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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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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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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档案存放柜

档案(英语:archive;或称存档归档封存)是指组织个人在业务处理过程所产生、持有、保存并公开作为历史史料的一级来源的堆积物——文献公文(条约、宣言、外交文书、政府有关人士的报告书或传达笔记等)。档案记录了组织或个人的功能、运作及决策过程。

以案卷保管人及历史学家理解,对法律、商业、施政及社会活动记录存档是有必要性及理所当然的。档案被喻为“有机体的分沁物”[1],并与意途传递特定讯息而撰写或创建的文件有别。

普遍来说,档案是按照文化、历史或证据价值而挑选出来以作为永久或长期保存的记录。档案包括了信件、报告、账目、会议记录、照片、草稿和最终稿件。它们可以作为过去事件的文献证据,并协助解释和理解历史。档案一般是没有出版或公开,和有很多相同复制本的书本或杂志不同,它很多时候只有一份。这意味着档案库和图书馆在职能和管理上颇为不同[2]

以管理档案为工作的人称为案卷保管人。对档案的组织、保存、获取资讯的研究学科称为档案学

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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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一词,初见于清朝杨宾的《柳边纪略》,至今仍以此词称之。

英语的档案(archive )首次出现在十七世纪早期,衍生自法语archives(复数),源于拉丁文 archīumarchīvum[3],也是希腊文ἀρχεῖον (arkheion)的罗马化形式。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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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档案工作者协会英语Society_of_American_Archivists,档案的定义为“由个人、家庭或组织在公共或私人事务中建立或接收的材料,其信息具有持久价值或可作为创造者的职能和责任的证据而保存下来”[4]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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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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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Galbraith, V.H. Studies in the Public Records. London. 1948: 3. 
  2. ^ A Glossary of Archival and Records Terminology. Society of American Archivists. [7 December 2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5). 
  3. ^ archīum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harlton T. Lewis, Charles Short, A Latin Dictionary, on Perseus
  4. ^ Glossary of Archival and Records Terminology. Society of American Archivists. [2013-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5). 
  • 陈兆祦。当代中国档案学文库。北京市:中国档案出版社,1999年。
  • 薛理桂。档案学导论。台北市:汉美图书,1998年。
  • 和宝荣、陈兆祦合著。档案工作基本知识。北京市:档案出版社,1988年。
  • Bellardo, Lewis J. and Bellardo, Lynn Lady. A Glossary for Archivists, Manuscript, and Records Managers. Chicago: The Society of American Archivists, 199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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