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使用者討論:Livelikerw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您好,Livelikerw!歡迎加入維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裡。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權問題解答
貢獻內容必須是您所著或獲得授權
並同意在CC-by-sa-3.0和GFDL條款下發布
手冊
手冊
問號
問號
有問題?請到互助客棧詢問,或在我的對話頁提出。別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建燁 2012年5月25日 (五) 11:47 (UTC)[回覆]



提示: 您好,感謝您為維基百科作出貢獻。機械人留意到您的一些編輯中轉換了頁面原始碼的繁簡或地區詞,例如修訂版本29280852,這可能違反了中文維基百科的指引,因而已被自動撤銷

維基百科有繁簡及地區詞轉換功能,即原始碼與實際顯示可以不一樣。如系統未能正確轉換,請您不要直接修改原始碼,而是使用轉換標籤

  • 以「中國大陸使用『陆』、港澳使用『港』、馬新使用『马』、台灣使用『臺』」為例,您可以寫上:
    • -{zh-cn:陆; zh-hk:港; zh-sg:马; zh-tw:臺;}-

您亦可前往互助客棧尋求其他維基人的幫助。

請留意,如果維基百科能夠正確轉換,那麼變更原始碼的繁簡或地區用語即屬破壞。如您重複類似行為,您的賬號可能會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若您的瀏覽器安裝了同文堂等中文字體轉換軟體,請在編輯時將其關閉。但如您認為機械人判斷錯誤,請撤銷該自動撤銷。祝編輯愉快!Liangent-bot留言2013年11月21日 (四) 12:20 (UTC) [回覆]

你知道嗎?
你知道嗎?

恭喜您!您最近建立或大幅改進的條目長樂村 (上海)經推薦後,獲選於首頁作新條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薦其他您關注的條目,歡迎前往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提名。在您建立或大幅改進的所有條目中,總計有7篇條目獲推薦作首頁新條目展示。

7

您創建的條目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可能侵犯版權

[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創用CC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的內容,若要繼續保留該內容在維基百科,您可: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內容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文字,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您自己撰寫的文字重新建立該條目;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Risk留言 2013年12月15日 (日) 07:39 (UTC)[回覆]

給您的星章!

[編輯]
特別星章
感謝閣下編輯上海主題條目,歡迎加入維基上海群(228494232)參與討論。 天天 (留言) 2013年12月23日 (一) 04:52 (UTC)[回覆]

上海熱心星章

[編輯]
上海熱心星章
感謝您的奉獻。 User: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3年12月24日 (二) 23:55 (UTC)[回覆]
星章授予Livelikerw,以感謝其積極參與上海專題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勤奮星章
筆耕不輟,願共勉之! Snorri留言2013年12月30日 (一) 12:16 (UTC)[回覆]

re

[編輯]

儂好啊,最近的確在編輯外灘地區的條目,個兩天還有通商銀行、中國銀行、輪船招商局和格林郵船等幾個。勿曉得儂要編哪幾個?另外,有撒方式可以聯繫儂?--SP RailwayGuest 2013年12月30日 (一) 14:47 (UTC)[回覆]

Re:Re

[編輯]

怡和洋行不錯的,能寫的東西蠻多的。我禮拜天倒是也走了點外灘,拍的基本上是海關以南的。我手頭的書籍資料蠻多,如果有需要可以提供不小的幫助,包括申報、各區地名志,尤其是百業指南。--SP RailwayGuest 2013年12月30日 (一) 15:34 (UTC)[回覆]

    • 建築方面的東西,有一本《上海建築秀》,百業指南是1937年和1948年,上海福利公司出版的當年上海地圖,詳盡到當時每一個弄堂的每一個門牌號碼

1月26日

[編輯]

今朝勿曉得儂有勿有空一道出去拍照?正好談下關於上海條目的事情--SP RailwayGuest 2014年1月26日 (日) 02:51 (UTC)[回覆]

回覆:新加坡語言的DYK提名

[編輯]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Livelikerw。您在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黃居士 (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2014年2月3日 (一) 15:56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回覆]

