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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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杀指故意杀害大量人类的行为,发起者可以单独行动或有组织行动,通常屠杀与政府、战争犯罪或暴行相关,[来源请求]严重的屠杀事件常称为大屠杀。
什么事件能构成大屠杀没有确切的定义,许多国际组织提出了反人类罪的正式定义,但其中包括了没有导致死亡的迫害和虐待事件[1]。相反,屠杀不一定构成反人类罪[2]。与屠杀近似的词语还有战争罪、大规模杀害、法外处决等。
定义
[编辑]屠杀下的一个定义是:“屠杀是指在同一地点杀害五人或以上的罪行,并且受害人没有防卫能力。”[3]除非用做比喻,否则屠杀一词一般不用于针对战斗人员的行为,但对战俘进行的有预谋的大量杀戮却被认为是一种屠杀。
1982年,Robert Melson在讨论亚美尼亚大屠杀时,将其定义为“蓄意地杀害大量在实施者面前没有自卫能力的人群……屠杀的动机不一定是理性的……大规模杀人可以有很多种原因,包括听信虚假的传闻……或者政治动机……它应该与犯罪和因为精神疾病的大规模杀人有所分别……作为政治团体,实施者当然可以包括国家政府,但也可以包含非国家行为”。[4]
与此相似,1999年Mark Levene在尝试归类历史中的屠杀时,将它定义为由一个群体所实施的,针对无法自卫的受害人群的,使用过度的武力的杀人行为。他将一些大规模执行死刑排除在外,要求它必须具备“道德上不可接受”这一条件。[5]
近代以前
[编辑]中国与中亚
[编辑]在战国时期的长平之战中,秦国将领白起坑杀了四十万赵国降卒。秦末项羽屠城的记录,《史记·项羽本纪》记载项羽六次大屠杀:第一次襄城屠城,第二次城阳大屠杀,第三次新安大屠杀,第四次咸阳大屠杀,第五次破齐大屠杀,坑杀田荣降卒。第六次在外黄时,有一个十三岁少年劝说项羽不要屠城,项羽同意。东汉光武帝刘秀的下属吴汉曾屠成都被刘秀诏书责骂。曹魏魏太祖曹操也曾经有过大量屠杀。[a]
在北魏与后燕的参合陂之战中,魏军坑杀了数万俘虏。在北魏末年的河阴之变中,权臣尔朱荣杀北魏君臣三千多人。在梁朝末年的侯景之乱中,侯景在攻占建康及三吴地区的过程中大肆烧杀抢掠,造成建康地区“千里烟绝,人迹罕见,白骨成聚,如丘陇焉”《南史·侯景传》。
唐高祖李渊,曾于武德二年五月二十日,派秦王李世民自晋州还攻河东郡,属下司农卿宇文颖、车骑将军常何屠夏县(今山西夏县)[6]。五代后周世宗曾下令屠杀,陆游《南唐书》记载:“周兵死伤亦甚众,世宗怒,尽屠城中居民,焚其室庐。”
唐朝晚期,高骈、毕师铎、孙儒等割据军阀在扬州数次攻围杀戮,导致“城中遗民才数百家”。经过这次大破坏后,过了一两百年的北宋中期,扬州还未恢复至隋朝及唐朝时期的盛况[7]。
波斯学者志费尼所著《世界征服者史》记载:蒙古军在每次攻城前,成吉思汗“先使人喻其主来降,其喻降语颇简略,而殿以是语云:‘设汝不降,将来之结果仅有上帝知之。’”但据《多桑蒙古史》记载,不少主动投降的城邦,依然要遭受被蒙古军屠城的厄运:“蒙古兵多用诈术,不惜为种种然诺,诱敌开城,城民之过于轻信开城乞降者,蒙古兵则尽屠之。虽先发重誓,许城民不死,亦然。凡大城皆不免于破坏,居民虽自动乞降,出城迎求蒙古兵之悲悯者,仍不免于被屠杀。盖蒙古兵不欲后路有居民,而使其有后顾之忧也。”,只留下工匠与俊美男女儿童供其利用与玩乐。陈志平:《中华通史》。1215年,成吉思汗攻陷金国中都(北京),对城中居民展开长达一个月之久的屠杀,超过100万人殒命,又纵火焚城,几乎彻底毁灭了这座城市[8],元好问的胞兄元好古也因此遇难。1219年,成吉思汗攻打花剌子模帝国时,为报复讹答剌守将海儿汗亦纳勒术下令部下杀死被亦纳勒术指为间谍的蒙古成吉思汗派遣去的穆斯林商人四百五十人,所攻占的城池尽数屠城,即使面对已经投降的康里,也照样屠杀。在进行屠杀之前,铁木真向他们宣布说:“你们必须知道,你们都犯了滔天大罪,所以必须加以惩罚。你们一定会问,我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们犯罪。我告诉你们,我就是上天的灾祸,如果你们没有犯罪,上天为什么派我来屠杀你们?”(《中国人史纲·第二十六章》)。1221年,蒙古第一次西征,对撒马尔罕进行了疯狂屠杀,超过100万人殒命。成吉思汗攻打巴米扬,其爱孙中箭身亡,城破,下令将城中居民全部杀光。拔都率军第二次西征,于1238年攻入基辅、1240年攻入莫斯科,每杀一人割一耳,共割二十七万只耳。1227年,铁木真死于六盘山。出于报复,蒙古将西夏末帝李𪾢杀害。《元史》列传第七:“城破,帝欲尽坑之,察罕言百姓无辜,止罪三十六人。进攻灵州,夏人以十万众赴援,帝亲与战,大败之。还次六盘,夏主坚守中兴,帝遣察罕入城,谕以祸福。众方议降,会帝崩,诸将擒夏主杀之,复议屠中兴,察罕力谏止之,驰入,安集遗民。”。1231年,拖雷引兵攻掠四川汉中地区,大肆屠杀居民。1256年,旭烈兀奉蒙哥命讨伐木剌夷,共攻克大小堡垒数百个,皆屠杀。1258年,旭烈兀攻陷巴格达,大屠巴格达居民超过9万人。
