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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紐芬蘭公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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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芬蘭在加拿大的位置

1948年紐芬蘭公民投票(英語:Newfoundland referendums, 1948)是1948年紐芬蘭自治領舉行的兩次全民公投,公投在紐芬蘭的困難時期決定了其未來。當時作為英國自治領的紐芬蘭因參加第二次世界大戰而深陷債務危機,因此政府決定舉行全民公投,公投選項分別為加入加拿大聯邦、繼續保持英國自治領地位和獨立建國。兩次公投分別於1948年6月3日和7月22日舉行,投票最終結果為選擇加入加拿大聯邦。第二年3月31日,紐芬蘭加入加拿大聯邦,成為加拿大第十個省,也是最年輕的省。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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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芬蘭是現今加拿大範圍內最早的歐洲殖民者定居點,卻是最後一個實行代議民主制責任政府英屬北美殖民地。1832年,紐芬蘭成立了總督監督下的代議民主政府[1]。1855年,英國授予紐芬蘭責任政府,紐芬蘭人可以選舉內閣官員,政府對紐芬蘭人民負責[1]。1864年舉行的查洛頓會議上,大西洋地區的英屬北美殖民地代表討論了組建海洋省份聯盟的提議,但是紐芬蘭政府沒有派代表參加此次會議。1864年,約翰·亞歷山大·麥克唐納爵士發起魁北克會議以討論組建更大的英屬北美聯盟,此次紐芬蘭政府派了兩名代表參加。兩位出席會議的代表有興趣參加組建加拿大聯邦[2],但是這項提議在紐芬蘭民間相當不受歡迎。因此紐芬蘭沒有出席在倫敦舉行的1866年倫敦會議,在該會議上通過英屬北美法案成為了加拿大聯邦立國的基礎。1869年在紐芬蘭舉行了關於是否加入加拿大聯邦的投票,投票引起巨大爭議。

20世紀20年代至30年代間,紐芬蘭負債高達4000萬美元,處於破產邊緣[3]英國殖民地委員會提議紐芬蘭放棄政黨政治[3],轉而採用派遣政府——即中止原來的民選政府,改由英國直接管轄。殖民地委員會的提議得到紐芬蘭政府的採納,隨即由總督監督的六人派遣政府組成,其中三人來自紐芬蘭,三人來自英國[3]。派遣政府於1934年2月16日開始運作,直至1949年紐芬蘭加入加拿大聯邦。在派遣政府時期,英國邀請美國在島上設立軍事基地。美國軍事基地法案於1941年6月11日生效,紐芬蘭經濟逐漸恢復繁榮。二戰之後,英國持續消減對紐芬蘭的預算,希望紐芬蘭能加入加拿大聯邦並終止派遣政府。起初紐芬蘭求助於加拿大,希望能恢復責任政府[4]。但是加拿大反應冷淡,表示沒有興趣在經濟上幫助紐芬蘭,除非紐芬蘭選擇加入加拿大聯邦[4]

儘管加入美國的提議在紐芬蘭遭到強烈反對,但英國和加拿大均認為紐芬蘭最終會選擇加入美國,尤其是在紐芬蘭再度陷入經濟困難的情況下。英國方面無法容忍英屬北美殖民地加入美國,並且擔心紐芬蘭加入美國會激化拉布拉多邊境爭議。加拿大方面認為紐芬蘭加入加拿大聯邦對本國經濟無益,並且如果紐芬蘭加入美國,則加拿大幾乎四周均被美國領土包圍。最終英國政府禁止紐芬蘭舉行是否加入美國的投票。儘管紐芬蘭對美國有著重要的戰略意義,但是杜魯門認為在冷戰中美國需要加拿大與英國的合作,所以不希望紐芬蘭影響美國與英加的關係。支持加入美國的紐芬蘭人希望紐芬蘭成為美國的一,但是杜魯門政府認為這種提議在國會通過的可能非常小。在紐芬蘭得到加拿大政府負擔其債務許諾之後,美國方面即再不提相關事宜[5]

國民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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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開幕

英國最終決定由紐芬蘭人自行決定未來,因此於1946年舉行紐芬蘭國民公會。在大法官福克斯的監督下,參會人員由45位民選代表組成,成員包括成為後來成為首任紐芬蘭首相喬伊·斯摩伍德[6]。會議成立了一個委員會研究紐芬蘭的未來在何方。許多成員認為在會議快結束的時候會達成共識,但是斯摩伍德卻提議向渥太華派遣代表以討論加入加拿大聯邦的可能性[6]。他的提議引起了激烈爭論,並且只得到了17位會議成員的支持,最後會議仍然向倫敦和渥太華兩方面派遣了代表團商討這個建議。

