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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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人权问题一直存在争议。[1][2][3]大赦国际曾批评朝鲜的人权问题[4]。
概观
[编辑]法律基础
[编辑]理论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第五章赋予该国人民多种自由,包括言论、新闻、示威、结社、宗教信仰、就业和旅行自由[5]。
实际情况
[编辑]该国公民不被允许随意表达他们的思想。唯一的广播、电视台以及通讯社朝中社,民用互联网连接被严格限制,这些大众传媒都被朝鲜法律严格的保证由该国政府管辖。政府不允许国民畅所欲言,而政府会将批评制度的民众拘捕送往集中营劳改。该国媒体与民众被强迫公开赞誉金氏政权的“丰功伟绩”。
许多人权机构以及外国政府组织都对朝鲜异常恶劣的人权记录提出批评,包括大赦国际以及联合国,后者于2008年通过了一个关于此项议题的一个决议。而自由之家在它的2006的年国家报告中,关于该国,提到[4]:
朝鮮是个集权、也是世上最封闭的一个独裁国家,一切社会、经济、政治都被国家所束缚。
这种高压制度否定了人民一切的基本权利、以残暴的方法迫使数以万计的政治犯顺从、以及保持绝对的外交孤立。
该国因此被“自由之家”在国民自由以及政治权利上给予最低评分,得分为“不自由”(“Not Free”)。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公布的每年全球各国民主指数排名中,朝鲜常年为倒数第一。
2004年,美国通过了《朝鲜人权法案》。法案对该国予以谴责,并提出美国应采取数个步骤以明显提升该国国内的民主及自由。除法案中所称针对日本人、美国人和韩国人的国际绑架人质问题已经得到充分解决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坚决否认所有与侵犯人权有关的报道,并指责叛逃人员捏造事实、促使亲美议程付诸讨论。朝鲜政府的官方观点是该国并不存在人权问题,因为他们的社会政治制度是由人民所选择的,并且这一制度公平地服务每个人民。
统计
[编辑]由于朝鮮奉行孤立主义政策,国内政治气候亦极为秘密,国际组织和媒体无法进入该国进行深入的调查,内部消息又无法从民众中传出,所以统计该国的人权纪录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不但对外国人进入该国设置了重重阻碍,甚至在其进入后还对其进行严密监控他们在该国的活动。人道救援人员进入该国受到相当大的监控,并且被严禁进入政府不希望他们进入的地区。由于公民不能自由离开该国,所以朝鲜人权的信息主要是从脱北者口中获取的。
公民自由
[编辑]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已经正式承认广泛存在的侵犯人权行为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经常发生。以下部分直接引自专门针对发生在该国的事件作出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第2005/11号》:
“ | 酷刑和其它残酷、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方式,公开处决,法外拘留和任意拘留,合法诉讼程序和法制的缺失,以政治原因强加死刑,集中营大量存在并广泛地强迫劳动;
