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瑪目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2年5月9日) |
系列條目 |
伊斯蘭教 |
---|
伊斯蘭教系列 |
伊斯蘭法學原理 |
---|
法學 |
裁決 |
法職與頭銜 |
伊瑪目(阿拉伯語:إمام imām /複數أئمة A'immah;波斯語:امام),也直譯爲教長, 原是阿拉伯語中的「領袖」。而一國之領袖也可以這樣稱呼的,但本文的伊瑪目(The Imam,الإمام)在伊斯蘭教中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尤見於什葉派。在伊斯蘭教興起的最初幾世紀中,伊瑪目一詞是用稱呼伊斯蘭帝國領袖哈里發的。它也是一個名譽化的頭銜,如阿布·哈尼法可譯為「領袖的哈尼法父親」。
伊瑪目在阿拉伯語中原意是「領袖、師表、表率、楷模、祈禱主持」的意思。遜尼派中該詞亦為此意,是伊斯蘭教集體禮拜時在眾人前面率眾禮拜者。在什葉派中,伊瑪目代表教長,即人和真主之間的中介,有特別神聖的意義,《古蘭經》中的隱義,只有通過伊瑪目的秘傳,信眾才能知其奧意[來源請求]。當代什葉派內部分為十二伊瑪目宗、七伊瑪目宗、五伊瑪目宗、阿拉維派等分支。其中十二伊瑪目宗認定,從阿里開始,總共有過十二位伊瑪目,其中第十二名伊瑪目已經遁世隱沒,但將復臨人世,帶來和平、正義和安定。
遜尼派伊瑪目
[編輯]遜尼派與什葉派的伊瑪目含義不同,指在伊斯蘭教儀式上領禱的人,見薩拉特,而這樣的伊瑪目並不一定是神職人員。
學術權威頭銜
[編輯]該術語還作為伊斯蘭宗教學術權威的榮譽稱號,特別用於法基赫、四個麥茲海布遜尼學派或伊斯蘭教法學創始人,以及經注權威太甫綏魯、聖訓學學者,有時也指穆罕默德家族領袖等學術權威。[1]
土耳其的伊瑪目
[編輯]伊瑪目由國家任命在清真寺工作, 伊瑪目哈蒂普學校畢業生或擁有大學神學學位。作爲土耳其宗教事務局的公務職位,只有男性才能被任命,而女性官員則為傳教士和古蘭經課程導師、宗教服務專家等。這些官員屬於遜尼派的哈乃斐學派。
伊斯蘭運動的核心人物也被稱為伊瑪目,就像敘利亞的伊瑪目腦威一樣。
什葉派伊瑪目
[編輯]在什葉派中,伊瑪目在信仰中具有更重要含義,指的是團體領袖。十二伊瑪目和伊斯瑪儀派認爲,這些伊瑪目是神選之人,是信徒的完美榜樣,並在生活的各個方面領導全人類。 他們還認爲所有選出的伊瑪目都沒有犯任何罪,無可挑剔,被稱為ismah。這些領袖是神所任命的,所以必須追隨。
君主
[編輯]有時,伊瑪目同時擁有世俗和宗教權威頭銜,作為伊瑪目國元首或由埃米爾國、蘇丹國元首兼有,如阿曼的伊巴德派和哈瓦利吉派。有時伊瑪目是選舉產生,而有時則是世襲的,如:
- 阿曼伊瑪目國776年至909年的魯斯塔姆王朝、1154年至1624年的納卜漢王朝、1624年至1742年的阿曼雅魯布王朝以及1744年至今的阿曼蘇丹國賽義德王朝。
- 伊朗最高領袖魯霍拉·穆薩維·霍梅尼的正式頭銜為伊瑪目。伊朗多個地區與機構被命名為「伊瑪目霍梅尼」,如伊瑪目霍梅尼港、伊瑪目霍梅尼國際機場、伊瑪目霍梅尼綜合醫院、伊瑪目霍梅尼國際大學。
- 富塔賈隆伊瑪目國是一個西非的富拉尼國家,世俗權力在世襲伊瑪目或阿瑪米之間交替。
- 宰德派伊瑪目是世俗和宗教領袖,統治葉門一千多年。
- 高加索伊瑪目國為選舉制的伊瑪目國,被俄羅斯帝國吞併,北高加索埃米爾國從俄羅斯獨立後領導人頭銜為伊瑪目與埃米爾。
- 查布巴戰爭中的柏柏爾宗教軍事領袖伊瑪目納賽爾丁1673年建立了持續一年的短暫政權。
- 奧薩伊瑪目國,由阿達爾蘇丹國伊瑪目艾哈邁德·伊本·依布拉欣·艾加齊的親戚伊瑪目穆罕默德·加沙建立。
- 富塔托羅伊瑪目國
- 希拉布伊瑪目國
- 奈富塞伊瑪目國
- 穆阿瑪里德瑪目國
- 內志伊瑪目國
- 尼扎里伊斯瑪儀國
參考文獻
[編輯]- ^ Dhami, Sangeeta; Sheikh, Aziz. The Muslim family. Western Journal of Medicine. November 2000, 173 (5): 352–356. ISSN 0093-0415. PMC 1071164 . PMID 11069879. doi:10.1136/ewjm.173.5.352.
外部連結
[編輯]-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Shiite belief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Graphical illustration of the Shia sects
- List of Sunni Imam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Recent Imam Scam at American Thinker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