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姆渡遺址
29°57′45.35″N 121°20′44.61″E / 29.9625972°N 121.3457250°E
河姆渡遺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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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 |
地址 | 浙江省餘姚市 |
分類 | 古遺址 |
時代 | 新石器時代 |
編號 | 2-0049-1-004 |
認定時間 | 1982年 |
河姆渡遺址是浙江省餘姚市一處公元前5000年至公元前3000年間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位於餘姚市河姆渡鎮蘆山寺村的姚江北岸[1][2]。遺址發現於1973年夏,此後的兩次發掘發現遺址包含4個疊壓地層,揭露了干欄式建築等遺蹟,出土了夾炭黑陶等遺物和大量動植物遺存和栽培稻穀,一時轟動學術界,其代表的考古文化被命名為「河姆渡文化」。1982年,河姆渡遺址被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被《考古》雜誌評為「中國20世紀100項考古大發現」之一[3]:3-7。發現地建有河姆渡遺址博物館和遺址展示區[4]。
發現與發掘
[編輯]河姆渡遺址發現於1973年夏。當年6月,羅江公社[注 1]為改善地勢低洼稻田的產量,開始在河姆渡村北側建造機電翻水站。當水閘基坑挖掘至3米深時,發現一批黑陶片、木建築構件和動物遺骸。羅江公社隨即將工程暫停並將此消息上報。浙江省文化局派出的專家王士倫在考察後當即建議浙江省博物館對遺址進行搶救性發掘。隨後,浙江省博物館派出的考古隊對遺址進行了調查和試掘,在5米見方的探方中共清理出100餘件文物,以骨器和陶器為主[5]。經過調查發現,遺址分佈範圍達到40000平方米,其年代、文化堆積豐富度和分佈範圍都超過了當時浙江省已經發掘的考古遺址[6],且發現的典型器物器型均有別於長江下游其他新石器時代文化[3]:4-5。
1973年11月4日,經過國家文物局批准,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員會、浙江省博物館偕同寧波、餘姚等地文物部門人員組成考古隊,開始對河姆渡遺址進行第一次正式發掘。該次發掘至次年1月10日結束,共打開探方810平方米,其中有文化層的面積為600平方米,其餘部分因被姚江沖刷而消失。發掘探明,河姆渡遺址由四個史前文化層組成,出土文物1645件,包含石器、陶器、骨器、木器等類別[7]。遺址發掘出稻穀等禾本科植物堆積厚達40至50厘米[8],大量人工栽培稻穀的出土轟動了學術界。1976年召開的發掘工作座談會上,不少學者提出,河姆渡遺址3、4層代表了一種全新的考古文化,即後來所稱的河姆渡文化[3]:6。
為了進一步釐清河姆渡遺址的文化內涵,克服第一次正式發掘面積過小導致的考古資料缺乏問題,1977年,國家文物局撥專款,對河姆渡遺址進行了第二輪大規模發掘。參與此次發掘的除了浙江省級文物考古機構和寧波、餘姚的文物機構外,還有來自杭州、溫州、湖州、嘉興、紹興、衢州、麗水等省內多個地區的考古工作者。來自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的考古學家楊鴻勛、蘇秉琦以及北京大學教授嚴文明親抵發掘現場指導發掘[6]。這次發掘共打開探方20個,發掘面積2000平方米,發現大片木構建築遺蹟,墓葬27座,灰坑29個,出土各類文物6197件,進一步豐富了研究者對遺址內涵的認識[9]。
分期與年代
[編輯]河姆渡遺址的堆積厚度為4米左右,共分為4個土質區分明顯的地層,均為新石器時代堆積。第二次發掘時又將第二、三、四層根據土質和土色區分為2A、2B、3A、3B、3C以及4A和4B層。兩次發掘的地層堆積情況基本相同,分別對應遺址文化的一到四期[3]:8,13。四個時期的建築和葬制相似,出土器物器型基本相同且存在完整的演變軌跡,因而被認為屬於同一個考古學文化,即河姆渡文化[3]:364。
第一期遺址保存最為完好。考古發現原始聚落遺蹟包含西北—東南向排列的木樁,橫向的地栿及散落的其他構件,應為干欄式建築遺蹟。建築遺蹟中發現大量栽培稻穀。遺物中發現數量最多的器物為骨器,此外還有木器、石器和陶器。骨器中有骨耜、骨鏃、骨錐、骨針等,骨耜為其中的典型器物。石器以斧、錛為主,打制石器的數量大於磨製石器,通體磨光的石器及鑽孔石器較為罕見。也有璜、管、珠、玦、瑪瑙等飾品出土。木器多為器柄、木棍等,也有蝶形器等裝飾品。日常用品中的陶器器型主要是釜、罐、盤、缽,多為黑陶,只有極少一部分彩陶,大部分為夾碳陶,少部分為夾砂陶,燒制溫度大約為850攝氏度,主要製作方法為泥條盤築法,也有採用捏塑和敷貼的器物,口沿多有裝飾花紋,部分容器上有動植物紋樣[3]:361-362。
