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华民国特种警察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霹靂小組
特殊任务警力
Thunder Squad
霹雳小组(特殊任务警力)臂章(下部)[1]
成立时间1985年-
国家/地区 中华民国
性质特种警察
部门内政部警政署
功能国内反恐和执法
上级机构直辖市县市政府警察局的保安警察(大)队(除台北市配置于刑事警察大队外)
人员装备
规模视各县市而异

中华民国特殊任务警力编组,有别于行政警察、刑事警察的一种专业警察,中华民国的特种警察可分为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两个层级,中央政府层级的特警队,为内政部警政署责成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总队第三大队于1992年所编制成立的维安特勤队及2017年12月25日成立的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除暴特勤队[2](警备队任务编组[3])。地方政府层级的特警队隶属于直辖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高雄市及其他直辖市)或各县市警察局保安警察队的特殊任务警力编组,简称霹雳小组。保安警察是一种专业警察的种类,但不等同于特种警察,特种警察受过更专精的武器及战术训练,如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特勤中队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特勤中队等。

历史

[编辑]

1985年,最后一任军职转警职的前警政署署长罗张任内,开始针对台湾各地警察勤务状况成立特种勤务机动警网(现称特殊任务警力),首先于保安警察第一总队石牌营区成立特种勤务小队,1987年下半年度因应任务需求扩大整编为特种勤务分队,1989年再度扩大整编为现今特种勤务中队的编制分布于全台湾。由于勤务以“霹雳”为代号,所以通称为霹雳小组,是中华民国第一支拥有先进武器与专业战术的特种警察部队。成军之初,由于购买特种勤务装备执行有窒碍问题,执行“务本专案”向联勤总部采购国造T65突击步枪取代老旧的M1卡宾枪,并将海关查获乌兹冲锋枪移交霹雳小组,后续仍向联勤采购防弹头盔、防弹盾牌等器械充实装备。训练方面,在保一总队石牌营区设立警察训练基地,除了有来自中华民国国军特种勤务队与美国洛杉矶警察局的种子教官外,并聘请马尚仁编写“机动反应警力”警察综合应勤技能训练教材,在内政部警政署警察训练基地指挥部教授综合应用拳技,逮捕术,特种勤务镇暴,特勤警棍,马尚仁亦成立“技能师资班”,并担任技能师资班总教官一职,落实训练工作。[4]

中央政府层级的特种警队

[编辑]

各直辖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

[编辑]

台北市

[编辑]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霹雳小组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于1968年配合台北市由省辖市改制为院辖市而设立,因任务需要,经多次修编,现核定编制员额635人。大队部下设四组、三室、一中心、六个中队,专责聚众防处、机动巡逻、快速打击犯罪,有效维护社区治安,加强为民服务,1992年间学运及聚众活动频繁,霹雳小组出勤发挥震慑效果,但引起台北市议员质疑学运活动出动霹雳小组镇压之正当性,经台北市议会决议1994年12月保安警察大队霹雳中队组织编制移拨至刑事警察大队至今。[4][5]

新北市

[编辑]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置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人,目前下设行政、督察、后勤等3组,秘书室、人事室、会计室、勤务指挥中心等3室1中心;外勤保安警力现有2个中队、1个警卫队,大队部置第一中队下设3分队(含特殊警力任务编组分队)、第二中队下设3个分队、市府警卫队。编制员额539人,现有警力315名。(101年11月)

桃园市

[编辑]

桃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置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人,目前下设行政组、督察组、后勤组、保防组、资讯室、人事室、会计室、勤务指挥中心等共四组、三室、一中心;外勤保安警力现有三个中队、数个支队及数个小队。编制员额334名,现有警力162人。

台中市

[编辑]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置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人,下设特勤中队、第一中队、第二中队、府会园区警察队、勤务指挥中心、会计室、后勤组、人事室、行政组、保防组、督察组。

台南市

[编辑]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置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人,目前下设保安组、督察组、秘书室、人事室、会计室等2组3室;外勤保安警力现有2个中队4个分队。编制员额312人,现有警力171名。

高雄市

[编辑]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置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人,目前下设行政组、督察组、后勤组、秘书室、勤务指挥中心、人事室、会计室等三组三室一中心;外勤保安警力现有六个中队(特勤、警卫、黎明、迅雷、雷霆、雄冈)。

装备 [6]

[编辑]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霹雳小组
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特勤中队使用之HK MP5K冲锋枪
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特勤中队使用之HK MP5K冲锋枪
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特勤中队使用之柯尔特M4卡宾枪
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特勤中队使用之柯尔特M4卡宾枪

历史事件

[编辑]
  • 323占领行政院事件:2014年3月24日凌晨,200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特种勤务中队队员在担服机动保安警力勤务时,驱散违法在太阳花学运行政院广场静坐活动以及闯入行政院的参与者[7]。该行动于当日清晨6点前完成,造成多名学生、警察、民众、医护人员以及台湾团结联盟立法委员周倪安受伤送医[8][9]。该行动过程中特种警察的任务定位受到多方的指责与质疑[10]
  • 2015年高雄监狱挟持事件 : 2015年2月11日傍晚,法务部矫正署高雄监狱发生中华民国首起劫狱事件,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特勤中队在晚上包围监狱;6名嫌犯于12日凌晨举枪自尽。
  • 2015年西门町双尸案:2015年1月13日发生在台北市西门町的一起命案,天道盟不倒会份子陈福祥在峨眉停车场谋杀了贩毒集团成员蔡宗育与蔡铠阳。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特种勤务中队干员荷枪实弹强势破门攻坚,不费一枪一弹即将陈福祥逮捕归案。

参考文献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