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邓肇坚
外观
邓肇坚因符合标准而获列入优良条目。如有需要,请勇于更新页面。如条目不再达标可提出重新评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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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优良级。 本条目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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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
[编辑]- ~移动自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最后修订)
- 香港保良局在哪位主席任内搬迁到铜锣湾礼顿道现址?(自荐)—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17日 (日) 09:49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8年8月17日 (日) 10:00 (UTC)
- (+)支持—cychk (留言) 2008年8月17日 (日) 11:08 (UTC)
- (+)支持-黑暗魔君 2008年8月17日 (日) 12:11 (UTC)
- (+)支持—香港达人(有话直说)(警报单) 2008年8月18日 (一) 08:28 (UTC)
- (+)支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19日 (二) 01:42 (UTC)
- (+)支持—章·安德鲁┼留张纸条┼美好的仗┼飞鸽传信┼ 2008年8月19日 (二) 05:34 (UTC)
- (+)支持,可尝试评优。—沙田友 (留言) 2008年8月19日 (二) 07:20 (UTC)
- ~移动完毕~—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8年8月19日 (二) 09:19 (UTC)
优良条目候选
[编辑]- 以下内容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最后修订版本)
- 邓肇坚(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职业人物-企业家 (注:暂无同类优良条目)—沙田友 (留言) 2008年8月19日 (二) 07:22 (UTC)
- (+)支持—沙田友 (留言) 2008年8月19日 (二) 07:22 (UTC)
- (!)意见引言不吸引。窗帘布王子 (留言) 2008年8月20日 (三) 06:36 (UTC)
- (+)支持—香港达人(有话直说)(警报单) 2008年8月20日 (三) 07:35 (UTC)
- (!)意见,邓先生的事绩整理如此详细,实属可贵,但请恕我直说,文词略为不够中立,例如章节标题“大慈善家”可考虑更中性的说法如“贡献社会”、“回馈社会”、“社会责任”等,又例如章节标题“突然逝世”可用中性的“逝世”更好,因为“大”、“突然”都是比较级,容易引起争议;又例如文中的“英廷”可考虑用“英国政府”、“回流”可考虑用“归国”或“归港”等词...,谨供参考。Cuthbert Wong (留言) 2008年8月20日 (三) 10:04 (UTC)
- 就台端言论,本人回现分列如下:
- 有关“大慈善家”的标题,并非本人原创或自我参照,而是从报章中的资料引取的,如台端省览有关参考资料,不难发现舆论一般以“大慈善家”、“慈善王”等等的形容词形容邓爵士。如使用台端建议的“贡献社会”、“回馈社会”、“社会责任”等字眼,由于过分轻描淡写,本人担心不能强调出邓爵士对香港慈善事业特别重要的影响及建树(本中已表示“他毕生捐款至少逾亿港元,以昔日的水平来衡量,款额算相当高”,这反映邓爵士对公益慈善的支持比一般人热烈,理应使用较突出的字眼以显示他在慈善事业方面的重大贡献)。
- 就“突然逝世”的问题,从资料所得,邓爵士前生身体状况正常,是突然病发入院抢救无效死亡的,加上从参考资料所见,不少舆论都认为邓爵士是突然逝世,使用“突然死亡”应当不存在欠中立的问题。如台端认为“突然逝世”不好,本人反建议可使用“遽然长逝”或“突然身故”等字眼。
- 本人以为勋衔奖授由皇室负责,“英廷”可作为英国皇室的别称。另从网上搜寻所见,“英廷”一字见诸各类文章,包括港府年鉴,相信并不存在阁下所指的中立问题。
- 最后有关“回流”的问题,本人认为改为“归国”亦无不可,本人亦同意作出更改,但事实上“回流”及“归国”都可被视作有欠中立的字眼。—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20日 (三) 15:35 (UTC)