第二期遺址也發現了殘存木樁。這些木樁經過加工,因而較為整齊。部分木樁底部發現了作為柱礎的木板,說明栽埋柱的方式已開始替代之前直接栽樁的方式。該期發現墓葬13座,分佈於居住區,葬式為頭東腳西的側身屈肢葬,面向北方。出土文物的數量較第一期有減少,風格在沿襲的基礎上有所變化。石器中的打制痕跡明顯減少,而磨製石器大量增加。裝飾品多採用螢石製成。骨器的種類和形式與第一期相同。木器中出現了木耜和木胎漆碗。陶器的黑色變淺,夾砂陶數量上升,泥質紅陶開始出現。器型中,圈足器比例增加,灶和甑開始出現[3]:362-363。
第三期遺址僅有零星柱洞,疑聚落中心尚未發現。發現方形木結構水井遺蹟一眼,周邊遺蹟暗示可能有井亭存在。此外還發現墓葬三座,葬制與二期相同。出土遺物少於第二期,其中骨、木器數量銳減。石器大多已通體磨光且採用鑽孔技術。出土陶器中,夾砂灰陶、夾砂紅陶最多,而夾碳陶仍佔據一定比例。製陶方式除手動外,還發現了慢輪修整的痕跡,而紋飾比第二期更為簡單。器型方面,圈足器繼續增加,開始出現三足器[3]:363。
第四期遺址不見木柱,但有紅燒土和柱礎存留。發現墓葬11座,葬式為仰身直肢葬。出土器物種類、數量均不及前幾期,其中骨、木器均未出土。石器器型與之前幾期相同,但製作較前幾期顯得更為規整。裝飾品與第三期類似,採用螢石和葉臘石製作。陶器仍主要為手工製作,但部分器物已使用輪制。三足器比例上升[3]:363-364。
根據碳14測定的數據,河姆渡遺址第一期年代為公元前5000年至公元前4500年間,第二期年代為公元前4300年至公元前4000年間,第三期年代為公元前4000年至公元前3600年間,第四期由於標本較少,估計年代為公元前3600年至公元前3300年間[3]:370-371。
發掘成果
[編輯]動植物遺骸
[編輯]河姆渡遺址共發現61餘種動物的遺骸,主要見於第一期和第二期,尤以第一期居多。這些遺骸多因古人食用後丟棄而較為破碎。其中,無脊椎動物3種,脊椎動物58種,脊椎動物中以哺乳類為最多,此外還包含爬行類、魚類和鳥類。在遺址中發現的豬和狗為馴養動物。在發現的豬標本中,少年個體和成年個體佔到90%,且第一期發現的陶豬身體比例介於野豬和現代家豬之間,證明當時已有養豬食肉的行為。遺址中出土的狗標本和狼存在明顯的差異,且在居住區發現了疑似狗糞,證明當時已馴養狗。此外,發現較多的水牛標本,說明當時也有可能馴養水牛。其餘動物為捕獵所得,包含象、犀牛、麋鹿、紅面猴等在浙江野外已不存在的物種。據研究,這些物種遺骸應當是本地所產[10]。
根據第一、二期的孢粉分析,第一期文化時期,主要的植物為楓香、蕈、南酸棗等當下見於嶺南、台灣和南亞的植物,說明當時氣候較現在更溫暖濕潤。而到了第二期,榆、松等耐旱木本植物開始出現,說明氣候開始變得乾旱,水域變小。在第三期文化層中,楓香、蕈等劃分減少,說明氣溫開始下降,氣候向溫帶靠攏。第四期則出現了喜冷、濕的蕨類植物,說明氣溫進一步下降[3]:360-361。
在發現的植物遺存中,包含大量稻穀及稻杆、稻葉形成的堆積,位於木構建築遺蹟附近,厚度達到20至50厘米,種類為栽培稻中的秈稻。大量稻穀保存完好,稻葉在出土時仍呈綠色,且能辨別稻穀上的稃毛[7]。除此之外,也發現了小葫蘆、橡子、菱角、酸棗、芡實等果實,說明採集仍是當時重要的食物來源。出土植物遺存中包含大量樟科植物葉片,應為人工採集,並可能作為藥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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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下頜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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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文化出土陶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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芡實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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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穀標本
