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外观
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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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位置 | 湖南 |
面积 | 1,900平方千米(730平方英里) |
地质状况 | 湿地 |
建立 | 1982年(省级) 1994年(升为国家级) |
网站 | http://www.dongting.org/ |
湖南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位于中国湖南省岳阳市境内。保护范围为112°43'E-113°15'E,28°59'N-29°38'N,其中核心区2.9万公顷,实验区12.46万公顷,缓冲区3.64万公顷,是“国际湿地公约”收录的由中国政府指定的21个国际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之一。
生态环境
[编辑]该保护区地处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7C°,降水量1200-1300毫升,无霜期285天。[1]。目前,保护区内记录到鱼类114种,水生动物68种,野生水生植物400余种,鸟类316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的有白暨豚、中华鲟、白鲟、白鹤、白头鹤、白鹳、黑鹳、大鸨、中华秋沙鸭、白尾海雕等[2]。
历史
[编辑]- 198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洞庭湖湿地生态和生物资源。管理机构为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所。
- 1992年7月31日,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 1995年2月,管理机构更名为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处级)。
- 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2002年起,开始举办洞庭湖国际观鸟节。
现状
[编辑]近年来,洞庭湖水域持续干旱,高水季节水位大幅低于往年同期降。入冬后,水位提前一个月回落,大面积的滩涂裸露,浅水湖盆迅速枯竭,造成越冬水鸟的栖息地与食源地急剧减少。
自2006年5月起,保护区核心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在核心区内所有水域、洲滩进行狩猎、捕鱼、挖沙、采蒿、植树、割柳、打草、采伐等一切生产经营活动。[3]
参考文献
[编辑]- ^ 存档副本. [2011-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2).
- ^ http://www.dongting.org/onews.asp?id=131[永久失效链接]
- ^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大小西湖及壕沟实施封闭管理的通告[永久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