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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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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指代度支司盐铁转运司户部司三部门,是唐代宋代国家财政的主管部门。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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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理财起源于唐代,三司衍生自唐代的户部;其中度支司最早分化,在唐天宝年间就已经独立,唐代后期更是成为财政的主导部门;而盐铁转运则是安史之乱以后第五琦刘晏建立食盐专卖制度后的产物;户部司则起源于贞元年间的判户部;唐贞元二年(807年),上述部门最终成为相互独立的财政部门,同属于宰相下属。唐代的三司尚不是统一的理财机构,名义上归属宰相,实际上没有统一领导人,唐朝灭亡之后后梁甚至进一步分割部门职权,直到后唐孔谦出任租庸使,统领三司等部独揽财政大权,后唐明帝诛杀孔谦废止租庸使,设置三司使主判三司,三司由此成为统一的财政部门,后来的五代王朝都继承了这一制度。宋朝沿袭自五代,虽然三司有分有合,但最终发展为稳定的统一机构。宋太宗曾经尝试拆分三司,然而由于部门间协调失恰,至宋真宗再度统一三司。[1]:1-25

熙宁变法中,王安石设置制置三司条例司试图接管三司权力[2]

元丰改制后废止。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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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规模庞大,最高领导者是三司使,下分三司、三部、二十四案;三司内部有设置诸子司,有都磨堪司、都主辖支收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凭由司、开拆司、发放司、勾凿司、催驱司、受事司等等部门,还有衙司管辖官、勾当公事官、勾当诸司、马步军粮料院官等等职官,乃至于另有河渠司专门负责疏浚汴河和黄河——三司职权极其广泛,总理国家财政,下至百姓赋税徭役、上至国家赏赐祭祀,包揽官员薪水、军费开支、水利修建等等不一而足,由此成为宋代政府财政开支最高的部门,也是宋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1-25[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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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黄纯艳. 宋代财政史. 昆明: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3. ISBN 978-7-5482-1625-4. 
  2. ^ 姜锡东; 贾明杰;. 北宋三司分庭抗礼对王安石变法及宋代官制变革的影响. 兰台世界. 2015, (9) [2021-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0). 
  3. ^ 魏莹莹. 宋代三司制度研究15年(2000--2015)述评. 决策与信息. 2015,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