对遭到遣返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实施制裁,如将他们的离境视为叛国并进行惩罚——拘留、酷刑、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死刑; 无孔不入且极为严格地限制公民以自由的方式进行思考、评判善恶、信仰宗教、发表意见、发表言论和和平集会,并且限制每个人获取信息,对希望在境内自由迁徙及在境外旅游的每一个人施加限制; 持续地侵犯人权和妇女的基本自由,尤其是以卖淫或强迫婚姻为目的买卖妇女,因为种族原因强制堕胎,其方式包括施打催产针或自然分娩,并且杀害遭遣返母亲的孩子,其发生地点包括警方的拘留中心及劳动训练营。 |
” |
逃离朝鲜的国民被称为“脱北者”,他们一般逃往中国东北,在中国境内活动的韩国公民(如传教士、教师、人权活动家)一般会帮助朝鲜难民迁入韩国。不过在2012年以前,中国当局发现他们后一般都会以“经济原因”为由强制遣返他们,[6][7][8]而非以“难民”理由送至第三国[9]。
言论自由
[编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保障言论和集会自由的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其它条款(即使违宪)优先适用,其中包括要求公民以一种社会主义的方式生活。对政府及其领导人的评论受到严格限制,发表作出这些议论可以成为实施逮捕及送入朝鲜“再教育”营或劳教所的原因。政府分配所有的收音机和电视机,严禁公民改装它们来接收外国的广播信号,违者将即时遭到严酷的惩罚,如公开处决、到集中营劳改数年,甚至终身劳役至死等。政府也不容许民众批评金氏家族和政府制度,甚至议论领导的身高,也会被举报[10]。犯法者会被视为政治犯,并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关进集中营[11]。
宗教自由
[编辑]根据A. N. Lankov报告说,政府严格限制宗教自由,特别是禁止建立与政府无关的宗教组织。他的文章称,自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朝鲜整个人口被分为“核心”“动摇”和“敌对”三个阶层。根据这一分类,天主教徒、新教徒、佛教徒和儒教信徒被划入“敌对”层。Park Choyoung 在Daily NK新闻网站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在朝鲜的传教活动被视为间谍活动和犯罪行为。美国民主、人权和劳工局的报告指出,朝鲜不存在宗教自由。今日基督教报道了对走私圣经的人实施酷刑和处决的情况。
迁徙自由
[编辑]尽管宪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有居住、旅行的自由,但朝鲜公民并不能在国内自由迁徙或出国旅游。只有高级干部能够拥有车辆,普通民众难以获得燃料和车辆。政府对公民和家庭的强制移民非常常见,例如只有核心阶层有资格居住平壤,如有煽动叛乱的嫌疑或者是嫌疑人的亲人,都会被要求离开平壤;在生理上或者心理上有某种残障的居民也可能会遭到类似待遇。平壤作为“革命的首都”,也成为了外国游客宣传展示朝鲜形象的样板城市。由于首都的食品和住房都远远优于其它城镇和农村地方,所以拥有平壤市民的身份在朝鲜公民内部意味一定程度的荣誉。[12]
从外地进入平壤,离开车站时都要检查“首都通行证”,京城以外的居民,如果没有受平壤亲人之邀,几乎不可能拿到前往首都的旅游文件。平壤这边的亲人得先向保安人员购买有编号的证明文件,存根送到地方上的旅行批准处,申请人再去领取。火车一到平壤,警察就在月台核对名单,查看存根编号是否符合,若然不符,就必须遣返归乡,还有说犯规者可能被送去劳改[13]。
少数族群的权利
[编辑]朝鲜是世界上民族最为单一的国家之一(单一民族国家),并且至今几乎不可以存在移民。极少数希望前往朝鲜的人当中包括一些朝鲜人的日本配偶(通常是妻子),他们在1955年到1980年代早期随着他们的配偶从日本返回。这些日本人被迫同化,但根据报导,归国人员中的大多数并不为朝鲜社会完全接受(少数人是例外,比如那些成为政府人员的),并且最终被边缘化,包括进入集中营。造访朝鲜境内的外国人都受到严密监视,并禁止进入特定地点,如集中营、偏远农村和贫民窟等。[14]
