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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宾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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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宾尹
大明南京国子监祭酒
籍贯直隶宣城县
字号字嘉宾,号睡庵,又号霍林
出生隆庆二年(1568年)
逝世崇祯元年(1628年)
亲属(侄)汤斯祐
出身
  •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进士及第

汤宾尹(1568年—1628年),嘉宾睡庵,又号霍林直隶宣城(今安徽)人,明朝政治人物,万历乙未会元榜眼。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因科场案落职。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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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二年(1568年)生,[1]出身贫贱,世代以耕读为业。[2]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举应天府乡试。次年,会试联捷第一名(会元);登进士第一甲第二名(榜眼),[3][4]翰林院编修。内外制书、诏令多出其手,号称得体,受到神宗的重用。此后升为中允,署国子监司业,升南京国子监祭酒,三次出任乡试、会试主考官。汤宾尹好奖掖人才,以伯乐自诩,为宣党首领。汤宾尹将生员施天德之妻徐氏纳为妾,徐氏不从,投缳身死。此事引起当地公愤,宾尹名声大坏,跑到浙江避风头。生员冯应祥、芮永缙等告上官府,并为徐贞女建祠,以羞辱宾尹。芮永缙又揭发梅振祚淫乱的罪状,巡按御史王国祯把梅振祚等人逮捕问讯。归安人韩敬慕宾尹之名,以太学生身份具五十金为贽,请业受教,二人遂成为好友。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会试,由考试官吏部侍郎萧云举王图主持,汤宾尹为会试同考官,因搜卷荐举其门生韩敬状元,一时舆论哗然,事情最终影响为东林党与宣党、昆党之争,为东林党争的导火索。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被罢免。[5]在野期间,宣党犹力庇之,“虽家居,遥执朝柄”。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御史熊廷弼党庇汤宾尹,杖责生员芮永缙,二十日后伤残致死。御史荆养乔弹劾熊廷弼“杀人媚人”。[6]崇祯元年(1628年),由朝臣荐起,未及而卒。[7]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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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睡庵集》二十八卷。[8]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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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锺惺《汤祭酒五十序》说:“庚戌、辛亥之际,诸公躁而失图,私计汤先生一日不去,则吾不能一日为所欲为。诸凡摧抑人才,破坏元气,滋议论而伤国体之事,即不以先生一人终,实以一人始。至今年丁巳,先生才五十耳,使国家无故失一救时宰相,有识者为先生惜!”
  2. ^ 汤宾尹在《曾叔祖母吴太孺人寿序》中道:“我汤氏非读则耕,读者或不达,宁里塾支口,不解从公府酒馆之游。耕者十九无田,佃他姓之半,杂为人佣保以活,妇女丐锦为工。”
  3.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4.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5. ^ 明史》卷二三六《孙振基传》载:“韩敬者,归安人也,受业宣城汤宾尹。宾尹分校会试,敬卷为他考官所弃,宾尹搜得之,强总裁侍郎萧云举、王图录为第一。榜发,士论大哗。知贡举侍郎吴道南欲奏之,以云举、图资深,嫌挤排前辈,隐不发。及廷对,宾尹为敬夤缘得第一人。后宾尹以考察褫官,敬亦称病去事三年矣。”文秉《定陵注略》卷八“荆熊分袒”云:“宣城汤宾尹,先年夺生员施大德之妻徐氏为妾,徐氏不从自尽,合县不平,致激有民变。”
  6. ^ 《明史》卷二三六《孙振基传》载:“初,宾尹家居,尝夺生员施天德妻为妾,不从,投缳死。诸生冯应祥、芮永缙辈讼于官,为建祠,宾尹耻之。后永缙又发诸生梅振祚、宣祚朋淫状。督学御史熊廷弼素交欢宾尹,判牒言此施、汤故智,欲藉雪宾尹前耻。又以所司报永缙及应祥行劣,杖杀永缙。巡按御史荆养乔劾廷弼杀人媚人,疏上,径自引归。”
  7. ^ 日本尊经阁文库藏汤宾尹《汤睡菴太史论定一见能文》,卷首汤宾尹为序,撰于崇祯元年(1628)。万时华在〈黄鸣仙稿序〉一文说:“己巳(1629)余游宣城,宣城诸君子闻余至,人人造余。是时南社初起,睡菴先生已殁。”(万时华,《溉园二集》卷2)
  8. ^ 汤宾尹. 北京东城区图书馆. [September 15,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3).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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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嘉慧:《汤宾尹及其〈睡庵稿〉研究》,湖南大学,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