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网络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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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评论员不仅仅只定义于中国政府的人员吧
[编辑]我认为所有拿钱但伪装成普通网民从事舆论宣传行为的人都应当列入“网络评论员”的范围之内
只要是黑TG的,没有逻辑也不要紧,没有常识更不要紧
[编辑]那个所谓“甘肃正招募650名网络评论员”
我们来看看内文
第三条 党校阵地网评员由衡阳市委党校办公室实行统一认定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你们要不要查查这两个地方在哪。
起源 比 来源 更正式。
“我们相信尽管如此,即便如美国所雇佣的面对小语种地区的网络评论员成员,也大多具有比较高的汉语水平。汉语掌握的水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旧是世界各国雇用网络评论员的一条标准。” “我们”是谁? Kaibin 2007年6月29日 (五) 03:04 (UTC)
反了吧?怎么就没有说反共的那些五毛的了?..这也太不中立了吧.linyang2008年5月2日(五) 03:43(UTC)
都说没有明确证据了!原文你读了吗?给中国人蒙羞不止,还想让民族丧失生气和活力,是真正的东亚病夫。re:User:linyang 留言
没有反华势力?上文学城的评论看下那些复制一大篇文章说中共要完蛋的人,不是网特是什么?中共就算有5毛党也不会到处复制文章造谣骗人。—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8.32.4.94(对话|贡献)加入。
- 有就肯定有,一般都是轮子的人。如果您找到可靠来源能证明有美分党,您也可以写呀。另外,请不要人身攻击。—瓜皮仔 ~ Canton 2008年9月22日 (一) 20:58 (UTC)
好好好!我服了你们这帮人了!!!!
[编辑]一开始我说天涯凯迪发网评员通不过你们拿掉了,然后我说两全其美版规不准谈论网评员你们又拿掉了……哎! 论坛版主有常驻维基办事处啊? 原本以为这里学术自由呢,搞得你们还心惊胆战,怎么怕出一条信息就要关两全其美?关天涯?关猫眼? 谁拿掉的,给个解释,我也好跟你讨论你是不是有点太神经质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天佑民权(对话|贡献)加入。
- 根据Wikipedia:可靠来源,bbs、虚拟社群并非可靠来源。—Wcam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0:06 (UTC)
来源不可靠的已经被我删除。PeterMiao2016 (留言) 2019年10月18日 (四) 08:12 (UTC)
把那十几条“喝彩”删了吧
[编辑]个人研究经验告诉我,那喝彩文章作者虽然表面是网评作家,但他那职业其实和真正的网评员差了十万八千里。真正的网评员,都是不停地换着马甲然后搞臭政敌的,不是写这种明显就是政府文章的人,所以建议把这个喝彩去掉。
- 我觉得应该保留,Wiki是记录相关客观事实的,不是宣传。是事实存在的事情不管正面的还是负面的Wiki应保留。—Fishming (留言) 2009年8月2日
关于五毛的产生时间问题,以及五毛的后续发展
[编辑]词条上说五毛产生于2004年,我在大陆一部分学生论坛担任过站长。就我的经验而言,五毛应该产生得更早一些。 早在2002年或2003年,部分中国大陆高校,包括北大,已经有一些拿钱发贴的学生或政工管理人员。用于引导舆论。具体时间我不是特别有印象,但必然早于2004年。
目前五毛的发展情况: 实际上由于网上言论过于难控制,而五毛的发贴很难量化、跟踪效果。现在中国大陆的五毛,一般来说都用行政关系由网监或其他单位指定为一些网站的版主或站长。这是因为删文的效果要比发贴好很多。目前的五毛的工作逐渐从发贴改为删贴、封贴和上报ip以供网监监察发帖人。
词条的错误: 新华网的“十大网评员”指的是网站的网络评论员,而不是通常意义的五毛。五毛指的是隐藏自身实际情况和官方雇佣身份,伪装成普通网友或普通版主进行发贴、造谣、攻击他人和控制言论的人员。而不是署名的,公开官方身份的网络评论者。
- 本条目并非五毛条目。
五毛集结号