朝鲜的华侨在朝鲜有自己的组织“朝鲜华侨联合会”,并且朝鲜华侨有一定特权,可以观看外国影视或收听外国广播,一般的朝鲜人则不容许这样做。警察会经常突袭居民住所,如搜查到违禁的影视作品,就会给予严重惩罚。虽然警察也来华侨的住宅查找,但因为华侨是中国人(拥有中国国籍但在中国没户籍),就算发现有严禁查处的视频也只会警告说“不要借给别人看”而不逮捕。在2015年左右,金正恩当局对朝鲜华人的态度有了些转变,据称当时有许多华侨因为从事“间谍活动”被捕,特别是游走于中朝边境的华商。金正恩当局认为恶搞丑化当权者金正恩的美国影片《刺杀金正恩》,就多是由华人商人传播进朝鲜的。按照朝鲜的法律,华人两年不归国就自动丧失朝鲜国籍,因此已在中国定居的朝鲜华商,也会返回朝鲜居住一段时间。[15]
残疾人权利
[编辑]2006年3月22日,美联社在韩国报导,从朝鲜叛逃的医生李光哲(리광철)声称有生理缺陷的新生儿经常被处死并活埋。一份联合国报告也提到,传说残疾人被“集中”起来送到“特殊营地” , 即集中营区。诊断患有自闭症及其它相关疾病的人经常遭到迫害(见优生学)。朝鲜人是不能随便进出平壤的,据传根据朝鲜劳动党政策:残疾人并不能居住在首都平壤市,在平壤市区的中区、平川区和江区等中心区绝不允许有残疾人。[16]
性侵犯
[编辑]虽然朝鲜国内禁止公开性交易活动,但据传朝鲜政府强制征选低至14岁的女孩进入所谓的“欢乐组”(기쁨組)工作,包括提供性服务。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尚不清楚仅成年“欢乐组”成员被选派提供性服务,还是存在儿童卖淫。“欢乐组”提供的其它服务包括按摩和半裸歌舞。她们中的许多人在25岁之后“被命令嫁给金正日的警卫或国家英雄”。[17]
据人权观察引述对50多名脱北者进行两年的采访,朝鲜妇女经常遭受性暴力、违反意愿的性接触和强奸。身居要职的男子,包括警察、狱警、高级官员、市场监管人员和卫兵,可以随意虐待妇女,而不会因此受到起诉。违反意愿的性接触和暴力极为普遍,以至成为正常生活的一部分[18][19]。
刑事司法
[编辑]公开处决
[编辑]2000年之后的几年,朝鲜迫于国际舆论压力减少了公开处决,2007年10月朝鲜恢复了公开处决。主要的遭到处决的罪犯包括被判处贩毒罪和贪污罪的官员。2007年10月,一名平安南道工厂负责人因为被判定在工厂地下室安装了13部电话拨打国际网络线,而在一个容纳了15万人的体育场内被行刑队当众枪决。另外一个例子是,15人因为越境进入中国被公开处决。[20]
联合国大会的一个专门委员会通过了一份决议草案,由50多个国家共同发起,对于朝鲜境内广泛蔓延的侵犯人权行为,包括公开处决和集中营制度,表达“非常严重的关切”。朝鲜宣称草案包含偏见,传达了不正确的信息。虽然如此,草案仍然被提交192个成员组成的联合国大会交付最终投票。[21]
2012年3月27日,国际特赦组织在其出版的有关死刑的年度报告中指出:“未经核实的情报表明,2011年7月北韩当局枪决或以伪装交通事故杀害了30多名参加和指挥南北会谈的人士”。“我怀念的你”报告也表示,为巩固金正恩的接班体制,北韩国家安全保卫部在2011年监禁了200多名官员,其中的一些人已被处死。[22]
2013年11月3日,有80名朝鲜人在7座城市,有元山市、沙里院市、咸兴市遭公开处决,被处决的人大多被控观赏禁看的韩剧,小部分则是被控卖淫。[23][24]
脱北者Hee Yeon Lim于2017年接受福克斯新闻采访时说,自己亲眼目睹11名乐手因被指参与制作色情视频而公开以高射炮处决,之后坦克开上前把被打得不成人形的尸体碾压成碎肉,行刑当日有约一万人被叫来刑场观看。[25]
集中营制度
[编辑]根据一份美国国务院的报告,集中营条件“非常恶劣严酷且威胁生命,并存在酷刑。有时怀孕的囚犯被强制堕胎,亦有时婴儿在监狱中出生后即被杀死。”据称,朝鲜政府随意拘留、拷打、收押了数千名持有不同政见或被怀疑从事破坏活动的个人。[26]
