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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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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五色旗(右)与铁血十八星旗(左)
历史
成立1911年11月5日 (1911-11-05)
解散1912年1月28日 (1912-01-28)
继任临时参议院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辛亥革命期间1911年11月15日至1912年1月28日期间独立各省为筹组临时中央政府而成立的过渡性议政权力机构。该机构起初由各省独立后成立的都督府派出的代表组成,后来未独立各省的谘议局也派出代表参加。在中华民国建立后,1912年1月2日至1912年1月28日该机构曾经一度代行临时参议院职权,直到南京临时参议院建立。[1]

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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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11月9日,湖北军政府致电各省,请各省派代表到湖北商谈筹组临时中央政府事宜。11月11日,江苏都督程德全、浙江都督汤寿潜联名致电上海都督陈其美,提议各省派代表到上海商谈,陈其美表示赞成。1911年11月12日,江苏都督府代表雷奋沈恩孚,浙江都督府代表姚桐豫高尔登苏州发出向沪军都督陈其美通电,促各省派代表到上海商讨筹组临时政府事宜。通电中提出,各省都督府和谘议局各派代表一人出席会议,只要两省以上代表到会即开议。

组织全国会议团通告书稿[2]

武汉事起,各省响应,共和政治,已为全国舆论所公认。然事必有所取,则功乃易于观成。美利坚合众之制度,当为吾国他日之模范。美国之建,其初各部颇起争端,外揭合众之帜,内伏涣散之机。其所以苦战八年,卒收最后之成功者,赖十三州会议总机关有统一进行、维持秩序之力也。考其第一、二次会议,均仅以襄助各州议会为宗旨,至第三次会议,始能确定国会长治久安,是亦历史必经之阶级。吾国上海一埠,为中外耳目所寄,又为交通便利,不受兵祸之地,急宜仿照第一次会议方法,于上海设立临时会议机关,磋商对内对外妥善之方法,以期保疆土之统一,复人道之和平,务请各省举派代表,迅即莅沪集议。盼切盼切。

集议方法及提议大纲如下:

甲、集议之方法

  • 一、通告各省旧时咨议局举代表一人常驻上海。
  • 一、通告各省现时都督府派代表一人常驻上海。
  • 一、有二省以上代表到沪,即先行开议,续到者随到随议。

乙、会议之要件

  • 一、公认外交代表。
  • 一、对于军事进行之联络方法。
  • 一、对于清皇室之处置。

发起人:鄂樊云门 皖江易园 湘宋渔父 闽高梦旦 陕于右任 粤伍秩庸温钦甫 晋桂赣夏剑丞 黔杨寿彤 苏唐蔚之张季直赵竹君庄思缄 蜀程雪楼 豫王抟沙

11月15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省代表在上海老西门方斜路江苏教育总会举行首次会议,议决成立“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1]

后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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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湖北军政府和江浙军政府之间开始为联合会所在地发生争议。11月24日,在上海的联合会决定迁到武昌开会,各省留一人在上海“联络声气,以为鄂会后援”。11月底到12月初,湖北、湖南、福建、江苏、安徽、广西、直隶、河南、浙江、四川等十二个省的二十三名代表到达武汉。11月30日,联合会首次会议召开,会议推举谭人凤为议长;并议决在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前,以湖北军政府代行中央军政府职权,以鄂军都督黎元洪执行中央政务。12月3日,联合会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并议决如袁世凯反正,将推举袁世凯担任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十七条称,[1]

第十七条 参议院未成立以前,暂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代行其职权,但表决权每以一票为限。

此后,联合会多次举行会议,议决武汉地区停战南北议和,接受袁世凯派代表唐绍仪与南方代表伍廷芳南北和谈,南方和谈条件为“推翻满洲政府、主张共和政体、礼遇旧皇室”。[1]

