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则
外观
李大则(16世纪—17世纪),字可行,抚州府金谿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李大则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的举人,获授建安知县,改任遵义通判,但未赴任。隆武帝继位后,同时召任他和胡接辉、倪于义、韩日将、何家驹、戴兆、万霈圻、张于屏、张倜、徐必昌、吴玉尔、郑楚勋、郭振培、张纯仁、陈兴门、张映室、朱弼、游业昌、陈加邵、莫御、张必箓、余广孝、蔡镇、刘佐、方之翰、璩伯崑、王万祚、江思令、陈学尹、吴志开,他得任命为浙江道御史[1]。清军攻到,有人劝他离去,他说:“我未离开建安,这仍是我的城。”征集民兵死守一个多月,最后力尽,和儿子诸生徐上苑自缢而死[2]。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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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蒋棻 |
明朝建安县知县 崇祯年间-1645年 |
继任: 陈之煌 清朝知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