据报,酷刑及其它形式的虐待包括毒打,电击,过长时间曝露于危险物质影响之下,强迫当众裸露等侮辱行为,长达数周关押于狭小得无法站直或躺下的“紧闭室”,强迫长时间固定姿势下跪或站立,从手腕部将人吊起、强迫起立、坐下直到虚脱,强迫刚刚遭到中国遣返的母亲目睹杀死自己新生儿的过程。脱北者持续报告大量囚犯因为酷刑、疾病、饥饿、曝露于危险物质下或以上几种因素共同作用而死亡。[27]
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兴南监狱,囚犯遭受极端强迫劳动。据在兴南监狱服刑2年零8个月的文鲜明介绍,朝鲜当时强迫所有囚犯在这里强制劳动3年。据他介绍,监狱的一天从凌晨4点30分开始,每天被迫做一些危险的工作,比如往140袋大米里倒氨水。口粮每天只有两碗小饭碗和盐水萝卜青菜,如果工作不完成,口粮就减半。据说一年内一半的囚犯死在了该监狱,工厂生产的氨袋也被转移到了苏联。
申东赫(신동혁)出生在平安南道价川市[注 1]的一处政治集中营,并遭囚禁22年。脱北以后,他说营中拷打和酷刑非常普遍。申报告说,他的家庭成员试图逃离集中营后,他曾被吊在天花板上,并遭到热木炭烧灼。[28][29]
根据难民报告,官员阻碍狱中婴儿安全生产,并命令强制堕胎,尤其在收容被中国遣返妇女的拘留所。对于安全生产下来的婴儿,一些报告称监狱守卫杀死婴儿或抛弃任其死去(理由是保持朝鲜民族血脉纯正)。此外,也有报告守卫对女性囚犯进行性侵。[30]
通过劳动接受再教育,主要通过送交强迫劳动的集中营服刑,是一种常见的惩罚方式。服刑期间,囚犯需要在艰苦条件下伐木、采矿、料理庄稼或参与建设核试验场所[31]。再教育也包括背诵朝鲜领导人的讲话。
现时,朝鲜共有至少6个已知的政治犯集中营,囚禁著大约20万名罪犯[32]。他们被迫从事苦工,其人权也被侵害,其中包括饥饿、殴打和性侵犯等。人权组织国际制止朝鲜反人道罪行联盟(International Coalition to Stop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in North Korea,ICNK)估计每年约有1万人死于集中营[33]。美国政治学教授鲁道夫·拉梅尔称在1948年至1987年间,共有100万人死于集中营[34]。
连坐制度
[编辑]朝鲜存在连坐制度,如果家族中有一人犯罪或尝试脱北(不论成功与否),他家族的四代人(2014年之前为两代人)也会受到牵连,一同到集中营受刑或遭受处决。[26]
非政府组织、难民和新闻报道指出目前存在数种监狱、拘留所和集中营,包括强迫劳动的劳改营和为政治犯而设的政治犯集中营。脱北者声称集中营占地达200平方英里(约520平方公里)。其中包括集体坟墓、兵营、作坊和其它监狱设施。[26][35]
非因政治原因入狱的囚犯通常被送入教化所劳改营,囚犯在那里被迫参与极重的体力劳动,但不会终身劳改,大多会定期获释。而被认为对朝鲜政权怀有敌意或承认犯有政治罪,例如变节的,将被长期至终身囚禁于政治犯集中营,政治犯集中营中的很多囚犯都不能存活下来。朝鲜政府则仍然否认政治犯集中营的存在。[36]
报告指出政治集中营中的条件非常艰苦。监狱和拘留系统中到处存在有系统的对人权的严重侵犯。遭收容人员和囚犯持续报告暴力及酷刑的存在。据难民和消息人士表述,在一些拘留场所,囚犯得到很少或者无法得到食物,且得不到医疗救护,卫生条件很差,如果收监人拷打致死,导致死亡事件的指导员就通过简单的贿赂开具死亡诊断书,通过捏造文件躲避处罚。原劳改营囚犯报告说,他们在囚禁期间没有换洗衣物,且很少有机会在营区内沐浴或洗涤衣物。[37]
朝鲜政府不允许任何人士包括人权观察员检查集中营或劳改营拘留场所。金正恩统治集团仍然表示其并未涉及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大量脱北者站出来讲述国内的各种情况。朝鲜政府被指责设置大量政治犯集中营,关押的囚犯达到20万人,其中包括儿童,这些儿童仅有的罪行是亲人中有“阶级敌人”。朝鲜难民大量报告在这些集中营中存在强迫堕胎、杀害婴儿及严重饥荒。残酷的身体虐待是常见的(拷打常常致人死亡)。[38]
