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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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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谦
大清国子监祭酒
籍贯湖南长沙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益吾,号葵园
出生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
湖南长沙县
逝世民国六年(1917年)
 中华民国湖南长沙
出身
  • 同治三年(1864年)甲子科举人
  • 同治四年(1865年)乙丑科进士出身
著作
  • 《汉书补注》
  • 《水经注合笺》
  • 《后汉书集解》
  • 《荀子集解》
  • 《庄子集解》
  • 《诗三家义集疏》

王先谦(1842年—1918年1月8日),字益吾,号葵园湖南长沙人,中国近代著名经学家。同治进士,官至国子监祭酒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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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补廪膳生。咸丰十一年(1861年)赴安徽安庆任长江水师向导营书记,数月之后辞归。同治三年(1864年),在湖北提督梁洪胜营充任幕僚。同年中举人。次年联捷进士。历任国史馆编修翰林院侍读国子监祭酒等职。其博览古今群书,治学重考据,光绪时为江苏学政,捐银一千两,设南菁书院光绪十五年(1889年)辞官归里,回长沙定居,任岳麓书院山长达十年。在戊戌变法运动中,反对康有为梁启超的激进思想。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唐才常自立军事,王先谦与叶德辉湖南巡抚告密,唐党被杀百余名。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与龙湛霖发起成立湖南炼矿总公司,参与粤汉铁路废约自办运动保路运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授以内阁学士衔。

宣统二年(1910年),长沙爆发饥民抢米风潮,王先谦联合长沙士绅批评湖南巡抚,事后以“梗议义粜”罪名被降五级。

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乃改名遥,避祸隐居平江乡野,闭门著书。民国三年(1914年)返长沙。

民国七年(1918)1月8日卒于长沙[1],年七十五。

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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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谦学术成就最大的方面是史学,著作包括《汉书补注》、《后汉书集解》、《新旧唐书合注》、《十朝东华录》、《水经注合笺》、《荀子集解》、《庄子集解》、《诗三家义集疏》等。其中最著名的是《汉书补注》和《后汉书集解》,乃是博采众长,集大成者,学术价值已经超过了颜师古李贤惠栋的评注,被认为代表了注释《汉书》和《后汉书》的最高成就。后代史学史专家评论“王氏所作补注、集解诸作,都是校注书中标准的著作。”

王先谦同时又是经学大师。继阮元之后辑《续皇清经解》,光绪十四年六月,全书辑刊完成。又继姚鼐之后编《续古文辞类纂》,王闿运说他“续编《皇清经解》,纵未能抗行芸台(阮元),续编《古文辞类纂》差足以肩惜抱(姚鼐)”。

在语言文字学方面,王先谦也颇有造诣,撰写了《释名疏证补》。此外,一生所作诗文共有44卷,1190篇。所著《虚受堂文集十六卷》和《虚受堂诗存十六卷》收入《续修四库全书》。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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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肖聃《星庐笔记》说,王先谦的著述,不外“续、纂、选、辑”四种,又说王先谦本人不审外文,《五洲通鉴》、《外国地志》、《日本源流考》诸书,全是请助手编纂。
  • 王先谦曾说:“学者苦志身后之名,后来者当共惜之。”皮锡瑞高度评价王先谦的《尚书孔传参正》说,该书“兼疏今古文,说明精确,最为善本。”李肖聃在《湘学略·葵园学略》中赞他“上笺辟经,下征国史,旁论文章,用逮谱子。四十余年,楚学生光。”又说“长沙阁学,季清巨儒,著书满门,门庭广大”。非是过誉之辞,堪当确评。
  • 李伯元南亭笔记》记载,叶德辉刻意巴结王先谦,两人狼狈为奸,喜欢干预地方事务,“久住省垣,广通声气,凡同事者无不仰其鼻息,供其指使,一有拂意,则必设法排出之而后快。”因此有人称他是“楚学泰斗”,也有人骂他是“学匪”、“土霸王”。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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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益吾逝世. 神州日报 (上海). 1918-01-29.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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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482》,出自赵尔巽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