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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租威海卫专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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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租威海卫专条
类型不平等条约
签署日1898年7月1日
签署地点北京
签署者清朝 庆亲王奕劻刑部尚书廖寿恒
英国 英国驻华公使欧格纳
缔约方清朝大清帝国
英国 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
保存处 中华民国国立故宫博物院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
维基文库订租威海卫专条

订租威海卫专条》是1898年瓜分风潮期间英国政府清政府签订的租借条约,又被称为不平等条约。中文本原存于中华民国外交部,现寄存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恒温恒湿的库房保存。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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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上半年,俄罗斯帝国租借旅顺口大连以后,英国为制衡俄国势力扩张,向清政府提出须以同样条件租借山东威海卫。清廷采用“以夷制夷”的策略,于1898年7月1日,中国政府代表庆亲王奕劻刑部尚书廖寿恒与英国政府代表驻华公使欧格纳京师签订此约。主要内容是:

  • 将威海卫及附近水面和全湾沿岸10英里以内的地方租给英国,租期与俄国租借旅大期限相同,为25年;
  • 租借地内归英国管辖,英国可在此驻兵设防;
  • 中国兵船无论战时、平时,均可在威海卫停泊。

条约的签订,使英国得到了一个北中国的军事驻地,加上俄国租借旅顺口、大连,使渤海湾至京师的水域完全向国际秩序开放。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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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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