2002年,一名名叫李顺玉(이순옥)的原劳动党干部向美国众议院一个委员会证实她自己在朝鲜刑事制度下遭受的不幸。她报告了身体各处遭受的酷刑,包括失去八颗牙齿及面部的永久瘫痪。她同时报告自己在一处“非法法庭”受审,被判在集中营服刑13年。因为有会计背景,她所受到的处罚比别人轻得多。根据她的陈述,“我证实1987年我抵达时那里的6000名囚犯中的大多数人因为严酷的监狱环境在1992年我被释放时已经不知不觉地消失了。”她报告了无数她所处营中的无数酷刑和死刑案例,包括在入狱时杀死婴儿和妇女未出生的孩子。[39]
2015年,Daily NK报导称金正恩下令严惩导致教化所劳改营内的拷打等导致死亡事故的人民保安员负责人,但是仅限于经济犯、暴力犯、非法毒品参与者等,而因为观看韩国电视剧或犯有非社会主义犯罪而收监的政治犯仍然受到殴打等加害行为。尽管2004年和2005年朝鲜修改刑事诉讼法,要求严格依据法律进行审问、逮捕、拘留等,采取了保护人权的措施,但政治犯集中营不受约束。[40]
食物供给
[编辑]朝鲜战争结束以后以及整个1960、70年代,朝鲜国家控制的经济依靠苏联的大量援助实现了工业化。由于失去了苏联的战略贸易协议以及与1992年中韩建交后中朝关系的紧张,国家在经济上非常艰难地迈入了1990年代。此外,朝鲜经历了创纪录的洪灾(1995与1996年),1997年后的数年遭遇严重的旱灾。这些原因,加上全国仅有18%耕地面积以及无力进口工业生产赖以维继的物资,一场极其严重的饥荒使朝鲜经济陷入动荡。据称饥荒造成大约60万人死亡。[41][42]
截至1999年,食品及发展援助减少了由饥荒导致的死亡。2005年春天,世界粮食计划署报告饥荒很有可能重返朝鲜。另据报道,政府已经明令数百万城市居民下乡参与农业劳动。2005年,农业情况有所好转,实现5.3%的增长,收获454万吨。在很大程度上,这是因为国际社会援助了更多的肥料。然而,世界粮食计划署表示,这个数字相较于预计全国人口需要的600万吨粮食仍有差距。理所当然地,朝鲜政府呼吁国际粮食援助以解决问题,当年12月31日仍有货轮运载食品前往该国。同一时期,新闻报导称朝鲜继续在减少粮食配给量的同时提高粮食价格。[43]
朝鲜社会依照公民的家庭和政治背景,被严格地分为不同阶级。难民国际、无国界医生和大赦国际等组织都曾指责朝鲜在向敌对阶级发放包括食品在内的生活必需品时采取了歧视政策。在一些“封闭”地区,敌对阶级成员集中居住,政府似乎尽量避免发向他们提供足够的食物援助。朝鲜仍然是一个巨大的军事机器,并支撑著其领导人金正恩的奢侈生活。在2005年底食品援助中止之前,世界粮食计划署拨出2亿美金为朝鲜提供紧急食品援助,较该国2004年请求的1.71亿美圆有所上升。与之对应地,根据中央情报局《世界概况》,2002年其国防预算为52亿美圆。[44]
国际绑架
[编辑]朝鲜战争结束后的数十年间,有报导称朝鲜绑架了许多国家的公民,主要是韩国人和日本人。多年以来,这些报导被认为是编造出来的阴谋论,甚至于很多对朝鲜政权持批评态度的评论家也这么认为。然而,2002年9月,金正日向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承认,朝鲜“特殊机构”与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的日本公民绑架事件有关。他表示相关责任人已经受到处罚。五名幸存的受害人获得许可访问日本并决定不再回到朝鲜。朝鲜官员宣称其他八名被绑架人员因事故或疾病死亡。日本称据此仍有两人下落不明,并表示朝鲜方面所称的横田惠骨灰并不属于受害人。此外,依照美军逃兵查尔斯·罗伯特·詹金斯提供的信息,朝鲜在1978年在澳门绑架了一名泰国妇女和两名在大丰表行工作的澳门本地女子。
尽管已经向小泉首相承认绑架事件,朝鲜政府继续否认与其它绑架外国人事件有关,也拒绝为调查更多可能的绑架事件提供任何协助。然而,韩国官员声称南朝鲜战争结束以来,486名韩国人,其中大多数为渔民,遭到绑架。辩护人和家属也曾指责政府为争取释放被绑架国民作得太少。
