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定古蹟是指受到香港法例第53章《古物及古蹟條例》所保護的歷史建築、以及考古或古生物地點與構築物。古物事務監督經諮詢古物諮詢委員會,並經行政長官批准後,可刊憲公告宣布個別地方、建築物、地點或構築物為法定古蹟。截至2022年6月,全港共有132項法定古蹟,其中56項位於香港島、14項位於九龍、62項位於新界(不包括離島)、9項位於離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