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叶宗春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叶宗春
大明云南按察司副使
籍贯直隶徽州府祁门县
字号字仁卿
出生己卯年五月二十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张氏,封安人
亲属(子)继舜、继文
出身
  • 嘉靖十六年丁酉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进士出身

叶宗春(1519年—?),字仁卿,号鹤墩,直隶徽州府祁门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丁酉科(1537年)应天府乡试第五十三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三十四名进士[1][2]。吏部观政,授户部主事,四十二年复除原职,升员外,四十三年升郎中,四十四年(1565年)升浙江金华府知府[3]。隆庆四年(1570年)三月升云南按察司副使。

家族

[编辑]

曾祖叶宁;祖父叶远,寿官;父叶实,赠户部主事。前母汪氏;方氏;继母程氏[4]。弟宗昌、宗泽、宗盛。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四库全书本《浙江通志·卷119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