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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從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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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從濂(?—?),靜專希周江西星子縣人,清朝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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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從濂為乾隆十三年(1748年)戊辰科進士,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接替夏瑚,於台灣擔任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同年接替傅爾泰延平府知府一職。

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約今台灣基隆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統治者。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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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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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編纂委員會.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2001年. 
官銜
前任:
鄭其偀
延平府尤溪縣知縣
乾隆十四-十七年
(1749-1752年)
繼任:
溫成位
前任:
吳至慎
福州府閩縣知縣
乾隆十六-十八年
(1751-1753年)
繼任:
熊定猶
前任:
黃昌遇
泉州府晉江縣知縣
乾隆十八-二十三年
(1753-1758年)
繼任:
王勳
前任:
明新
泉州府同安縣知縣
乾隆二十三-二十四年
(1758-1759年)
繼任:
鄒召南
前任:
傅爾泰
延平府知府
乾隆二十五年
(1760年)
繼任:
傅爾泰
前任:
夏瑚
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1760年上任
繼任:
胡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