12月4日,都督陈其美程德全汤寿潜邀各省留沪代表开会,暂时定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选黄兴为假定大元帅,黎元洪为假定副元帅,推举大元帅负责组织临时政府。12月8日,在鄂代表赴南京,留沪代表陆续到南京,未参加汉口会议的几个省的代表也到了南京。到12月下旬,到达南京的有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广西、安徽、福建、直隶、山东、河南、江西、山西、陕西、广东、奉天、云南等十七个省44名代表。12月14日,先期到达南京的15个省的代表召开会议,推浙江代表汤尔和任议长,广东代表王宠惠任副议长,决定12月16日选举临时大总统。但12月15日会议又决议暂缓选举临时大总统,承认上海会议推举的大元帅、副元帅,并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追加写入“临时大总统未举定以前,其职权由大元帅暂任之。大元帅不能在临时政府所在地时,以副元帅代行其职权。”以黎元洪为首的湖北军政府反对该决议,江苏、浙江军界反对黄兴任大元帅。12月17日,联合会改推举黎元洪为大元帅,黄兴为副元帅,由黄兴组织临时政府。但是黄兴因为得知孙中山将回国,故没有赴南京任职。12月25日,孙中山抵达上海。12月26日,代表会议决通电各省继续战斗,并推谭人凤、马君武王正廷徐绍桢会面,商议作战计划。[1]

选举临时大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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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印

12月28日,在南京召开临时大总统选举预备会。12月29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召开选举临时大总统会。临时大总统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条:“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选出。参加选举的有直隶、奉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四川等十七省代表四十三人。大总统候选人为孙中山黎元洪黄兴孙中山获得十七张有效票中的十六票,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1]

选举临时大总统的43名代表名单如下:[3]

代行临时参议院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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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举临时大总统的同时,联合会议决通电各省都督府,让每省派参议员三人到南京组织临时参议院,参议员未到时由本省代表替留1至3人代行参议员职权。[1]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月2日,联合会议决代行参议院职权。1月3日,联合会一致选黎元洪为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1月2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成立,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宣告结束。[1]

代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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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时期(1911年11月30日-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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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武昌时期政党组成

武昌及留沪代表如下:[4]

省区别 赴湖北或在湖北开会代表 留上海或未赴湖北开会代表
江苏 雷奋
镇江 马良[5]
江北 王照 陈官彦 徐钟令[6]
浙江 汤尔和 陈时夏 黄群 陈毅
福建 潘祖彝 林长民
山东 谢鸿焘 雷光宇
安徽 王竹怀 许冠尧 赵斌
湖南 谭人凤 邹代藩 宋教仁
广西 张其锽
沪军 马君武 陈陶遗 袁希洛 俞寰澄 朱葆康
四川 周代本
直隶 谷钟秀
河南 黄可权
湖北 胡瑛 王正廷 孙发绪 时象晋  居正 陶凤集
奉天 吴景濂
吉林 赵学臣
贵州 席正铭 欧阳煜

南京时期(1911年12月14日-191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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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行参议院职权期间(1912年1月2日-1月28日),曾选举如下工作人员:[4]

各省代表如下:[8][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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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辛亥革命网. 2010年11月18日 [2011年11月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7月2日). 
  2. ^ 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编,《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年;《张元济全集(五)》,北京:商务印书馆,第188页;《伍廷芳集》,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366页;《于右任辛亥文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218页
  3. ^ 薛恒,民国首任临时大总统选举会代表人数人员考,江苏社会科学2007年4期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张玉法,民国初年的国会,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4年第13期,第83-196页
  5. ^ 此人为镇江都督府林述庆所派。见 回忆辛亥革命,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第348页
  6. ^ 此三人为江北都督府蒋雁行所派。见 回忆辛亥革命,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第348页
  7. ^ 张玉法《民国初年的国会》作“王正廷”。徐友春 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廖大伟《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述论》等作“王宠惠
  8. ^ 南京时期各省代表情况史籍所载不一。此处据张玉法《民国初年的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