[编辑]反腐频道网评员登记报到,格式:七一社区网名: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注意:非反腐频道网评员请勿跟帖-。因为是bbs,加不到条目里,可惜了。-farm (talk) 2010年1月21日 (四) 16:43 (UTC)
Farm,你好。
我认同你加入中华文明网-文明评论-专栏作者的链接, 但这不应该成为你删除甘肃将建650人网络评论员队伍引导舆论链接的理由吧。所以,我已将后一个链接恢复。
详见你的历史版本
--鱼,遨游天空 (留言) 2010年2月4日 (四) 04:15 (UTC)
关于对网评员的质疑
[编辑]大量的事实证明了网评员存在,而且还有许多开会,培训等的照片为证,甚至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公开的职业了。网评员是大量存在的,由此也根本无法保密。
个人认为争议点很大程度上在于网评员匿名发帖还收钱,这一行为是否适当。
-- fishming 2010年2月7日
- (!)意见,我不是质疑这种职业是否存在。而是条目内大量引用BBS、讨论区、个人部落格内的言论当参考,是否洽当?而且有的还不开放直接浏览?甚至是二次转载,摆明说出处不详?这样也能用喔?所以,才挂上pov模板。我想这个条目应该有更中立客观的写法吧。而且其他职业的条目也没写到赚多少吧?匿名发帖还收钱,不是不可以,就当是用笔名投稿一样。但是您认为现在的条目内容,把个人行为当做这个职业的通病,是否中立?-P1ayer (留言) 2010年2月7日 (日) 20:12 (UTC)
- (!)意见 a.我同意“BBS、讨论区、个人部落格内的言论当参考” 不恰当,所以没有明确证据的资讯是应该去掉,我刚修改过一个地方,你也可以清理一下。 b.条目写到有某地的补助只代表该地,并非共性,我觉得写清楚反而较好,而且也没有写所有网评员都是这个补助标准。只是尊重事实。 c.对于“匿名发帖还收钱”“就当是用笔名投稿一样”,这是阁下的个人看法。 -- fishming 2010年2月8日
- (!)意见,以在台湾的游戏基地这个讨论区的网站为例,会员id采用匿名,会员注册时的个人资料填写可随意填写(无实名制),发文或回文可取得虚拟货币“G币”。在过去,曾有数次以G币换实体赠品的活动,记得有一次是换篮球,虽然可兑换的数量有限,但不是直接给现金就是了。其它的讨论区的网站应该也有过类似的赠奖活动。会直接给钱的,鲜见于网络上刊载的模式,大多是用于会实体印刷的报纸或杂志的投稿行为上。像是过去电玩游戏公司,常会派员工写游戏的简介或攻略给杂志刊载,有时是免费的,有时会取得稿费,有时反而要付钱给杂志社(类似刊广告的行为)。-P1ayer (留言) 2010年2月8日 (一) 04:24 (UTC)
- 以上提到的情况基本上是企业的商业行为,所用的资金相当于广告营销开支,这和中国大陆的网评员受雇于政府、花费纳税人的钱应该是不同的。一个是商业行为,一个是政治行为。—惊鸿~~落羽 2010年2月8日 (一) 12:27 (UTC)
条目名称的异议
[编辑]本条目名称是“网络评论员”,同时又有一个条目为“网络评论员 (广义)”,这种条目命名很奇怪,本条目既然是指狭义的网络评论员,名称却泛称为“网络评论员”,而标准含义的条目,名称却为“网络评论员 (广义)”。网络评论员不是什么大陆专有名词,五毛才是特指含义,不能把两者等同。建议把本条目改成“网络评论员 (狭义)”或其他合适的名词,而把“网络评论员 (广义)”改成“网络评论员”。--马不停蹄 (留言) 2010年10月13日 (三) 05:17 (UTC)
因为大量的宣传,把这种明显让人不齿的职业宣传成中性的“网络评论员”,使得该词在中文区内(主要大陆)被异化了呗。一说“网络评论员”,大家都知道,就是这种“五毛”。这些“五毛”确实是狭义的“网络评论员”,但是却占有“网络评论员”的最通用和最常见的定义。那种真正的自由评论的中文“网络评论员”,都不愿自称“网络评论员”,都要改个名字,网络写手什么的。—t8 2010年11月2日 (二) 03:01 (UTC)
用网络评论员称它们是表扬呢 河蟹好吃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8:02 (UTC)
一些问题
[编辑]某IP用户做出了一些编辑,我修改了,回应一下:
- 对于“五毛”一词的起源,那个网页的截图上的确只显示底薪为600元,而未提及5毛每帖,但那只是网页的部分截图,原文已被删除,不能确认到底提及5毛没有,而可考证的《环球时报》英文版的文章则称确实有5毛每帖,虽然我们也不知道该文作者是否以讹传讹,但《环球时报》毕竟算比较可靠的来源,甚至它还是半官方自己揭露自己的,据此来源的结论符合这里的方针。
