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焦朗亭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焦朗亭(1930年9月—2021年5月20日),男,陝西韓城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中共陝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1][2]

生平

[編輯]

1949年5月參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陝甘寧邊區人民法院大荔分庭、陝西省人民法院渭南分庭、渭南縣法院土改法庭、渭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審判員,刑事審判庭庭長、辦公室主任;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審判員,秘書科科長、研究科科長、行政處副處長;中共陝西省委政法辦公室秘書;韓城縣人民法院院長;西北政法學院刑法教研室副主任、黨支部書記;韓城礦務局保衛處處長;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黨組成員;陝西省司法局副局長、局長。1983年5月至1996年2月,任中共陝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3]。2021年5月20日在西安逝世[4]

參考資料

[編輯]
  1. ^ 陝西高院. 【系列三】40年 那些地方、那些人、那些事……. 澎湃新聞. [2020-04-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0). 
  2. ^ 历任院长. 陝西法院網. [2020-04-23]. [失效連結]
  3. ^ 陝西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 陕西省志: 审判志. 西安: 陝西人民出版社. 1994: 599. ISBN 7224036986. 
  4. ^ 焦朗亭同志逝世. 陝西日報. 2021-05-23 [2022-09-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職務
前任:
楊沛琛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1983年5月-1996年2月
繼任:
王發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