倫敦代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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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代表團成員

倫敦代表團希望紐芬蘭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而不是加入加拿大聯邦,因此被稱為反聯邦者。倫敦代表團於1947年4月25日離開紐芬蘭前往倫敦會見自治領秘書處首領麥可·愛迪生。倫敦方面明確表示如果紐芬蘭恢復責任政府,英國則會取消對紐芬蘭的經濟支持。代表返回紐芬蘭後在會議上作了激烈的演講,表示「會議上有人在謀劃把紐芬蘭出賣給加拿大」[6]

渥太華代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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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太華代表團成員

包括喬伊·斯摩伍德在內的渥太華代表團希望紐芬蘭加入加拿大聯邦,因此被稱為聯邦支持者[7]。1946年6月24日,渥太華代表團開始與加拿大對話。渥太華代表團在加拿大停留儘量長久以便為紐芬蘭爭取更多的利益。由於這個代表團並非紐芬蘭的官方代表,加拿大方面一開始對談判並不積極,但聯邦內閣最終於8月18號決定開啟談判[7]。8月中旬,雙方幾乎達成了協議草案。因新不倫瑞克代表突然離世而中止了談判—首相拒絕在沒有新不倫瑞克代表的情況下繼續談判[7]

返回聖約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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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雙方代表返回聖約翰斯,斯摩伍德作了一場加入聯邦的報告,這次報告激怒了反聯邦者[7]。就在會議決定討論斯摩伍德報告的時候,渥太華方面的草案被送到聖約翰斯。草案內容包括加拿大承擔紐芬蘭大部分債務,對稅收進行商議,並保留原自治領內的大部分服務[7]

公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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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芬蘭最終建議英國方面在紐芬蘭舉行全民公投以決定該殖民地的未來,英國方面採納了該建議並決定採用無記名方式投票。最初投票紙上僅有兩項選擇——重建責任政府和保持派遣政府[7][8]。斯摩伍德於1948年1月23日提出在投票上添加「加入加拿大聯邦」的選項,但國民公會以29反對票比16贊成票否決了提案[7]。同年3月英國介入投票,並否決了之前國民公會的決定,判定「加入加拿大聯邦」選項將會出現在投票上[8],理由是「不加入這個選擇會剝奪紐芬蘭人認真考慮未來的權利」[8]

派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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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主要派別均大投票前進行了大量宣傳。第一派為斯摩伍德領導的聯邦聯盟,主張紐芬蘭加入加拿大聯邦,通過名為「同盟」的報紙進行宣傳。第二派為彼得·卡鑫領導的責任政府聯盟,主張紐芬蘭的獨立地位並恢復責任政府,通過名為「獨立」的報紙進行宣傳。第三派,也為最小的派別,為雪萊·克羅斯比領導的經濟聯盟黨,主張與美國發展更緊密的經濟聯繫。

第一次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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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投票於1948年6月3日舉行,投票結果如下[8]

選項 得票數 得票比例
恢復責任政府 69,400 44.5%
加入加拿大聯邦 64,066 41.1%
保持派遣政府 22,331 14.3%
總投票數 155,797 88% (投票比例)

第二次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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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在第一次投票中沒有一個選項得票超過半數,因此紐芬蘭於1948年7月22日舉行第二次投票,選項只有第一次投票得票率最高的兩項——加入加拿大聯邦和恢復責任政府。儘管責任政府聯盟和經濟聯盟黨結成新的聯盟,但支持責任政府派和加入加拿大聯邦派兩方均認為投票反對恢復責任政府的人比支持的人多。在投票之前間,羅馬天主教聖約翰斯大主教公開反對紐芬蘭加入加拿大聯邦,原因是受到奧蘭治聯盟呼籲新教徒採取行動抵制羅馬天主教的影響。同時聯邦聯盟指責反聯邦人為支持共和制的反英人士,並宣稱紐芬蘭加入加拿大便意味著加入大英聯盟。而反聯邦人士反駁稱加入加拿大意味著法國化[9]。第二次投票結果如下:

選項 得票數 得票比例
恢復責任政府 71,334 47.7%
加入加拿大聯邦 78,323 52.3%
總投票數 149,657 85% (投票比例)

得票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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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芬蘭首府聖約翰斯所在的阿瓦隆半島在兩次投票中均支持恢復組建責任政府(如藍色顯示),島上其它地區和拉布拉多均支持加入加拿大聯邦(如紅色顯示)。羅馬天主教占多數的地方支持組建責任政府。