- 在“正面评价”之中,第一段焦作的例子,他们官方确实高度评价网评员的作用,而且也不是反话,不能因为读者感觉荒谬,它就不是“正面评价”了。
- IP用户无来源地添加称网评员参与平息2011年日本大地震后的中国民众抢购食盐的相关谣言,没有搜索到相关信息,也不知是不是这位用户亲自参与到了其中所以知道有。总之对于这种条目,添加的事件都应附带可靠来源,即使知道有或很可能有,也需可靠来源支持。—t8 2011年5月24日 (二) 07:45 (UTC)
是否依赖第一手来源
[编辑]User:Hanteng在本条目顶部添加了{{primarysources}}模板,并就该模板添加与否的问题,和User:Xiehechaotian发生了回退战(不过没过三次)。这个模板上面提示道:“本条目依赖第一手来源。请添加第二手及第三手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顺便说一下,简而言之:
- 第一手来源意思是:描述事件本身的来源。
- 第二和第三手来源意思是:不是直接和仅仅描述事件的,而是基于事件,并对之进行分析、总结、解释、说明乃至评价的,或是对上述内容进行总结的来源。
- 第一手还是第二和三手的问题和“利益冲突”的问题无关,不要混淆了
我不认为{{primarysources}}模板挂在本条目顶部是合适的,因而刚刚移去了此模板,主要原因有两点:
- 在目前条目的编辑版本中,大概地,以下序号的19个来源都应为第二和第三手来源:3、4、6、7、13、23、24、35、40、44、45、48、49-52、53、57、58。也就是说,1/3的来源都非第一手来源,这已经很可观了。因而,“依赖第一手来源”与本条目不符
- 当单纯描述某个事件、证明某个事件的存在的时候,就应该引用描述事件本身的第一手来源,我不觉得这时有任何必要引用进行分析、总结、解释、说明乃至评价的第二三手来源。在谈到分析和解释事件,或大量地总结性描述多个事件的前后经过时,才需要引用这些第二三手来源,并尽量不以第一手来源为准。本条目中,单纯描述某个事件的发生的内容,还是占了很大篇幅的,所以这里第一手来源还是必要的。对事件不加以过多倾向性评论、单纯佐证事件发生的第一手来源也是非常重要的,你删除第一手来源,加入第二三手来源,有时反而十分不合适。试想,假如你把除了我上面列举的19个二三手来源之外的所有第一手来源都删掉,或删掉大半,使得二三手占1/2以上,这条目就改进了么?一点也不,这条目反而因来源的缺乏而完蛋了。--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3月19日 (二) 20:52 (UTC)
我又仔细阅读、理会了WP:第一手来源所述内容,其实新闻发布前的内部资料是第一手来源,而所有出自记者之手并且发布了的新闻(即便是单纯描述报道某个事件的新闻,也有它对事件的总结与筛选)应该是第二手来源才对,通知是第一手,总结报告算第二三手,等等,因而我上面列举的来源还应该更多,不止19个,大概包括这37个:3、4、6、7、9、11、12、13、19、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5、37、38、39、40、43、44、45、46、48、49-52、53、54。--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3月19日 (二) 21:23 (UTC)
关于五毛手册
[编辑]看了这个条目,的确有助于了解五毛党这个特殊现象。不怕诸位笑话,阿拉虽然听说过五毛,因不做论坛就不清楚,在一次网络招工中差点上当。那可是写得黄冕堂皇的好工作,我在思量之余,忽然开窍似的大脑里闪出五毛一词,我就猜这大概就所谓五毛那种工作,果然正是。前一段时间看到有一本五毛手册,专门介绍五毛党各种策略,我拿来对照一下邓玉娇等等事件披露的一些蹊跷,对五毛党破坏看得更清楚,似乎维基里真有类似手法。这里,我是提问,五毛手册之类是否可以补充进入条目?--维基准天使Gretchen(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1:46 (UTC)
五毛党疑似渗入中文版维基百科
[编辑]最近专注于中英文的当代艺术词条。同一个词条,在中英文编辑后对比看来,在中文维基百科中进行当代艺术的编辑举步维艰!本人在英文维基百科中所编辑的词条个个OK,中文维基百科中所编辑的个个都被以各种名义封锁。有些所谓管理员明显是在有意刁难。所幸大多五毛党英语不好。在此情况下看,中文版维基百科还真不如百度百科呢……--Quinhonk(留言) 2013年8月13日 (二) 04:10 (UTC)Quinhonk