- (+)支持及(!)意见:我认同你后者三点意见,更认为毋须改动你的版本。但我认为“大慈善家”一类言语,实是溢美之词,应作修改,至于邓先生是否“大”慈善家,可由读者决定,如果邓先生是“大”善长,根本毋需使用这么重的形容词,只要详实交待资料就可,让资料说话。正如我们不需要写出爱因斯坦是“大”科学家,各人心中自有尺度。—2014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08:41 (UTC)
- 诸位所说亦非无道理,经考虑后,本人建议有关的标题可改为“造福香港”,相信这个字眼能够保持中立之余,亦可强调邓爵士在慈善事业方面的重大贡献,而本人须重申的是,“大慈善家”一词并非本人自创以形容邓爵士,惟使用“大慈善家”时应加上引号,以免本人对诸位构成不必要的误导。--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21日 (四) 17:23 (UTC)
- 恕我直言,“造福香港”中立性的问题更严重,“福”、“大”这些既空泛又带强烈褒义的词语,不大适用。我建议:使用“对社会的贡献”。如果你坚持使用,只要“大慈善家”不是原创,我认为你可以加一个括号,并在文中说明,某某某刊物称他为“大慈善家”,以覆述的形式就可免去中立的问题。—2014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17:54 (UTC)
- 我相信这个辞语是合宜的,首先,一般对其慈善对香港的贡献都是予以肯定,没有存在重大争议。其次,“福”字是指其慈善工作为香港带来“好处”,如果要指“福”字使用不妥,条件应是他的慈善工作为香港带来“坏处”或“祸患”,又或者他作的是“造福”的相反(即“作孽”),在这个个案中,却很难看出他的慈善工作对香港构成负面影响。第三,当初诸位反对的,是用词程度的问题,认为“大”、“小”一类词有程度之分,并不客观。现时“福”字的使用不在于程度之分,而是在于形容事件的好坏之分,尽管可能有二分的情况出现,但这样有时很难避免,尤其以“福”字形容这个个案,本人认为难以会出现争坳。即使不使用“造福香港”,诸位提出的“贡献”、“回馈”等字眼变相亦可被视作欠中立。对这个争议度轻微的条目部分而言,本人认为用字无须过于严谨,希望诸位予以考虑。--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21日 (四) 18:25 (UTC)
- “造福香港”有两个问题:一、一般人理解,福有幸运的意思,并非单是好处、贡献的意思,语意比较复杂。二、“造褔香港”听起来有一点点“造褔整个香港”的意思,我倒认为甚有争议,起码我认为是太过了。这些字眼,写一般文章绝对没有问题。但我认为,编写百科应用较“淡味”的字,例如“邓肇坚精通营商,把父亲的银号打理得井井有条”,就似是文学传记的笔触,我自己就不会用在维基上。但这都是小问题,不影响对条目的支持。—2014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20:56 (UTC)
- 当初使用上述字眼是希望凸显其慈善贡献,考虑过阁下意见后,现再改为“公益慈善”。—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22日 (五) 08:03 (UTC)
- (+)支持,此条目的质与量作为优良条目,个人是很认同的,之前提出意见,原意是试着从香港以外的读者立场来阅读,除了一些地方特色用词可以接受外,当初觉得少部分用词仍不够好,并无意引起论战;已了解作者的用心,转为支持,但仍期望能将“突然逝世”改一改,客观判断,邓先生曾患癌症,本来就不易根治,复发或移转机会不低,许多患癌的人平日活动如常,不相信自己身体里有癌细胞,又有多少人像邓先生一样,前一秒精神奕奕,下一秒就倒下,令人措手不及,惟经分析,都有迹可寻,不算突然。—Cuthbert Wong (留言) 2008年8月22日 (五) 12:43 (UTC)
- 已依从阁下意见修改,欢迎阁下日后随时提出指正,多谢垂注!—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24日 (日) 16:50 (UTC)
- (+)支持,此条目的质与量作为优良条目,个人是很认同的,之前提出意见,原意是试着从香港以外的读者立场来阅读,除了一些地方特色用词可以接受外,当初觉得少部分用词仍不够好,并无意引起论战;已了解作者的用心,转为支持,但仍期望能将“突然逝世”改一改,客观判断,邓先生曾患癌症,本来就不易根治,复发或移转机会不低,许多患癌的人平日活动如常,不相信自己身体里有癌细胞,又有多少人像邓先生一样,前一秒精神奕奕,下一秒就倒下,令人措手不及,惟经分析,都有迹可寻,不算突然。—Cuthbert Wong (留言) 2008年8月22日 (五) 12:43 (UTC)
- 当初使用上述字眼是希望凸显其慈善贡献,考虑过阁下意见后,现再改为“公益慈善”。—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22日 (五) 08:03 (UTC)