感謝閣下對上海建築類條目及配圖的貢獻

[編輯]

希望閣下能賞光加入維基媒體上海總會,QQ群號:228494232,入群時,請備註用戶名,一起共同討論編寫上海鄉土條目與配圖,上海專題離不開閣下卓越的貢獻,如果可以的話,本人非常樂意與閣下私下交流維基編寫,本人QQ:710401128--Fayhoo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1:21 (UTC)[回覆]

里弄與弄堂

[編輯]

您好。我同意「里弄」和「弄堂」兩個概念有區別,但也有交集:兩個概念都包含社區的意義及其衍生的文化概念,但是「里弄」也是一種建築形式,而「弄堂」不是。但是「弄堂」所包含的「小巷」意思是大致附著在「里弄」之上的:即「弄堂」基本是「里弄」式建築區域中的小巷。此外,雖然「里弄房屋」/「里弄建築」現在成為了此類建築的「學名」,「里弄」的本意和「弄堂」其實區別不大,上海話里所謂「弄堂房子」和書面語「里弄房屋」就是不同「語域」中使用的同義詞。

因此對於是否應該分出兩個條目的問題,我認為有兩個問題需要考慮:1.如果有分別的「里弄」和「弄堂」條目,兩者的交集(社區、文化概念)應該放在哪條下?2.剔出「里弄」之後,「弄堂」條剩餘的內容(「小巷」、社區概念、文化方面)是否需要分別條目敘述,還是可以放在「里弄」條下,類似您編輯的石庫門條下的「文化影響」段落?--62.189.73.197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10:09 (UTC)[回覆]

同意您的觀點,並且非常期待看到您編輯的、更詳盡的「里弄」條。對於「弄堂」,我的疑慮仍是除去與「里弄」(文化含義)相疊的部分,是否有足夠內容自成條目。以下建議不知妥否--先附在「里弄」條下(例如在開篇末尾解釋一下詞義的相同與不同,然後在文化段里再描述「弄堂文化」),如內容足夠再分出條目?以上建議而已,最終望您定奪。--62.189.73.197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13:41 (UTC)[回覆]

優秀歷史建築

[編輯]

非常感謝閣下為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築及時的貢獻。(明年第五批名單好像還不少,屆時工作量會更大。)但閣下為思南路50-70號的配圖可能有誤。思南路50-70號位於思南路西側(思南公館二期,今年七月還在施工中),復興坊以東;而閣下拍攝的圖片似乎是位於思南路東側(思南公館一期的西入口處),周公館以北,柳亞子故居以西。希望重新確認一下。--114.81.255.37留言2014年12月26日 (五) 03:44 (UTC)[回覆]

泰安路115弄住宅

[編輯]

感謝閣下撰寫條目泰安路115弄。閣下的第一個參考似乎是掛在建築上的銘牌。我又去學校圖書館查了兩本書,核對了一下,發現別的都沒問題,就是年份有問題。長寧區志長寧區優秀歷史建築鑑賞都說該住宅建於1912-1936年間。此外別的關於上海建築的書都沒有介紹此里弄,甚至"老上海花園洋房"里都沒有。這樣我無法判斷其準確的建造時間。不知閣下以為如何?--114.81.255.37留言2015年1月2日 (五) 15:07 (UTC)[回覆]

給我的感覺是兩種說法說的不是同一個事物,就像衡山路400弄和吳興路87號都叫麗波花園一樣。但關於此弄資料實在有限,無法確證。倒是馬路對過衛樂園資料豐富一些?

