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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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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能或稱先天行為,是指一個生物體趨向於某一特定行為的內在傾向。本能的最簡單例子就是鑰匙刺激(FAP),指的是對於一種可清晰界定的刺激,生物體會回應以一系列固定的動作,時間長度由很短到中等。

狗將皮毛中的水甩干是一種本能行為。
棱皮龜的幼體正在向大海爬去

如果一個行為並非基於以前的經驗(也就是說不是通過學習而來的),它就可以被稱為本能,是內在生物因素的表現。例如,海灘上剛孵化出的海龜會自發地爬向大海。剛出生的有袋類會爬向母親的育兒袋。蜜蜂無需正式的協商就可以通過舞蹈來交流食物源的位置。其他的本能行為還包括動物的打鬥、求偶,逃跑以及築巢。

本能是與生俱來的複雜行為模式,在一個物種的絕大多數成員中都存在。它不應與反射相混淆,後者指的是一個器官對於特定刺激的簡單反應,例如瞳孔在強光下收縮,或者膝跳反射。意志能力的缺失不應被認為意味著無法改變行為模式。例如,人可以有意識地改變行為模式,只要意識到這個行為的存在並且簡單地停止行為,而其他不具備足夠強意志能力的動物不會自主性停止本能行為。[1]

對於不同的物種,本能在行為中所扮演的角色各不相同。一種動物的神經系統越複雜,它的大腦皮質和社會學習所起的作用就越大,而本能的作用則越小。鱷魚與大象之間的比較可以說明,哺乳動物是如何深度依賴社會學習。動物園中長大的母獅子和母猩猩如果在幼年時就離開了母親,常常會出現拒絕撫養其後代的情況,因為它們並未習得養育後代。而這在較簡單的爬行動物身上並未出現。

例如:嬰兒啼哭,雛鳥張嘴索食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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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Lorenz, Konrad. Behind the Mirror: A Search for a Natural History of Human Knowledge.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77. ISBN 0-15-111699-7.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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