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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自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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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自肃《作文家法》书影

吴自肃(1631年—1712年),字在公,号克庵山东海丰人,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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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自肃出身海丰吴氏,顺治十一年(1654年)甲午科举人,康熙三年(1664年)甲辰科会试第二十一名贡士殿试二甲第三十五名进士。授江西万载县知县。因功擢内阁中书舍人,迁户部山西清吏司主事、员外郎。又升任刑部郎中,奉命视学云南。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授奉政大夫。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任山西布政使司参议,分巡河东道,寻授朝议大夫。晚年告老还乡,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去世,终年82岁。著有《万行草》、《我堂存稿》、《作文家法》。后以孙吴绍诗晋赠荣禄大夫刑部尚书[1][2][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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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自肃是海丰吴氏第十一世。他育有五子,长子与次子早逝,三子吴象宽、四子吴象默、五子吴象弼。吴自肃后代中,出现了吴象宽(十二世)、吴坛(十四世)、吴侍曾(十六世)、吴熙曾(十六世)、吴式敏(十七世)、吴式群(十七世)、吴式芬(十七世)、吴峋(十九世)共八位进士。[3][4]现今山东无棣县海丰吴氏宅院进士厅正中挂有吴自肃进士榜,上悬“祖孙父子兄弟叔侄进士之家”匾额。此外,吴家还有“七侍郎、八巡抚、九封光禄,三翰林、五资政、十朝邦禁”之美誉。所谓“七侍郎”指吴自肃(赠)、吴象默(赠)、吴绍诗吴垣、吴坛、吴式芬、吴重憙七人;“八巡抚”指吴自治(赠)、吴瑛(赠)、吴象默(赠)、吴绍谟(赠)、吴绍诗、吴垣、吴坛、吴重熹八人;“九封光禄”指吴坛授光禄大夫,晋赠曾祖吴自治、祖父吴瑛、嗣父吴绍谟光禄大夫,吴式芬授光禄大夫,晋赠其曾祖吴坛、祖父吴之勷、父吴衍曾光禄大夫,吴重熹授光禄大夫;“三翰林”指吴熙曾、吴式敏、吴式芬三人;“五资政”指吴自肃(赠)、吴象默(赠)、吴绍诗、吴垣、吴崶五人;“十朝邦禁”则指吴家在顺治至宣统十朝都有重臣。[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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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卷之三 历史文化. 《沧州市运河氏张庄子吴氏族谱》. 2015: 58. 
  2. ^ 刘廷銮,孙家兰. 《山东明清进士通览 清代卷》. 山东文艺出版社. 2014: 79. ISBN 978-7-5329-4771-3. 
  3. ^ 3.0 3.1 吕冰,郭玉锋 (编). 《齐鲁家风 山东人的精神史诗》. 山东人民出版社. 2015: 235. ISBN 978-7-209-09153-4. 
  4. ^ 朱亚非等. 《明清山东仕宦家族与家族文化》. 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9: 159. ISBN 978-7-209-04822-4. 
  5. ^ 张海鹰. 海丰吴氏宅院楹联“大全”. 滨州日报. 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