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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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超(1896年—1915年5月24日),字文超,湖南省湘乡县人,湖南甲种农业学校学生,为反对“二十一条”而投江自杀。[1]
生平
[编辑]彭超生于清朝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少年时,彭超抱有实业救国的理想,认为“国家贫弱,由于实业不发达”。1914年秋,彭超入长沙湖南甲种农业学校学习。1915年,日本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彭超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募兵抗日,但中国政府并未如其所愿行动。1915年5月7日,日本向中国的北京政府发出最后通牒,北京政府接受。彭超闻讯后哭道:“国亡矣,可若何!”此时,长沙学界发起成立了国耻会,彭超当即切断手指写下血书: “立志不愿看到国破家亡。”此后,他写成五份遗书,分别致老师、同学、家人。每份遗书末尾均以“之乎也者矣焉哉”结束,遗书内容有“余将何之?岂舍生而沽名乎?国之危也,痛无屈原其行者!不自惜矣,四顾无人焉,于是抱石沉湘水以死哉!”在遗书中,他让亲友注意:⑴ 勿购买日货;⑵ 勿忘5月7日的国耻;⑶ 宣传民主共和,反对君主专制;⑷ 劝人多练习体操,以便养成“军人国民资格”,保卫国家。他还写道,“平生立志不为亡国民”,与其“坐视以待国亡,不如舍生以报国恨,不忍生为亡国民,宁愿死为亡国鬼。”他还让“诸位先生千万不可以我为榜样”,劝世人不要学习他投江的行为。[1]
1915年5月24日傍晚,彭超怀抱石块投湘江自杀。5月25日,长沙市民在湘春门外的湘江岸边打捞出其尸体,湖南省教育会随之为其举行追悼会,来吊唁者上万人。人们还集资在其投江自沉处立下了雪禅撰写的《书彭君文超抱石自沉处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