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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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結束後,紐芬蘭即與加拿大商定加入聯邦事宜。商議結束後,英國接受協議並隨即在下議院通過了1949年英屬北美法案。紐芬蘭於1949年3月31日午夜正式加入加拿大[8]。在隨後的紐芬蘭議會選舉中,斯摩伍德領導的自由黨贏得選舉,並入主政府直到70年代。各方對紐芬蘭加入加拿大一事反應不一[10]

作為聯邦的一個,紐芬蘭的許多權利得到了相當大的保證。在樞密院司法委員會的監督下,加拿大同意將拉布拉多的司法權移交至紐芬蘭[11]。部分委員會委員甚至給予了紐芬蘭更多的許諾,比如開通紐芬蘭島上巴斯克港新斯科舍北雪梨的渡輪,允許紐芬蘭繼續生產並販售植物黃油,而植物黃油在當時是相當爭議的東西[11]

加拿大方面相當歡迎紐芬蘭加入聯邦。1949年4月1日的環球郵報這樣評論:

Union with Newfoundland , as everyone knows, rounds out the dream of the Fathers of Confederation. This newspaper is certain that Canadians welcome their new fellow-countrymen with full hearts. May the union be forever a blessing for Canada and to the island which is yielding its ancient independence, but not its identity, to belong to a larger fraternity.[12]

正如大家知道的,紐芬蘭加入加拿大聯邦圓了聯邦之父們的夢想。這們報紙代表加拿大人真心歡迎聯邦內的新成員。對於這個島嶼來說,融入加拿大這個大家庭是永恆的祝福,她只是失去了慣有的獨立性,但沒失去自己的身份,而是重新融入了更大的家庭。

一位來自蒙特婁憲報的編輯這樣說到:

For Canadians tomorrow will be a day of welcome. For this is the day when a tenth province is added to the Dominion of Canada. There will be a greater meaning than ever to the Canadian motto, chosen by Sir Leonard Tilley from the words of Isaiah which describes the dominion that reaches 'from sea to sea'.[13]

對加拿大人來說,明天是一個受歡迎的節日,因為第十個省將加入加拿大。倫納德·蒂利爵士從以賽亞書中為加拿大聯邦所選擇的國家格言——「從大海到大海」——將變得更有意義。

溫哥華太陽報同樣對紐芬蘭加入加拿大聯邦一事進行了表達:

Today a dream of greatness, present in the minds of the Fathers of Confederation more than 80 years ago, comes true. Newfoundland at long last is part of Canada.[14]

今天,聯邦之父們傳承了80多年的偉大夢想終於實現了。紐芬蘭永遠是加拿大的一部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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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The Development of Self-Government in Newfoundland. .marianopolis.edu. [2010-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9-10). 
  2. ^ First Confederation Talks of Newfoundland With Canada). .marianopolis.edu. [2010-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9-10). 
  3. ^ 3.0 3.1 3.2 The Great Depression, Economic Collapse in Newfoundland and Newfoundland's Loss of Responsible Government. .marianopolis.edu. [2010-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7-20). 
  4. ^ 4.0 4.1 British Policy and Newfoundland. Heritage.nf.ca. [2010-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1-07). 
  5. ^ Karl McNeil Earle, "Cousins of a Kind: The 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 Relationship with the United States" American Review of Canadian Studies, Vol. 28, 1998
  6. ^ 6.0 6.1 6.2 The Newfoundland National Convention. Heritage.nf.ca. [2010-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29). 
  7. ^ 7.0 7.1 7.2 7.3 7.4 7.5 7.6 The Ottawa Delegation, 1947. Heritage.nf.ca. 1947-06-24 [2010-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14). 
  8. ^ 8.0 8.1 8.2 8.3 8.4 Newfoundland Joins Canada) and Newfoundland and Confederation (1949). .marianopolis.edu. [2010-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7-20). 
  9. ^ Hiller, J. K. The 1948 Referendums. Newfoundland and Laborador Heritage. Memorial University of Newfoundland. 1997 [November 26, 2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3). 
  10. ^ Newfoundland: Aftermath. 加拿大圖書和檔案系統英語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2010-12 [2012-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2-11). 
  11. ^ 11.0 11.1 Expectations as We Joined Canada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from the Government of Newfoundland
  12. ^ Editorial from ''The Globe and Mail''. .marianopolis.edu. 1949-04-01 [2010-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9-10). 
  13. ^ Editorial from the Montreal Gazette. .marianopolis.edu. 1949-03-31 [2010-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9-10). 
  14. ^ Editorial from the Vancouver Sun. .marianopolis.edu. 1949-04-01 [2010-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