我在中文与英文维基百科都有编辑。我编辑英文维基百科的经验愉快,大家基本遵守方针编辑,我只要提供理由与来源,没有编辑会强删,最多修饰语句。我编辑中文维基百科若是政治或历史相关条目,特定资深ID有意刁难,发起编辑战,拒绝理性讨论,甚至对引用几十个可靠来源的条目都主张是“原创研究”而提删。由于在与政治与意识形态完全无关的条目无此现象,因此可以推断是五毛党渗入中文维基百科,目地是替中共控制中文维基百科。
我认为解决之道,是中文维基百科要针对五毛制订新条款,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欢颜展卷(留言) 2014年4月2日 (三) 21:24 (UTC)
活5毛现身
[编辑]Morgandaigou 以个人主观语言修改本条目 --Ty38(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02:54 (UTC)
请求已拒绝
请退到User:Morgandaigou大量明显的破坏(批量替换链接)或POV编辑之前的版本,见diff。或者,既然User:Morgandaigou现在已经被永久封禁,条目可以取消全保护,让大家来恢复User:Morgandaigou的破坏。--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11月22日 (五) 15:50 (UTC)
- 并非永久保护,而且保护即将过期。--广雅 范★ 2013年11月24日 (日) 03:15 (UTC)
- 刚来,已经解除全保护了,刚刚我也已经将条目退到了User:Morgandaigou大量替换链接破坏之前的版本了。不过,我觉得管理员应该对维基百科方针有更深入的认识,因为我仔细查阅了WP:保护方针#全保护,在“破坏”一节中清楚地写着:“临时性的全保护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使用,例如大量的自动确认用户对一个条目进行持续性的破坏的时候。持续性的破坏或预期未来会有高流量可能性的条目,一般都不是进行全保护的理由。”而之前本条目发生的情况则是:单一的自动确认用户对条目进行持续性的破坏。所以,User:Lakokat似乎并不应该对条目进行全保护,而User:范拒绝取消全保护,似乎也是不合适的。同时,User:范拒绝Editprotected,理论上似乎也是不合适的,因为User:Morgandaigou批量替换链接是非常明显的破坏,回退这种破坏肯定是WP:共识。“非永久保护,而且保护即将过期”理论上并非是一个合理的理由,是否共识才是是否拒绝Editprotected的正确的理由。抱歉我是话唠而且是扣方针扣理论的人。虽然该封的Morgandaigou也已经封了,该回退的也已经回退了,但之前或许还能做得更好,更符合维基百科的方针。--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9:12 (UTC)
- 严格的保护可以暂时彻底封禁Morgandaigou及他任何试图通过小号继续破坏的尝试, 不知全保护和半保护之间还有没有其他的保护级别 --Ty38(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9:23 (UTC)
- 小号通常不是自动确认用户,所以半保护以阻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就够了,这也是方针中建议采用的措施。而且后来Morgandaigou和小号被封,更应马上取消全保护。况且事实上Morgandaigou也并没有动用他的小号来编辑本条目,假如动用了多个属于自动确认用户的小号,那么才有可能符合方针中“大量的自动确认用户对一个条目进行持续性的破坏”,那么才有可能有必要进行全保护(在他和他的所有小号被查封之前)。另据我所知全保护和半保护之间还有没有其他的保护级别了。--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9:46 (UTC)
- 感谢您的提醒,我这次作出保护的决定的确有不足之处,对不起。当时User:Morgandaigou频密编辑此条目而且被反复回退,查后发现编辑涉大规模更改内文参考来源的链接,而且他也没有就更动进行任何解释,因此判断为破坏。我希望他能停止和冷静下来,所以立即保护了条目,而没有考虑到保护方针中对全保护的限制,亦没有采取如暂时封禁等的替代行动。在处理这次事件时,更好的方法大概是立即通知该编者并在拒绝回应时封禁该用户。全保护的确对条目造成影响,也违背维基百科自由的精神,以后我施行保护时定必更加小心。--Lakokat 2013年11月28日 (四) 10:11 (UTC)
