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總監 (新加坡)
外观
警察總監(英語:Commissioner of Police,簡稱:CP),為新加坡警察部隊最高級人員,對上直屬內政部長(英语:Minister for Home Affairs (Singapore)),下級為副警察總監(英语:Deputy Commissioner of Police (Singapore))。
職位於1857年在《警察法(英语:Police Act)》通過之後設立,托馬斯·德明(英语:Thomas Dunman)是第一任警察總監,當時的月薪為800盧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