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方案
外观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4年12月3日) |
山西省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方案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11月26日所制定的关于改革山西省内煤炭、焦炭公路运输销售体制的方案。
背景
[编辑]内容
[编辑]方案要求提出下述要求:
- 从12月1日起,全部取消相关企业代行的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管理行政授权。
- 从12月1日起,全部取消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票据。
- 从12月1日起,全部撤销省内煤炭、焦炭公路检查站、稽查点。
按照该方案,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失去了代省政府行使的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管理行政授权,同时也失去了遍布全省的煤焦公路检查站、稽查点,4万多名相关岗位的职工面临转岗[1];另据统计,该方案一是全部撤销20家政府机构对企业的21项行政授权;二是全部取消9种票据;三是全部撤销1487个各类站点,其中公路站点170个[2]。
影响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刘存瑞. 山西煤焦公路检查站点全部撤销. 经济日报. 2014-11-28 [2014-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31).
- ^ 要维维. 一线职工转岗安置要做到不下岗不欠薪不减收不断保. 山西晚报. 2014-12-03 [2014-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