另,昨天我看了薛理勇先生的一本新書《老上海公館名宅》,他認為上海工藝美術博物館不是建於1905年,也不是公董局府邸,而是建於1918年1921-1922年,由鄔達克設計,萬國儲蓄會以個人名義投資興建的。是否要將這一爭議補入條目?--114.81.255.37留言2015年1月4日 (日) 04:38 (UTC)[回覆]

不好意思,上面年份寫錯了。是1921-1922。此書給出了三個論據,其一,1905年畢勛路還屬于越界築路(當時法租界的西部邊界西部邊界是呂班路,1914年才擴到海格路),如果法租界當局公然建造總董府邸,會面臨一些譴責。其二,1918年的某地圖,畢勛路東側還是空地。其三,鄔達克的後人於2013年提供了鄔達克本人在工地上的照片和設計圖紙。然後此建築的確有一段時間做過總董府邸,不過是私宅。--114.81.255.37留言2015年1月4日 (日) 14:58 (UTC)[回覆]

邀請您參加第十三次動員令

[編輯]
中文維基百科 第十三次動員令邀請函
維基娘,第十三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維基娘,第十三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Livelikerw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第十三次動員令會於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間進行,我們誠摯地邀請您來積極參與動員活動。

詳細動員事項請參見第十三次動員令,讓您從動員令說明書中了解什麼是動員令,並請參考主頁的報名指引報名參與本次動員令(報名處現已開放)。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動員令及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而小動員令主題有:地球科學數學物理電子資訊歐洲歷史地理以及多於15種外語版本的條目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或參考推廣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致 《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讀者:

我們想要讓您知道,以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為期,共有針對方針與指引的新提案25項,已通過4項。謹就通過者加以介紹:

  • 特色圖片標準已經修訂,圖像最少大小放寬至1000像素並訂下例外條款。
  • 翻譯指引已經修訂,增加翻譯注意事項。
  • 勇於提問指引已經確立,提醒用戶要勇於發問,以達致減少爭議。
  • 簽名指引已經修訂,提醒用戶毋須於結構討論頁簽署。


編撰小組

R96340
Aotfs2013
J.Wong

2017年12月21日 (四) 11:58 (UTC)

藉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所發送

《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是第一份關注於維基百科政策建設的刊物,由R96340Aotfs2013J.Wong等編撰小組共同編撰,幫助社群成員掌握方針與指引的脈動。《維基百科政策公報》將以月為周期,於每月15日定期發刊,歡迎任何感興趣於維基百科政策的維基人訂閱《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若您沒有主動訂閱《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而收到《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是因為您被編撰小組認為是應掌握維基百科政策脈動的使用者,您可以將您的使用者名稱從公報發送名單訂閱清單中移除,並在您的使用者頁面添加特殊分類以停止透過《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掌握維基百科政策脈動。

我們非常重視使用者對於接受《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感受,在2017年12月號(創刊號)的發送後,我們注意到一些使用者對於簡報的發送感到不適,對此我們感到萬分遺憾,並且已於第一時間自相關清單中移除不願繼續收受簡報發送的使用者。經過編撰小組審慎地評估與考量,我們決定在2018年1月號中取消對於引發一些使用者不適的List B的發送工作,為了在政策異動下維護您的權益,我們藉由此則訊息向您通知相關政策異動;如您希望繼續藉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掌握中文維基百科之管理人員及方針指引變動,您可以將自己加入一份全新的專屬清單以保持對於《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訂閱。

感謝各位讀者對於《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支持,我們希望能與您共同努力使中文維基百科更加美好。


此則訊息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於 2018年1月14日 (日) 16:17 (UTC)[回覆]


在這全域調查中分享您作為一名維基人的見解和意見

[編輯]
WMF Surveys, 2018年3月29日 (四) 18:57 (UTC)[回覆]

提醒:通過此次維基媒體調查分享您的反饋意見

[編輯]
WMF Surveys, 2018年4月13日 (五) 01:41 (UTC)[回覆]

您的反饋意見很重要:最後一次提醒您參與全域維基媒體調查

[編輯]
WMF Surveys, 2018年4月20日 (五) 00:50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模板:上海近代主要建築設計事務所」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7月24日 (三) 10:10 (UTC)[回覆]

邀請您參與管理人員任免及仲裁委員會制度討論

[編輯]
註:此通告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於2024年9月21日 (六) 13:39 (UTC)寄送。若您未來長期或目前暫時不欲接收任何類似訊息,可考慮婉拒消息發送[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