国际反应
[编辑]部分国家(主要是西方国家)和国际组织批评朝鲜侵犯人权的行为。2005年后的每一个11月,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都会谴责朝鲜的上述行为。
美国和日本均已通过法律,并任命外交使节关注上述问题。随后,美国在2004年10月通过了《朝鲜人权法案》,并于2008年再次通过该法案。它在国务院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关注朝鲜人权被严重侵犯问题。办公室原由特使Jay Lefkowitz和常务特使Christian Whiton运作。
2013年3月21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47个成员国一致通过了成立朝鲜人权调查委员会 (Commission of Inquiry,COI)的决议案,该调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调查期限为一年。这是联合国首次成立针对朝鲜人权问题的机构。[45]
2014年2月17日,朝鲜人权状况国际调查委员会发表了长达近400页的朝鲜人权报告,包含了320多名证人的公开或采访证词,不过朝鲜政府拒绝委员会进入朝鲜境内调查,也没有提供本国人权情况的信息。这是联合国首次发表关于朝鲜人权的综合性调查报告,报告对朝鲜政府提出严厉批评:“这个国家的残忍程度在现代社会是最恶劣的,其他任何国家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报告称朝鲜领导人利用谋杀、酷刑、奴役、性暴力、饥饿等等虐待手段巩固政权,强迫民众服从领导,朝鲜当局犯下反人类罪。委员会表示,金日成、金正日、金正恩祖孙三代实施的大规模肃清相当于旨在铲除特定集团的大屠杀。委员会将向国际刑事法院提请相关控诉,并向金正恩发去了警告信,称其有可能就其反人类罪行遭受审判。[46][47]
2014年11月18日,联合国第三委员会第一次通过有关朝鲜人权问题的决议案,要求将朝鲜人权状况提交国际刑事法庭处理,并审判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48]
2015年6月23日,联合国下属机构“朝鲜人权实地办事处”揭牌仪式在首尔市钟路区环球中心举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侯赛因、韩国外交部长尹炳世、统一部长洪容杓等人出席。该办事处未来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对外宣传朝鲜的人权状况,并搜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日后向朝鲜政府问责、促使朝鲜改善人权状况。[49]
2020年9月9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驻首尔办事处发表报告称,包括妇女在内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声音正在受到遏制。 它敦促美国和韩国在与朝鲜恢复谈判时提出对朝鲜侵犯人权的担忧。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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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编辑]-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人权问题调查委员会报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