骨、石、木器
[編輯]河姆渡遺址發掘出的生產工具由骨、石、木等材料製成。在第二次正式發掘出土的4670件文物中,骨器佔到了48.6%,足見其地位。在這些骨器中,骨鏃、骨耜所佔的比例最大,此外還包括錐、鑿、針等實用器以及笄等裝飾品[6]:115-116。兩次正式發掘出土的骨耜達200件左右,多見於第一期文化層中,多為水牛、水鹿、麋鹿肩胛骨製成,上端窄處為柄,下端寬處為刃,正面中部常有穿孔,或兩側磨凹,上可見藤條捆綁痕跡[6]:155-156。第二輪發掘出土過一件捆綁有木柄的骨耜,還原了此種器物裝柄的原貌。浙江農業大學教授游修齡提出,骨耜為河姆渡人翻地的工具,並以其用具將當時的農業形態命名為「耜耕農業」,這一觀點被學界普遍接受[11]。除骨耜外,獸類尺骨常用於製作骨鑿,肋骨用於製作骨鋸或骨匕,鳥類肢骨由於中空而被用於製作管狀針[6]:117。
河姆渡遺址早期文化層出土的石器比例約為石器的七分之一,早期多用黑色變質岩等質地較為堅硬的石料製作,除刃部磨製之外其餘部分多為打制,因而較為粗糙。器型上,以石斧為最多,除此之外還有石鑿、石錛等[6]:119-121。在這些石器中,發現了有段石錛的雛形。這種石錛可與木質或骨質的器柄結合,起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有段石錛曾在中國東南部以及朝鮮、日本和許多太平洋島嶼的遺址中被發現,而河姆渡出土的石錛為有段石錛早期的形態[12]。
河姆渡遺址出土的木器大部都經過磨製,相當比例都是作為複合工具組成部分(例如踞織機的一部分)出現,除此之外還有木筒和木碗出土。第二期文化層曾出土一隻橢圓瓜棱形木碗,木碗上塗有朱紅色漆。這一發現將考古發現漆器的年代從商代上推2000年[3]:37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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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木柄骨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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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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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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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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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漆碗,為禁止出境展覽文物
陶器
[編輯]河姆渡遺址兩次發掘共出土完整和復原陶器1695件以及數倍於此的陶片。出土的陶器中,依據陶系可分為夾炭黑陶、夾砂黑陶、夾砂灰陶、夾砂紅陶等,而以夾炭黑陶為多。這種陶器為了減少陶器燒制過程中的開裂,有意將炭化的植物莖葉摻入黏土中燒制而成。依照文化層從早到晚的順序,第一期文化主要為含鐵量較低的黑陶,尤以夾炭黑陶為多。至第二期,出現泥質紅陶,黑陶色澤已開始變灰。至第三期,夾砂灰陶成為陶器中的主流。至第四期,含有氧化鐵的夾砂紅陶成為主流。除此之外,第一期和第二期的陶器多為泥條盤築法製成,而從第三期開始,陶器變得更加勻稱,中心對稱性更好,因而認為當時已經出現了慢輪製陶工藝。陶系的差異也是進行遺址分期的重要依據[6]:84-85,87-88。