- 同上。因为EP单方面要求回退一般来说都是没有共识的,所以我没敢动刀。下次处理时会仔细检查。谢谢提醒。--广雅 范★ 2013年11月28日 (四) 11:47 (UTC)
- 感谢您的提醒,我这次作出保护的决定的确有不足之处,对不起。当时User:Morgandaigou频密编辑此条目而且被反复回退,查后发现编辑涉大规模更改内文参考来源的链接,而且他也没有就更动进行任何解释,因此判断为破坏。我希望他能停止和冷静下来,所以立即保护了条目,而没有考虑到保护方针中对全保护的限制,亦没有采取如暂时封禁等的替代行动。在处理这次事件时,更好的方法大概是立即通知该编者并在拒绝回应时封禁该用户。全保护的确对条目造成影响,也违背维基百科自由的精神,以后我施行保护时定必更加小心。--Lakokat 2013年11月28日 (四) 10:11 (UTC)
- 小号通常不是自动确认用户,所以半保护以阻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就够了,这也是方针中建议采用的措施。而且后来Morgandaigou和小号被封,更应马上取消全保护。况且事实上Morgandaigou也并没有动用他的小号来编辑本条目,假如动用了多个属于自动确认用户的小号,那么才有可能符合方针中“大量的自动确认用户对一个条目进行持续性的破坏”,那么才有可能有必要进行全保护(在他和他的所有小号被查封之前)。另据我所知全保护和半保护之间还有没有其他的保护级别了。--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9:46 (UTC)
- 严格的保护可以暂时彻底封禁Morgandaigou及他任何试图通过小号继续破坏的尝试, 不知全保护和半保护之间还有没有其他的保护级别 --Ty38(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9:23 (UTC)
- 刚来,已经解除全保护了,刚刚我也已经将条目退到了User:Morgandaigou大量替换链接破坏之前的版本了。不过,我觉得管理员应该对维基百科方针有更深入的认识,因为我仔细查阅了WP:保护方针#全保护,在“破坏”一节中清楚地写着:“临时性的全保护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使用,例如大量的自动确认用户对一个条目进行持续性的破坏的时候。持续性的破坏或预期未来会有高流量可能性的条目,一般都不是进行全保护的理由。”而之前本条目发生的情况则是:单一的自动确认用户对条目进行持续性的破坏。所以,User:Lakokat似乎并不应该对条目进行全保护,而User:范拒绝取消全保护,似乎也是不合适的。同时,User:范拒绝Editprotected,理论上似乎也是不合适的,因为User:Morgandaigou批量替换链接是非常明显的破坏,回退这种破坏肯定是WP:共识。“非永久保护,而且保护即将过期”理论上并非是一个合理的理由,是否共识才是是否拒绝Editprotected的正确的理由。抱歉我是话唠而且是扣方针扣理论的人。虽然该封的Morgandaigou也已经封了,该回退的也已经回退了,但之前或许还能做得更好,更符合维基百科的方针。--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9:12 (UTC)
建议改名:“网络评论员”→“五毛党”
[编辑]“网络评论员” → “五毛党”:五毛党这个词常用。--Ddg1000(留言) 2014年1月8日 (三) 13:17 (UTC)
- 不应移动。后者是含贬义的非中立用词,见页顶的FAQ。-Lif…lon 2014年1月8日 (三) 13:34 (UTC)
- (-)反对,丧失维基百科中立性的非官方名称不应成为条目名称。闻夕语·留言 2014年1月15日 (三) 02:18 (UTC)
- (-)反对,1.五毛党有明显的贬义;2.五毛党是别称。-Keith Chang(留言) 2014年1月19日 (日) 10:19 (UTC)
未完成--Lakokat 2014年1月31日 (五) 04:12 (UTC)
建议改名:“网络评论员”→“中国大陆网络评论员”
[编辑]“网络评论员” → “中国大陆网络评论员”:这篇文章介绍的网络评论员特指中国大陆的网络评论员,建议移动,并设置消歧义页--Keith Chang(留言) 2014年1月19日 (日) 10:34 (UTC)
