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浙,一般指中國清代的福建省、浙江省,還包含尚未建為行省的臺灣。清代設有閩浙總督,總督轅門駐福州。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為督撫制。全國劃分為23個省,省最高長官巡撫主管一省民政。總督權力比巡撫大,但沒有直接的隸屬關係,都聽命於皇帝。全國設八大總督,直隸、兩江、閩浙、湖廣、陝甘、四川、兩廣、雲貴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