蒙元史学家杰克•威泽弗德(Jack Weatherford)指出成吉思汗允许民众自由地传播有关他或蒙古人的最坏的和最难以令人置信的传闻,当时成吉思汗意识到,传播恐怖的最好方式不是通过士兵的行为,而是通过文人的笔。蒙古人操纵宣传的机器并且经常夸大战争中的死亡人数,意图散播恐惧。他亦指出:“尽管蒙古军队实行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杀戮,并几乎是将死亡当作一种政策,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还将死亡当作是制造恐怖的一种思考方式,但他们却以一种影响重大而又令人吃惊的方式,脱离了那个时代的普通惯例。蒙古人并不实施严刑拷打、毁伤肢体或使人残废。在那个时代,战争通常是以一种恐怖的形态来进行的,而且同时代的其他统治者,通过公开拷打或骇人听闻的断肢毁体方式,使用原始而又野蛮的策略,向民众灌输恐怖和惊悸……从中国到欧洲,文明世界的统治者和宗教领袖都依凭这些骇人听闻的手段,通过恐怖来统治自己的民众,通过惊骇来打击敌人的信心。”;“与同时代文明军队的恐怖行为相比较,蒙古人并不是通过凶猛而又残忍的行为来引起恐怖的,而是由于他们快速而又有效的征服,以及他们似乎完全轻视富人和有权势者的生命而引起恐怖。”;“与传播的恐怖传闻相比较,起初向蒙古人投降的那些城市,得到了宽大而又仁慈的对待,于是那些城市居民就天真地怀疑起蒙古人的能力。投降之后,很多城市起初都忠顺地服从,而一旦蒙古人离开他们的国家,他们就马上反叛。由于蒙古人仅留下少数几位官员进行管理,而且又没有驻扎小部队留守城市,居民们误以为蒙古人的撤退是虚弱的表现,并且想当然地以为蒙古主力部队将再也不会原路返回。对于这些城市,蒙古人是毫不留情的;他们迅速返回叛乱的地方,并彻底地摧毁它们。一个被彻底毁灭的城市是无法再次叛乱的。”[9]
明末清初时亦发生了多起屠杀事件,清朝军队、明朝军队(包括南明政权)、农民武装(如张献忠)等多方势力均参与了屠杀,再加上自然灾害和疾病(尤其是鼠疫)的流行,均造成了人口的下降。清军在江南的屠城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明军在扬州被清军屠城之前亦曾经多次在城外劫杀。西方传教士亦记载了农民军屠杀的情况:“残杀之后,成都为之一空。除少数官员外,别无居民。荒凉惨象,不忍瞩目。(张)献忠剿灭成都后,命令各乡镇村民移居成都”。顺治七年(1650年)尚可喜、耿继茂“再破广州,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浮屠真修曾受紫衣之赐,号紫衣僧者,募役购薪聚胔于东门外焚之,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因筑大坎痤焉,表曰共冢。”番禺县人王鸣雷写祭文描述当日情状:“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便房已朽,项门未枯。欲夺其妻,先杀其夫;男多于女,野火模糊。羸老就戮,少者为奴;老多于少,野火辘轳。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10]明朝将领张应昌、熊文灿、孙传庭等人在镇压农民军时亦有滥杀无辜和屠城,当中亦有大量杀害平民,取人头冒功的行为:“朝廷勤限平城,而行间杀良民报功,生灵日涂炭”[11][12][13]。
1644年,张献忠陷成都,张献忠下令屠城三日,三日过后每日杀百余人以树威。欧洲传教士利类斯和安文思二人所著《圣教入川记》记载,张献忠每日杀一二百,为时一年又五个月,累计杀人十万,亦不算多。清军来到后,张献忠在大军逃离成都前,对成都实行屠杀,从老百姓到军队家属(老弱病残)再到他部队中的湖北兵、四川兵,最后连早期跟随他出生入死的秦兵也在剐杀之列,剐杀后制成腌肉以充军粮,据《蜀破镜》记载,某日晚,他的一幼子经过堂前,张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责问妻妾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张献忠学朱元璋剥人皮,“先施于蜀府宗室,次及不屈文武官,又次及乡绅,又次及本营将升。凡所剥人皮,渗以石灰,实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于王府前街之两旁,夹道累累,列千百人,遥望如送葬俑”。
清代的白莲教起义,1786年人口3亿9110万人,起义失败后,人口为2亿7566万人,共损失了1亿1千万人口。白莲教起义军在历时九年多的战斗中,占据或攻破州县达二百零四个,抗击了清政府从十六个省征调来的大批军队,歼灭了大量清军,击毙副将以下将弁四百余名,提镇等一二品大员二十余名,清政府耗费军费二亿两,相当于四年的财政收入。这次起义使清朝元气大伤,此后清朝的统治逐渐走向衰落。
太平天国起义,洪秀全领导太平天国起义,义军在起义后的六年中牺牲4千余人;然而内讧中的1856年,洪秀全利用韦昌辉杀害杨秀清及亲信 6 千余人,两个月总共杀了文武官员2万人。后来又利用石达开来天京靖难,凌迟处死韦昌辉,将其尸体寸磔,割成许多块,每块皆二寸,挂在各处醒目的栅栏处,标上“北奸肉,只准看不准取”的字样。“洪杨之变”导致了十几万人被杀。1864年曾国藩率湘军攻入天京后,纵火杀掠,太平天国强盛时,南京最多有100万人,到了1875年光绪帝登基时,南京依然人口不足50万。太平天国爆发(1851年)前夕中国人口约4.3亿,太平天国灭亡(1864年)后,人口约2.3亿人。
