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拉哈旺珠爾
薩拉哈旺珠爾(1882年—1958年),漢名包鶴亭[1],蒙古族,博爾濟吉特氏,是清末民國初年科左中旗溫度爾王家族成員,第十代科爾沁郡王那蘭格鋝勒(那蘭格日勒,外號「瘋王」)之次子,第十一代郡王揚倉扎布之弟。
簡歷
[編輯]薩拉哈旺珠爾祖籍科爾沁部,出生即為二等台吉,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薩拉哈旺珠爾隨父進京觀瞻,光緒帝賞戴花翎。同年丁末,春正月庚戍日,得到光緒帝硃批:「命科爾沁多羅郡王那蘭格鋝勒之次子二等台吉薩拉哈旺珠爾在乾清門行走」。清末晉輔國公,民國二年(1913年)令為翎衛使輔國公,後晉貝子爵,因排行老二,故稱二爺。
他由北京回溫都爾王府後,在巴彥塔拉農場六隊的遼河對岸修建府第,人稱二爺府。薩拉哈旺珠爾曾與三爺遺孀生一女「秀榮」,後嫁於蒙古軍司令甘珠爾扎布為妻。他另娶親信劉瑞庭之女劉榮華為妻,並提升劉瑞庭為梅倫(札薩克僚屬)。1922年夫人劉榮華生下一子,兩年後又生一女「包文芝」[a],然而他的兒子6歲時不幸因病死去。是年,恰逢第九世班禪額爾德尼來慧豐寺放經,薩拉哈旺珠爾前去拜求,班禪許諾他可以得到兒子,並預測其名為「阿尤西禮」,翌年巧合生子,即命名阿尤熙里(因楊倉扎布沒有兒子,被其收為養子,後襲爵溫都爾王)。後又生二兒子旺新[b],小女兒莫日根。
1929年,嘎達梅林為了反抗開墾草原,到奉天(瀋陽)向遼寧省政府請願,被警察廳逮捕入獄,薩拉哈旺珠爾同情嘎達梅林的保護草原的正義行動,曾去奉天要求釋放嘎達梅林。
九一八事變後,他賦閒在家享受著優裕而安逸的王公生活,他和夫人劉榮華雖然都是貴族家庭,生活富有,但心地善良,對貧苦百姓有同情心,多行善舉。1930年代,科左中旗連年旱澇水災,百姓生活極端痛苦,缺衣短食,掙扎在死亡線上,薩拉哈旺珠爾每遇這種年景,把自家的糧食分給窮人,有一年自家的糧食不夠分,從四平自己花錢買來一百多石小米分給了沒糧戶,劉榮華每年都從娘家要來一兩車衣物分給窮人。
滿洲國成立後,廢除蒙旗的扎薩克制改為旗長制。1936年,他任科左中旗公署第二任旗長至1939年。末代達爾罕王那木濟勒色楞出走之前,招來薩拉哈旺珠爾,談了自己的打算,稱:「我在旗內威信下降,我的處境很艱難,留下來凶多吉少。我信任你勝過你兄王(指溫都爾王楊倉扎布),把旗札薩克大印交給你,我走也放心了。」薩拉哈旺珠爾說:「我自知才疏學淺,難以當此大任,回去後還是把印交給我大哥吧!」這是達爾罕親王離開瀋陽之前辦的最後一件事,這也是後來人們傳說的達爾罕親王把札薩克大印交給了溫都爾王的來由[1]。
1941年,中國共產黨地下工作者特木爾巴根被興安省警察廳逮捕入獄,並決定進行殺害。薩拉哈旺珠爾在哈豐阿的要求下,不顧個人安危,利用其女婿甘珠爾扎布的社會關係,將特木爾巴根保釋出來。
1945年8月14日,日本投降,科左中旗處於無政府狀態,為了維護地方治安,烏力圖主持成立了地方治安維持會,薩拉哈旺珠爾任副委員長,送自己的兩個兒子阿尤熙里和旺新參加革命。在蘇蒙聯軍解放內蒙古東部前,他們都曾在烏蘭浩特的興安陸軍軍官學校少年班上學,抗戰勝利前夕均參加了葛根廟武裝起義,殺死日本軍官,從此走上了革命道路[b]。在科左中旗文聯陳操所著的《達爾罕史話》一書中敘述道,內蒙古人民自衛軍十一團組建初期,因為沒有啟動資金,很難開展工作。這時已參加了革命隊伍的阿尤熙里從家裡拿出6塊銀元寶和1000多塊銀元,幫助團里解了燃眉之急。團里缺戰馬,又回家動員他父親獻出40來匹馬。他們兄弟倆從青少年時期就開始在革命隊伍中接受戰爭的洗禮,由舊王公貴族子弟脫胎換骨成長為中共培養的國家幹部。
1947年6月,薩拉哈旺珠爾把它在鄭家屯的全部財產貢獻給雙遼縣人民政府[3]。1955年,薩拉哈旺珠爾被選為內蒙古自治區政治協商委員會委員。1958年,因病在呼和浩特市逝世,終年7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