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旗
外观
用途 | 民用旗(海陆)、政府旗(海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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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1:2 |
启用日期 | 1953年7月15日 |
形式 | 红底,左上角维持红色五角星和锤子与镰刀的图案,但在下方加上白绿二色的横条。三色的比例为8:1:3。绿色象征温暖的大自然,白色代表纯洁。 |
反面旗帜 | |
比例 | 1:2 |
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旗(俄语:Флаг Литовской ССР;立陶宛语:Lietuvos TSR vėliava)是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旗。最后一个版本启用于1953年7月15日。
立苏战争期间,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以红旗为国旗,后来也被立陶宛-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所用。
当1940年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苏联加盟共和国再度建立以后,最初的国旗左上角为红色五角星和锤子与镰刀,上方以无衬线体书有LIETUVOS TSR(共和国的立陶宛语缩写)。第二个版本为三色旗样式,基于苏联国旗,左上角维持红色五角星和锤子与镰刀的图案,但在下方加上白绿二色的横条。三色的比例为8:1:3。绿色象征温暖的大自然,白色代表纯洁。
1989年3月20日,立陶宛从苏联独立,恢复使用三色旗。目前,立陶宛当局视苏联时期为亡国时期,故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旗在立陶宛境内被禁止公开展示,同时被禁止的还有苏联国旗、红色五角星及锤子与镰刀等标志。
参考文献
[编辑]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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