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利吉層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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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的新条目推荐讨论
- 哪種岩層是台灣位於板塊交界地帶的證據?
- 利吉層条目由Archer0630(讨论 | 貢獻)提名,其作者为Archer0630(讨论 | 貢獻),属于“geological”类型,提名于2013年1月12日 01: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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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文首有两个“利吉层”。(2)多处出现半角括号。(3)段落“台湾利吉层”末尾“为止”前后都为句号,不解其意。(4)“鹿野断层”一节以逗号结尾。(5)参考资料url裸露。(6)部分段落缺乏参考来源。(7)外部链接的中括号异常,大概可以用<nowiki>框起来。(8)一些个别问题,如“地理”一段中,出现一个空格,又有“一0六一”应改为“一〇六一”。--~Flsxx 2013年1月12日 (六) 03:36 (UTC)
- (:)回應稍微處理過了,如問題依舊存在,請閣下撥點時間做點修正,謝!Archer0630(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5:28 (UTC)
- (!)意見:已審稿完成!請您重寫,理由見“利吉層”的修订历史,交稿即可再來推荐。--Phillena(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7:29 (UTC)
- (~)補充:您還沒把利吉層的特點寫出來,「混同層」可是在研究學術界及高中生地理教材都會有接觸,「利吉泥岩」、「利吉惡地」這些名詞也都沒出現在條目裡,可見您這條目還沒有準備好,不知道是您找的資料沒有,還是您第一次寫,所以您不知道怎麼寫?--Phillena(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7:35 (UTC)
- (:)回應:今日我在找些資料,明天再續編!!那在利吉層條目內如提及混同層要寫多深入?Archer0630(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8:22 (UTC)
- (:)回應:這不會很深入,提到名詞即可。至於其它內容可以靠往後時間,由您自己或者讓別人來補充。--Phillena(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8:45 (UTC)
- (:)回應:今日我在找些資料,明天再續編!!那在利吉層條目內如提及混同層要寫多深入?Archer0630(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8:22 (UTC)
- (:)回應:我已經幫您完成以下這些名詞:
- (~)補充:您還沒把利吉層的特點寫出來,「混同層」可是在研究學術界及高中生地理教材都會有接觸,「利吉泥岩」、「利吉惡地」這些名詞也都沒出現在條目裡,可見您這條目還沒有準備好,不知道是您找的資料沒有,還是您第一次寫,所以您不知道怎麼寫?--Phillena(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7:35 (UTC)
- (-)反对,请把裸露的网址处理了;后可自行划票。乌拉跨氪 2013年1月12日 (六) 07:43 (UTC)
- (:)回應:現在這樣可以嗎?Archer0630(留言) 2013年1月18日 (五) 05:27 (UTC)
- (?)疑問:我不知道您從那份資料創出台灣東部利吉層、台灣利吉層此二稱?--Phillena(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7:46 (UTC)
- (:)回應:就把那個條目刪掉吧!Archer0630(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8:22 (UTC)
- (:)回應:本用戶不再參與其討論,詳情見我的用戶頁公告。--Phillena(留言) 2013年1月13日 (日) 10:53 (UTC)
- (:)回應:就把那個條目刪掉吧!Archer0630(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8:22 (UTC)
- (-)反对:文章內容有抄襲嫌疑:史前館電子報第22期:什麼是混同層。Steven81514(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10:13 (UTC)
- (:)回應:這問題有四種方法解決:將條目提刪、移除侵權內容、有人自願去幫忙改寫、作者自己試著重寫,否則您講抄襲有什麼用?看看Archer0630的用戶貢獻就能知道,第一次寫地質條目,即使是抄襲,只要作者有心改善,都應該給予新人機會,閣下多寬恕包容些吧!--Phillena(留言) 2013年1月13日 (日) 07:54 (UTC)
- (:)回應:本用戶不再參與其討論,詳情見我的用戶頁公告。--Phillena(留言) 2013年1月13日 (日) 10:53 (UTC)
- (:)回應:雖然我不知您是否會看到,但我還是要回應一下:我個人閱讀條目和參與投票,向來沒有去看編輯歷史或個人主頁的習慣,所以投票時也不知編者為新註冊用戶,若有冒犯編者,在下致歉。至於條目處裡方面,看到閣下在上面的回應,想來是要作些更動,且個人不是這領域的專業,在下自然就沒去更動條目了,望您諒解。若處理完成後會自行劃票。
- (:)回應:我又改了一點,你在看看,還有侵權在跟我說。(PS:可以的話幫忙重投吧!)Archer0630(留言) 2013年1月18日 (五) 05:27 (UTC)
- (:)回應:雖然我不知您是否會看到,但我還是要回應一下:我個人閱讀條目和參與投票,向來沒有去看編輯歷史或個人主頁的習慣,所以投票時也不知編者為新註冊用戶,若有冒犯編者,在下致歉。至於條目處裡方面,看到閣下在上面的回應,想來是要作些更動,且個人不是這領域的專業,在下自然就沒去更動條目了,望您諒解。若處理完成後會自行劃票。
- (:)回應:本用戶不再參與其討論,詳情見我的用戶頁公告。--Phillena(留言) 2013年1月13日 (日) 10:53 (UTC)
- (:)回應:這問題有四種方法解決:將條目提刪、移除侵權內容、有人自願去幫忙改寫、作者自己試著重寫,否則您講抄襲有什麼用?看看Archer0630的用戶貢獻就能知道,第一次寫地質條目,即使是抄襲,只要作者有心改善,都應該給予新人機會,閣下多寬恕包容些吧!--Phillena(留言) 2013年1月13日 (日) 07:54 (UTC)
- (+)支持--Trevor Henry Lau!(留言) 2013年1月13日 (日) 06: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