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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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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或勤工俭学勤工俭读)指在学习的同时通过兼职或假期工作,获得报酬以资助自身的学习和生活。

台湾称之为“工读”,此类学生即“工读生”(半工半读学生)。在香港则称为“半工半读”或“半工读”。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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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法勤工俭学运动兴起于辛亥革命后不久,是由蔡元培吴玉章李石曾等倡导和发起[1]:31。他们希望动员有志青年到法国去学习先进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输入西方文明,实行“科学救国”、“实业救国”和“教育救国”[1]:31。民国元年(1912年),李石曾等在北京发起成立留法俭学会和第一所留法预备学校,并制订《留法俭学会简章》[1]:31:“惟西国学费,宿称耗大,其事至难普及。曾经同志筹思,拟兴苦学之风,广辟留欧学界。今共和初立,欲造成新社会、新国民,更非留学莫济,而尤以民气民智先进之国为宜”[2]汪精卫、李石曾、蔡元培、吴玉章等人发起“留法俭学会”。

1916年6月,蔡元培等在法国巴黎成立华法教育会[1]:31-32。该会的宗旨是:“发展中法两国之交通,尤重以法国科学与精神之教育,图中国道德、知识、经济之发展。”[3]主要任务是在法国创设中文学校,出版中法文书籍、报刊,介绍学生留法,组织华工教育,联络中法学者诸团体,帮助法人游学中国等[1]:32。帮助更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学习西学,掀起一股“勤工俭学”留学法国的风潮[4]。1917年,蔡元培、吴玉章成立北京华法教育会和留法勤工俭学会,作为经办全国赴法勤工俭学之总机关[1]:32。到1919年,在上海、四川、湖南、广东、直隶、山东、福建等省市相继成立华法教育分会,并陆续开办留法预备学校20多所[1]:32

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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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制定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4号)等文件、指示及办法而被确定。

从1919年初到1920年底,已有1,600多名学生远涉重洋,到达法国勤工俭学,留法勤工俭学运动在全国形成热潮[1]:32。在留法勤工俭学运动中,四川和湖南青年最积极;四川勤工俭学运动由吴玉章组织,四川赴法人数居全国各省首位[1]:32。参加勤工俭学运动的中国留学生,包括周恩来邓小平张振华等著名人士。早期的勤工俭学和爱国救国活动联系一起,爱国人士为求改变中国弱势和引进西方科学文化。

随勤工活动对象逐渐从留学学生回归到大多数的国内学生中去,勤工俭学日渐成熟。社会、学校倡导“生活节俭,课余勤工”的勤工俭学思想,并通过国家助学金,帮助学生安心学习。其针对的,是那些经济困难,但想通过勤工来继续求学的贫困学生。勤工活动使得众多学校成立了勤工组织,从而对大量学生继续求学,有着巨大作用。

由于目前中国大陆生活条件的迅速提高,和国力的迅猛发展,逐渐形成“勤工者未必俭学者”的转变。继承了勤工俭学的内涵,勤工俭学的发展,而跳出了原先陈旧的体制和形式结合实际、实践的一种改进。随着其需求增加,大多高校都设置了专门管理勤工助学的部门,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针对补贴贫困生。[5] 学生不仅希望改善生活,实际上都希望得到锻炼,带来实践的提高、思想的磨砺,增强对社会认识。对于勤工助学的勤工俭学活动及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有亦对之作出一些原则性规定[6],以求保障学生和保证学生的安全。勤工助学随发展,除将成为社会实践形式之一,也将原有“俭学”内涵,完全更新成“助学”,帮助学生在校的学习、知识的学习、能力的学习、实践的学习等,及增加学生的创业活动。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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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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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杨胜群主编,刘金田副主编 (编). 《鄧小平傳(1904-1974)》上卷 香港第一版. 香港: 中和出版. 2014. ISBN 978-988-8284-56-6. 
  2. ^ 《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1),北京出版社1979年版,第168页
  3. ^ 《留法勤工俭学运动简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6页
  4. ^ 《勤工助学的历史考察及现状分析》,罗建国,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3年02期
  5. ^ 如何让大学生勤工助学两全其美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教育报》,2007年02月16日
  6. ^ 勤工助学酬金不能低于所在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教育部2007年第12次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