抵消。另外,鄙人对DYK讨论演变成战场感到十分失望。纵观现状,正反两方都有拉票嫌疑,所以撤回该理由。但反对意见不改,因为该dyk争议性甚大,讨论之前几近失去控制,不适合上首页引起更大争议。--耶叶爷♥VC XC 2013年4月12日 (五) 17:56 (UTC) - (-)反对,做宣传么?--Cindyleigh(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05:20 (UTC)
- (+)支持----段估(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14:41 (UTC)
- (-)反对:不应该在首页展示。--落碧云(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19:42 (UTC)
- (+)支持--能在短时间内整理出这样的与刚刚发生事件相关的栏目,结构简洁,内容已经比较充实。值得鼓励!Rende 仁德君子爱华夏 2013年4月13日 (六) 23:28 (UTC)
- (-)反对:不符合NPOV方针,疑似政治宣传。——娜娜(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23:34 (UTC)
- (+)支持--提名票。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4日 (日) 00:58 (UTC)
- (+)支持--阳光与微风(留言) 2013年4月14日 (日) 15:44 (UTC)
- Snorri、Mandylau1988、落碧云、湛蓝海岸为同一用户,仅保留一有效投票。--GZWDer(留言) 2014年6月16日 (一) 02:07 (UTC)
遭酷刑对待
[编辑](1)来源《自由亚洲电台》引用了其妻子的话,怀疑受到虐待,但是并没有列出证据表明确实受到虐待,以及受到了什么程度的虐待。所以不能肯定的说“受到酷刑”
(2)”受到虐待“与“遭遇酷刑”是否等同
(3)受到什么程度的虐待等于酷刑
(4)由于受酷刑患上高血压是否成立
(5)看守所是否等同于监狱(看守所的级别普遍低于监狱)
综上,我建议改为“疑似遭到虐待”或“疑似遭到不公正待遇”。
Leiruitw(留言) 2020年4月7日 (二) 13:42 (UTC)leirui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