遺址出土的器物包括釜、支腳、灶、鼎等炊器,罐、盆、缽等盛器,盤、豆等食器和盉、杯等水器。炊器中,釜的數量最多,且隨文化層而變化,其高矮、器型、陶系可用於區分文化分期。支腳的數量也較多,可用於在燒火時支撐釜,部分三期支腳上有堆塑。鼎從第三期開始出現,第四期數量增多。盛器中,罐的數量最多,包含雙耳罐、單耳罐、四系罐和小平肩罐等器型。食器中,數量最多的是盤,其中最常見的器型是翻沿盤和折棱盤。自第二期文化起,豆的數量開始增多,到第四期成為主要的食器[6]:92-112。第二期文化層中發現的炊器中,有夾砂紅陶灶一件。該器物下部為圈足,足上有小孔,外壁有兩耳可供搬運,內壁有支丁可用於架釜,為中國發現最早的專用架釜炊煮器[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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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正式發掘出土陶灶(禁止出境展覽文物)及第一次正式發掘出土十八角刻花陶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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敞口多角腰檐黑陶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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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堆塑的支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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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口廣沿黑陶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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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盉
木構建築
[編輯]河姆渡遺址第一、二、三期文化層中均發現大量木構建築遺蹟,以第一期保存最為完整。河姆渡遺址發現建築的第一階段形態為干欄式建築,分為高幹欄和低干欄兩種形態。結合民族學資料推斷,這一階段干欄建築基礎為直接打入地下的承重樁,在承重樁上設龍骨形成基座,再於其上立柱建設房屋,房屋屋頂可能為兩面坡,上有稻草或茅草以防雨水[13]。第二輪考古發掘中,曾發掘出4排疑屬於同一建築的木樁,其中三排兩兩間距均為3.2米,與其餘一排距離為1.3米。根據推測,該建築應為背山面水,帶有前廊的長屋,面寬在23米以上,進深約7米[3]:26。第二階段的建築形式發生了變化,出現了先挖掘柱洞,此後放置木製墊板,最後填土的承重樁。部分研究認為,此時的建築形態已轉化為地面建築,其他研究則認為此時的建築樣式仍為干欄式[14]。在第三期文化層中發掘出水井一座,外圍為28根柵欄樁組成直徑6米的圓形,其內有十六根平臥圓木組成正方形平面,與四排垂直木樁相套,形成方框。推測當時水井為方形,方木為四周支護,而圓形柵欄可能為井亭[3]:294。
河姆渡遺址發現的建築構件多使用石斧、石錛等工具加工而成,構件上常可見到相關的加工痕跡。石斧主要用於伐木和切斷木料,石錛則用於平整木料。石鑿、骨鑿用於開挖卯孔,而縱剖木料則使用的是石楔[6]:189-192。第一、二期文化層出土的建築構件中有大量榫卯構件,其餘構件可能採用綑紮的方式固定。出土的榫卯有柱頭榫、梁頭榫、燕尾榫、雙凸榫、企口板等。榫頭截面長寬比接近4:1,已與後世比例相近[6]:19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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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榫卯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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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梁頭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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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文化層發現木構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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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考古發掘成果對水井的復原