- (+)支持:--Chmarkine(留言) 2014年1月31日 (五) 00:37 (UTC)
- (+)支持:理由同提报者。--Eric.Diao☺ 2014年1月31日 (五) 07:25 (UTC)
- (-)反对:正文已经说明特指化,无需在命名上特指。——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5日 (三) 08:33 (UTC)
- (-)反对:有必要吗?在其他地方有非常知名、足以写成独立条目、而且又正好叫“网络评论员”的人吗?我觉得这是画蛇添足的行为。--DeBit(留言) 2014年2月19日 (三) 08:12 (UTC)
- (-)反对:理由同User:cwek--DukeAnt(留言) 2014年2月19日 (三) 09:55 (UTC)
- (-)反对:“网络评论员”一词是个惯用语,特指的“中国大陆的那些受雇为其做宣传的网评员”。大陆之外类似的受雇网评员,如果有,也几乎不会使用该名称指代。正如条目中hatnote所述,该词还可以指广义的、在网络上做(可能很正常的、并无利益驱使的)评论的人。假如要是改成“中国大陆网络评论员”,那么隐含的意思就是:世界范围内有很多“网络评论员”,本条目讲述“中国大陆”范围内的这些“网络评论员”而不是其他地方的。这样一来,这些‘世界范围内的“网络评论员”’就失去了特指“大陆受雇网评员”的这层含义,更多是指“网络上做正常评论人士”。这可能会使得“中国大陆网络评论员”一词也失去了特指含义,更多意味着“来自中国大陆的、在网络上做(可能很正常的、并无利益驱使的)评论的人”。所以即便要改,我觉得也要改成“中国大陆机关雇佣的网络评论员”之类的名称。但毫无疑问,那样就太长了。--Tomchen1989(留言) 2014年2月21日 (五) 17:23 (UTC)
- (-)反对:“网络评论员”非中国大陆独有,因此这个格式不正确。--=★= 2014年3月17日 (一) 13:46 (UTC)
未完成。--Towatw(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18:38 (UTC)
建议改名:“网络评论员”→“网络评论员 (中国大陆)”
[编辑]“网络评论员” → “网络评论员 (中国大陆)”:这篇文章的主题专指中国大陆的政府机关雇佣的网络评论员,建议移动以区别于广义上的网络评论员。--=★= 2014年3月16日 (日) 14:40 (UTC)
- (-)反对:和我写在上面的反对‘“网络评论员”→“中国大陆网络评论员”’的理由差不多。上面的是不是写得大家看不懂?我整理一下,写清楚一点。
- Google等搜索“网络评论员”可以明显看出,该词压倒性的、绝对多数的意思,是指“中国大陆政府机关雇佣的网络评论员”。这个意思非常重要及常用(符合WP:DPAGES)。事实上真的想描述广义的、非雇佣的网络评论员时,中文作者通常都会有意无意地避免使用“网络评论员”一词。所以根据WP:DPAGES,这个非常重要及常用的意思的条目不加括号。即使建立一个广义的“网络评论员”条目,也应该是那个条目名称加括号消歧义,可以叫“网络评论员 (广义)”之类的。
- “网络评论员”理论上,可以有很多意思(虽然有的用的很少,有的都不一定存在):
- 所以如果改名的话,你改成“网络评论员 (中国大陆)”或者“中国大陆网络评论员”,都解决不了你声称的歧义问题,条目正在讲述的3.2理论上依然会和1.2、2.2混淆。改成“网络评论员 (中国大陆机关雇佣)”还差不多,但那样明显太啰嗦。所以吹毛求疵没意思,按WP:DPAGES去做就行了,不要繁琐地加括号或定语。--Tomchen1989(留言) 2014年3月17日 (一) 22:29 (UTC)
未完成。--Towatw(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18:40 (UTC)
中国退步的原因
[编辑]
如果有符合可靠来源的资料,你可以把它写到正文里面。--vjudge1(留言) 2016年4月19日 (二) 02:01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网络评论员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cenews.eu/?p=21320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720154302/http://www.cenews.eu/?p=21320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