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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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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王,中国古代封爵之一。

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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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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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次册封
    • 代王赵歇,前206年-前205年在位
    • 代王陳餘,前205年-前205年在位
  • 第二次册封
    • 代王刘喜,前201年-前200年在位,後被降為郃陽侯。
    • 代王刘如意,前200年-前198年在位,后徙赵王。
    • 代王刘恒,前196年-前180年在位,後即位為帝。
  • 第三次册封
    • 代王刘武,前178-前176年在位
  • 第四次册封
    • 代孝王刘参,前176-前161年在位
    • 代恭王刘登,前161-前132年在位
    • 清河刚王刘义,前132-前94年在位。前114年改封清河王
  • 第五次册封
    • 代王盧芳,40年-42年在位
  • 自立
    • 阳夏侯陳豨,於前196年自立為代王,前196年在位,后被樊桧所杀

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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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哀王司馬演

五胡十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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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卑人建立的代国的国王,后被北魏封为祖先。

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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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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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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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代國諸王 编辑
洪武十一年(1378年)封豫王,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改封代王,就藩山西大同府
稱號 國君姓名 關係 在位年數 註記
代簡王 朱桂 朱元璋、庶十三子 1378年1446年 洪武七年七月十八日生,母郭惠妃。洪武十一年正月初一封豫王,封國選江西南昌府(古豫章地),因年幼留京師。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十三日改封代王。洪武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就藩大同府。正統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薨,在位六十九年,寿七十三。葬大同採掠山。妃徐氏,中山王徐達次女。
代戾王 朱遜煓 朱桂、嫡一子 追封 永樂二年封世子。十六年薨,年二十六。諡悼戾。後子仕㙻襲封,追封王,改諡曰戾。
代隱王 朱仕㙻 朱遜煓、庶一子 1448年1463年 正統十三年襲封。天順七年薨,在位十八年,寿五十一。妃楊氏。
代惠王 朱成鍊 朱仕㙻、嫡一子 1466年1489年 成化二年襲封。弘治二年薨,在位二十四年,寿五十二。
代思王 朱聰沬 朱成鍊、庶一子 追封 成化十五年封武邑王,尋廢為庶人,後復冠帶。弘治十一年薨,寿三十五。以子俊杖襲代封,追封王,諡曰思。
附代國宗理
代府宗理 朱聰涓 朱成鍊、庶二子 1489年1498年 初封樂昌王,弘治二年因成鍊薨,暫兼理代府事。十一年十一月,俊杖封世子,以其視府事。
代國續封
代懿王 朱俊杖 朱聰沬、庶一子 1499年1527年 弘治十一年十一月封世子,十二年襲封。嘉靖六年薨,在位二十九年,寿四十八。
代昭王 朱充燿 朱俊杖、庶一子 1530年1547年 正德五年封泰順王。嘉靖九年襲封。二十六年薨,在位十八年,寿五十一。
代恭王 朱廷埼 朱充燿、庶一子 1549年1573年 嘉靖十五年封泰興王。二十八年襲封。萬曆元年薨,在位二十五年,寿四十八。
代世子[1] 朱鼐? 朱廷埼、嫡四子 不知何年封世子。後卒。無子。
代定王 朱鼐鉉 朱廷埼、庶一子 1581年1594年 嘉靖三十六年封太平王。萬曆九年襲封。二十二年薨。無子。
代康王 朱鼐鈞 朱廷埼、庶二子 1596年1627年 嘉靖三十八年封新寧王。萬曆二十三年二月暫理代府事。二十四年進封。
代世子[1] 朱鼎莎 朱鼐鈞、庶二子 萬曆三十四年五月封世子。四十五年卒。無子。
代莊王[2] 朱鼎渭 朱鼐鈞、庶一子 1627年1629年 萬曆四十五年十月封世子。天啟七年二月襲封。崇禎二年薨。
代王 朱彝梃[來源請求] 朱鼎渭、嫡一子 1632年─?年 崇禎五年四月襲封,薨。
代穆王 朱傳𬋙 —1634年 崇禎七年,薨。[3]
代王 朱傳齌 朱彝[來源請求]、嫡一子 1639年[4]1644年 崇禎年間襲封。十七年三月,闖賊陷大同,遇害,一作被俘。
參考文獻
  1. ^ 1.0 1.1 明實錄
  2. ^ 胡文燁. 卷二. [順治]雲中郡志 (PDF). 1652: 25b. 自簡王而下戾王隱王惠王思王懿王昭王恭王定王康王莊王端王穆王至十四王傳齌與世子貽⿺辶⿱夂𠮷闔家與闖難駢首就斃 
  3. ^ 陳子壯. 卷七 代府監官襄事疏. 禮部存稿 (PDF). : 6a. 題為遵旨查明具奏事。祠祭司案查代王傳𬋙薨逝,該王妃郭氏奏乞喪禮,於崇禎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奉旨下部,本部即於十二月初六日題覆訖。已經差欽天監五官司晨歐大輔前去擇地造葬,奉有明旨矣。又查得葉茂生於崇禎三年四月內以代王鼎渭造葬,奉差原限一年,今過限將及四年。即葬未完,亦當申明寬限。竟爾怠玩,若再使久留地方,誠為不便,合行催速完前事,並查違限緣繇。已經撫臣據實奏明,至請以前遣監官葉茂生襄兩王之葬事,雖為省便,但臣部題遣在前,而撫臣具奏在後,又葉茂生違限既久,而大輔銜命出都,此時已到該地方,則代王傳𬋙之葬事,應仍令大輔選擇。行查葉茂生違限緣繇,勒催速完前差葬事,亟為撤回,以免本府供給之繁。庶公典私情,並行不悖矣。臣等未敢擅擬,恭候命下,遵奉施行。崇禎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奉聖旨,是擇吉造葬,即著葉茂生一併,恪共襄事,其久住違限情繇,俟回日查明奏奪,歐大輔著即撤回。據本府奏稱,貧寒苦乏供應明係監官營差需擾,該部嚴革積弊,酌定限制,具奏通飭。 
  4.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遼寧省檔案館 (编). 勅稿底簿·皇帝為戒勉榮王等王事敕諭(崇禎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國明朝檔案總匯 84. 桂林: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1: 147. ISBN 978-7-5633-3176-5. 戒勉榮王等王,禮部請勅手本五月二十五日到閣,皇帝勅諭榮王……皇帝勅諭周王……皇帝勅諭魯王……皇帝勅諭惠王……皇帝勅諭桂王……皇帝勅諭蜀王……皇帝勅諭吉王……皇帝勅諭楚王……皇帝勅諭鄭王載璽、襄王翊銘、慶王帥鋅、肅王識鋐、唐王聿鏼、岷王企𨰘、潞王常淓、福王常洵、瑞王常浩、趙王常㳛、淮王常清、瀋王迥洪、崇王由樻、衡王由棷、秦王存機、晉王審烜、代王傳齌、荊王慈㷑、益王慈𤆃、韓王韶䐾、靖江王亨嘉文俱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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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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