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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純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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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純甫(1177年—1223年),字之純,號屏山居士,弘州襄陰(今河北陽原)人。金代文學家。

父李采。自幼好讀《左氏春秋》,以諸葛孔明王景略自期[1],工散文,效法《莊子》、《列子》、《戰國策》等,承安二年(1197年)進士,任尚書右司都事,入翰林院,金宣宗遷都汴京(今河南開封),二入翰林院,因丞相朮虎高琪專權,不久辭官。高琪被誅後,三入翰林院。好賢樂善[2],廣泛交遊[3],又工於詩,《歸潛志》云:「教後學為文,欲自成一家。當別轉一格,勿隨人腳跟。」。正大八年(1231年),病逝京兆府(今河南開封)判官任上。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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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金史·文藝傳下·李純甫》:「純甫為人聰敏,少自負其材,謂功名可俯拾,作《矮柏賦》,以諸葛孔明、王景略自期。」
  2. ^ 《中州集》卷四:「好賢樂善,雖新進少年游其門,亦與之爾汝交,其不自貴重如此。」
  3. ^ 劉祁《歸潛志》卷八:「李屏山,雅喜獎拔後進,每得一人詩文有可稱,必延譽於人。然頗輕許可,趙閒閒嘗云:『被之純壞卻後進,只獎譽,教為狂』。」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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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金史·卷126》,出自脫脫遼史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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