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忠(?—?),字公诚。东汉梁郡(今属安徽省砀山县)人。
審忠官至郎中。汉灵帝时,宦官当政,光和二年(179年),司隶校尉阳球奏请诛杀宦官王甫及其子长乐少府王萌、沛相王吉。当时连有灾异,審忠以为是华容侯朱瑀、育阳侯曹节等人所犯罪恶所感应,乃上书汉灵帝,为皇太后窦氏、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鸣冤。奏章没有答复。曹节领尚书令。光和四年(181年),曹节卒赠车骑将军。朱瑀病卒,养子传国。中平六年(189年),袁绍诛宦官,審忠被辟公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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