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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分子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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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錯誤的不恰當的地域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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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撤銷了一條將「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和其他兩所中國大陸科研機構在列表上分開的編輯。

這三個機構的名稱均使用「分子科學與工程」,在這個層面上是一致的,並沒有分開的理由。一定要分開的話,可以把「系」和「研究所」分開,這樣我承認,但一共就三個條目又何必分開。

我們這裏討論的是學術機構的名稱,跟「管轄歸屬」、「政治立場」之類的因素無關。如果馬來西亞、新加坡有以「分子科學與工程」命名的學術機構,也應該合併的。

本土化方面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在大陸簡體的情境下,稱台灣的「國立」機構一律應該用引號,以示並非北京政府所「立」的。但在台灣繁體的情況下顯然不應該加引號,wiki又沒有自動轉換機制,我覺得這有點麻煩。名從主人,權衡之下,這裏還是取消引號。感謝編輯!

Peiyangium留言2017年10月17日 (二) 21:54 (UTC)[回覆]

這裏是中文維基,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維基。無論簡體、繁體,中華民國的國立機構都不應添加引號。--Kolyma留言2017年10月18日 (三) 17:15 (UTC)[回覆]
另外,我是依據事實撰寫內容,與地域化無關。以「錯誤」論之,並不合宜。--Kolyma留言2017年10月18日 (三) 17:25 (UTC)[回覆]
您這樣的解釋也是有道理的,因為中華民國的維基使用者也可能使用大陸簡化字,但是這個機會太小了。不過在本詞條的討論頁面上沒必要討論這樣普適性的問題,我接受您的見解,保持現狀就好。
「錯誤的」是我誤用了,您這個地方確實沒有事實性錯誤。我對您表示道歉,希望您不要介意。但是這樣按地域予以區分的效果就是地域化,這一概括詞語我表示堅持。
Peiyangium留言2017年10月18日 (三) 19:2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