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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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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应科(16世纪—17世纪),字杰儒,号登吾河南河南府登封县民籍,直隶长垣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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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三日生,治易经。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河南乡试第七十二名举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会试第二百五十二名,廷试二甲第五十一名进士,户部观政,二十五四月授刑部浙江司主事,二十七年十一月升户部广东司员外,二十八年八月升浙江司郎中,值建储买珠,严却商例。二十九年七月出任陕西汉中府知府,[2]修堰濬渠,筑城葺庙,鼓舞文士,尤多成立。三十五年闰六月升至湖广按察司副使,分巡下湖南道。以父疾归省,不候旨离任,镌级。复除湖广长沙道参议,卒于任[3][4]。其墓地在今登封市大金店镇文村。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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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崔恺。祖崔嵩。父亲崔光宇,儒官、封承德郎户部员外郎,以子应科贵,累封中宪大夫陕西汉中府知府。前母安氏,母安氏,封安人。具庆下。弟应聘、应诏。娶王氏,封安人。子冲奎、冲壁、冲台、冲娄、冲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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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乾隆《登封县志·选举表·第十二》:万历乙酉科(举人) 崔应科,见进士
  2. ^ 《万历乙未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3. ^ 《河南府志》
  4. ^ 乾隆《登封县志·列士传·第二十一》:崔应科,《陕西通志名宦》(云)登封人,万历乙未进士,知汉中府,修堰濬渠,筑城葺庙,鼓舞文士,尤多成立;陞湖广参议,居官清介,祀乡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