- “造福香港”有两个问题:一、一般人理解,福有幸运的意思,并非单是好处、贡献的意思,语意比较复杂。二、“造褔香港”听起来有一点点“造褔整个香港”的意思,我倒认为甚有争议,起码我认为是太过了。这些字眼,写一般文章绝对没有问题。但我认为,编写百科应用较“淡味”的字,例如“邓肇坚精通营商,把父亲的银号打理得井井有条”,就似是文学传记的笔触,我自己就不会用在维基上。但这都是小问题,不影响对条目的支持。—2014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20:56 (UTC)
- 我相信这个辞语是合宜的,首先,一般对其慈善对香港的贡献都是予以肯定,没有存在重大争议。其次,“福”字是指其慈善工作为香港带来“好处”,如果要指“福”字使用不妥,条件应是他的慈善工作为香港带来“坏处”或“祸患”,又或者他作的是“造福”的相反(即“作孽”),在这个个案中,却很难看出他的慈善工作对香港构成负面影响。第三,当初诸位反对的,是用词程度的问题,认为“大”、“小”一类词有程度之分,并不客观。现时“福”字的使用不在于程度之分,而是在于形容事件的好坏之分,尽管可能有二分的情况出现,但这样有时很难避免,尤其以“福”字形容这个个案,本人认为难以会出现争坳。即使不使用“造福香港”,诸位提出的“贡献”、“回馈”等字眼变相亦可被视作欠中立。对这个争议度轻微的条目部分而言,本人认为用字无须过于严谨,希望诸位予以考虑。--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21日 (四) 18:25 (UTC)
- 恕我直言,“造福香港”中立性的问题更严重,“福”、“大”这些既空泛又带强烈褒义的词语,不大适用。我建议:使用“对社会的贡献”。如果你坚持使用,只要“大慈善家”不是原创,我认为你可以加一个括号,并在文中说明,某某某刊物称他为“大慈善家”,以覆述的形式就可免去中立的问题。—2014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17:54 (UTC)
- 诸位所说亦非无道理,经考虑后,本人建议有关的标题可改为“造福香港”,相信这个字眼能够保持中立之余,亦可强调邓爵士在慈善事业方面的重大贡献,而本人须重申的是,“大慈善家”一词并非本人自创以形容邓爵士,惟使用“大慈善家”时应加上引号,以免本人对诸位构成不必要的误导。--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21日 (四) 17:23 (UTC)
- (+)支持及(!)意见:我认同你后者三点意见,更认为毋须改动你的版本。但我认为“大慈善家”一类言语,实是溢美之词,应作修改,至于邓先生是否“大”慈善家,可由读者决定,如果邓先生是“大”善长,根本毋需使用这么重的形容词,只要详实交待资料就可,让资料说话。正如我们不需要写出爱因斯坦是“大”科学家,各人心中自有尺度。—2014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08:41 (UTC)
- 就台端言论,本人回现分列如下:
- (+)支持—冰热海风(talk) 2008年8月21日 (四) 04:40 (UTC)
- (+)支持,标题可以改善。——顾心阳¤★ 2008年8月21日 (四) 11:34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8年8月23日 (六) 20:17 (UTC)
- (+)支持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8月24日 (日) 09:38 (UTC)
- (+)支持—Sunding (留言) 2008年8月25日 (一) 06:06 (UTC)
- (+)支持:内文丰富,撰写人也很有诚意。—章·安德鲁┼留张纸条┼美好的仗┼飞鸽传信┼ 2008年8月25日 (一) 13:01 (UTC)
- (+)支持—今古庸龙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04:17 (UTC)
- 移动完毕。—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8月26日 (二) 07:50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邓肇坚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hab.gov.hk/tc/policy_responsibilities/others/trustfnd.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914032530/http://www.hab.gov.hk/tc/policy_responsibilities/others/trustfn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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