咸丰八年(1858年)四月,湘军李续宾部攻破江西九江,屠杀城中近二万军民,事后李表示“设有胁从之民,必早投诚,设计逸出”[14]。咸丰十一年(1861年)八月,湘军曾国藩弟曾国荃部攻破安徽安庆,屠杀数万军民。赵烈文表示:“杀贼凡一万余人,男子髻龀以上皆死……妇女万余俱为掠出”,“军兴以来,荡涤未有如此之酷者矣”[15]。同治三年(1864年)五月,曾国荃部攻陷天京,又施展杀戒,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创所所长郭廷以在其所著《近代中国史纲》引赵烈文《能静居日记》记载曾国荃率湘军攻入南京城后的情景:“湘军‘贪掠夺,颇乱伍。中军各勇留营者皆去搜括’,……‘沿街死尸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被戳以为戏,匍匐道上。妇女四十岁以下者一人俱无(均被虏),老者负伤或十余刀,数十刀,哀号之声达于四方。’凡此均为曾国荃幕友赵烈文目睹所记,总计死者约二、三十万人。”[16][17][18][19][20]。谭嗣同则记载:“一破城,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入于湘军,而金陵遂永穷矣。至今,父老言之,犹深愤恨”。[21]
近代
[编辑]中国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规模的屠杀事件主要包括土地改革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肃反运动、反右运动、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六四事件等。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Crimes of War –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web.archive.org. 2015-03-20 [2020-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20.
- ^ Levene, Mark; Levene, Reader in History Mark; Roberts, Penny. The Massacre in History. The Massacre in History. Berghahn Books. 1999 [2020-04-26]. ISBN 978-1-57181-934-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5) (英语).
- ^ 存档副本. [2005-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11-24).
- ^ Melson, Robert. A Theoretical Inquiry into the Armenian Massacres of 1894–1896.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2009-06-03, 24 (13): pp. 481-509. ISSN 0010-4175. doi:10.1017/S0010417500010100.
- ^ Levene, Mark; Roberts, Penny. The Massacre in History. Berghahn Books. 1999-01-01: p. 90 [2020-04-16]. ISBN 978-1-57181-934-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5).
- ^ 《常何墓碑》:“军还,又与宇文颖平夏县。”《新唐书·高祖本纪》:“三年……五月壬午,秦王世民屠夏县”。《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八十八》记载: “武德三年五月……秦王世民引军自晋州还攻夏县,壬午,屠之”。司马光对于“屠夏县”考证道:《高祖实录》帝曰:“平薛举之初不杀奴贼,致生叛乱。若不尽诛,必为后患,诏胜兵者悉斩之。”疑作《实录》者归太宗之过于高祖,今不取。
- ^ 张德芳《〈扬州十日记〉辨误》,中华文史论丛,第370-373页
- ^ “实京师”与“徙流民” 北京历史上的人口变迁. Zgswcn.com. [2017-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4).
- ^ 杰克•威泽弗德《成吉思汗与今日世界之形成》,重庆出版社,第122-125页
- ^ 九龙真逸《胜朝粤东遗民录》卷一《王鸣雷传》。
- ^ 清乾隆八年《重修宝丰县志·卷五·兵燹》
- ^ 路遇,滕泽之《中国人口通史-第2卷》,山东人民出版社,第669页
- ^ 顾诚《明末农民战争史》,光明日报出版社,第197-198页
- ^ 《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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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历史大事编年. 中国历史大事编年 第 5 卷. 北京出版社. 1987: 576 [2021-08-18]. ISBN 978-7-200-001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1)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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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谭嗣同:《谭嗣同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