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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조중우호, 협조 및 호상원조에 관한 조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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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军事同盟[需要更多来源] |
状态 | 生效中 |
签署日 | 1961年7月11日 |
签署地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签署者 | 周恩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权代表,中国国务院总理) 金日成(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全权代表,朝鲜内阁首相) |
缔约方 | |
语言 | 汉语、朝鲜语 |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 | |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 |||||||||||||||
汉语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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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字 |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 | ||||||||||||||
简化字 |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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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语名称 | |||||||||||||||
谚文 | 조중우호, 협조 및 호상원조에 관한 조약 | ||||||||||||||
汉字 | 朝中友好, 協助 및 互相援助에 關한 條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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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朝鲜语:조중우호, 협조 및 호상원조에 관한 조약/朝中友好, 協助 및 互相援助에 關한 條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朝鲜语: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과 중화인민공화국간의 우호, 협조 및 호상원조에 관한 조약/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과 中華人民共和國間의 友好, 協助 및 互相援助에 關한 條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间所签订的双边条约,1961年7月11日签订于北京,双方代表分别为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与朝鲜内阁首相金日成,该条约是目前中国与朝鲜签订的唯一共同防御条约,亦使得两国成为军事同盟。[1]该条约规定在未经双方就修改或终止问题达成协议以前将一直有效。[注 1][5]
背景
[编辑]二次大战结束后,朝鲜半岛分裂成由美国支持的大韩民国及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支持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双方互不承认对方政权的合法性。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朝鲜人民军跨越三八线南下进攻,希望统一朝鲜半岛,韩国军队节节败退到釜山,最后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及时展开仁川登陆行动,反推朝鲜至接近中朝边境的鸭绿江。在这局势下,刚成立不到一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派出中国人民志愿军参战,双方在多次战役交手后,中朝联军成功把联合国军推回三八线。最终双方僵持三年后于1953年7月27日签署朝鲜停战协定,朝韩双方以新三八线为界保持半岛“停战”状态至今。[6][7]1961年5月16日韩国爆发五一六军事政变,军方领导人朴正熙上台,军人出身的他敌视朝鲜,敦促大幅增加军费开支并对朝鲜采取行动。朝鲜领导人担心韩国会入侵于是向苏联和中国寻求支持。在这背景下中朝双方于1961年7月11日签订《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8][9]
条约概述
[编辑]中朝双方于1961年7月11日在北京签订条约,8月30日经时任中国国家主席刘少奇批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于8月23日批准,同年9月10日周恩来和金日成作为双方代表在朝鲜首都平壤互换批准书,根据《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第七条的规定,条约在同日生效。[10]
该条约总体上促进了两国在文化、经济、技术和其他社会利益领域的和平合作,但同时也保证了双方的共同防御责任。条约第2条定明在任何一国受到他国攻击或意图攻击时,两国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缔约的另一方进行军事及及其他范畴上的全力援助,双方也保证不会参加任何与对方敌对的同盟、集团、行动或措施。[10]到目前为止,本条约对于中国而言皆是其与其他国家所签订的唯一正式的且仍然有效的军事同盟条约。[1]
条约现状
[编辑]《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除非就其修正或终止达成协议,否则该条约将一直生效。[注 1][5]在1991年苏联解体后,《苏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失效,本条约成为中或朝签订的唯一共同防御条约。有传言中国一直拒绝朝鲜关于修改“自动干预条款”的建议,类似的条款并没有出现在美韩共同防御条约中。[11]
2011年,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朱峰教授在学术会议的主题发言中称,该条约已经失效,中朝两国政府默不作声,且在近20年里该条约成为一纸空文。[3]
2021年7月11日,朝中社报道朝鲜劳动党总书记金正恩同日向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致贺电,庆祝《朝中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60周年,指朝中两国友谊日益深厚,并表示需要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各领域上加强合作,应对“敌对势力”的挑战。[12]中国外交部于2021年7月12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回应记者提问时证实报道属实,同时表示该条例仍然有效。[5][13]
该条约第二条被认为是中朝构成军事同盟关系的根据,但上海社科院亚太所的地区专家主张,中朝未有全方位的军事合作,条约的合作意义多于结盟意义,中国没有为朝鲜提供核保护。[14]中国外交部官员也曾对外称,中国不与任何国家缔结军事同盟。[15]
注释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China-N. Korea defense treaty. koreatimes. 26 July 2016 [14 September 2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6 October 2019) (英语).
- ^ [视频]新闻链接:《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news.cntv.cn. [2021-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 ^ 3.0 3.1 李永钟. “战时自动加入的中朝条约名存实亡”. 韩国中央日报. 2011-09-02 [2024-07-14].
- ^ 2021年7月7日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记者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1-07-07 [2021-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8).
汪文斌:根据《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规定,该条约在未经双方就修改或终止问题达成协议以前,将一直有效。
- ^ 5.0 5.1 5.2 聂振宇.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簽訂60周年 中國稱仍然有效. 香港01. 2021-07-12 [2022-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9) (中文(香港)).
- ^ Li, Narangoa; Cribb, Robert. Historical Atlas of Northeast Asia, 1590–2010: Korea, Manchuria, Mongolia, Eastern Siberia.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4: 194. ISBN 978-023116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4 July 2017).
- ^ North and South Korean leaders hold historic summit: Live updates. CNN. 26 April 2018 [27 April 2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27) (英语).
- ^ 北朝鮮と軍事同盟50年を祝う中国を侮るな. 18 July 2011 [6 June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18 July 2013) (日语). 已忽略未知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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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 Alternative source: [1]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12 August 2017. - ^ 7月11日「中朝友好条約60周年」 記念行事で中朝緊密を強調か. KoreaWorldTimes. 2021-07-09 [2021-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2) (日语).
- ^ 10.0 10.1 1961年7月11日《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 中华网. 2013-07-11 [2013-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3).
- ^ 「戦争時の自動介入条項修正」 北朝鮮が中国に同盟条約改正を提案. 东亚日报. 2010-03-04 [2019-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3).
- ^ 李秀坤. 朝中友好條約簽訂60周年 金正恩向習近平發賀電. 香港01. 2021-07-11 [2022-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9) (中文(香港)).
- ^ 环球网.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是否续签?外交部回应. news.sina.com.cn. 2021-07-07 [2022-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9).
- ^ 分析:中朝纪念两国友好互助条约50年. BBC. 2011-07-11.
- ^ 朝鲜停止举行中朝友好互助条约纪念活动. RFA. 2014-07-14.
外部链接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