藝術品
[編輯]河姆渡的原始藝術大部分為實用器上的裝飾藝術,其次為雕刻作品和陶塑[6]:205。河姆渡陶器口沿、肩部多有裝飾,以繩紋和幾何紋樣最為常見,也有穀粒紋、波浪紋、禾葉紋等紋樣,使用的加工工藝包括刻劃、壓印、戳印等,而陶器上的繪畫作品既有寫實作品,又有寫意作品,題材包括鳥、魚、水稻、太陽、花草等,以魚禾紋陶盆、稻穗紋陶盆、豬紋陶缽、五葉紋陶塊為代表[6]:213-225。出土的陶塑包含堆塑和捏塑,製作較為粗糙,其題材包括日常用具、禽畜走獸,也有人像和陶舟,其中的陶豬、陶羊、陶狗等動物形象較有特點[6]:212。
河姆渡雕刻品使用的材料有象牙、骨、木等,技法以線雕為主,也有圓雕和浮雕,表現題材主要為鳥,也有太陽、蠶、魚等形象。其中的雙鳥朝陽紋牙雕為線雕的代表,該牙雕長16.6厘米,殘寬5.9厘米,厚1.2厘米,中心由五個同心圓組成太陽紋,圓外有火焰紋,兩側有鈎喙昂首相望的雙鳥[15]。而圓雕鳥形匕則為圓雕的代表,長15.8厘米,寬3.4厘米,厚0.8厘米,成條狀,身小尾大。頭部鳥首下傾,中間為鳥身和翅膀,尾部誇大成圓弧狀。此外還有蠶紋盅形器一件,橢圓形,中部陰刻蠶紋,證明當時已有蠶[6]:20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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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葉紋陶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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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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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鳥朝陽紋牙雕,為禁止出境展覽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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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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蠶紋盅形器
文化歸屬
[編輯]河姆渡遺址第一次正式發掘後,遺址第一期和第二期呈現的考古文化從未在之前的考古發掘中發現,因而被定名為「河姆渡文化」[16]。而第三期被認定為屬於馬家浜文化,第四期被認定為屬於崧澤文化[17]。第二次正式發掘後,在擁有更多出土器物的基礎上,發現了四期器物存在差異的同時,都具有統一的風格,因而第三、四期文化也被納入到河姆渡文化的範疇中[9]。1979年前後,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機構在寧紹地區及舟山群島進行了數次調查,發現和考察了鯗架山遺址、下莊遺址、鯔山遺址、童家岙遺址、八字橋遺址、名山後遺址、塔山遺址、白泉遺址等同時期遺址,這些遺址都與河姆渡遺址擁有相同文化內涵的文化層,證明河姆渡遺址並不孤立[6]:27-51。2001年發現,2004年發掘的田螺山遺址則因為良好的保存、連續的地層關係、大量的出土文物為解答河姆渡遺址的諸多爭議問題提供了契機[18],該遺址亦有「第二河姆渡」的美譽[19]。
價值與影響
[編輯]河姆渡遺址的發現是中國20世紀70年代新石器時代研究的重要成果,糾正了學術界長期以來認為江南史前文化相比中原地區發展較晚的觀點,也使得「河姆渡文化」被編入中國大陸大學和中學歷史教科書,為人熟知[20]:2。遺址中發現的栽培稻穀遺存數量豐富,且與相關農具以及野生稻一同發現,為稻作農業起源提供了重要證據[21]。這些栽培稻穀的出現將中國水稻栽培的歷史從公元前3000年前推到公元前5000年,對之前由前蘇聯遺傳學家瓦維洛夫提出,為當時世人公認的栽培稻印度起源說提出了挑戰[注 2][22][3]:372。發現的大量動物遺骨、植物標本和孢子對公元前5000年前後寧紹地區的古氣候和生態環境提供了直接的證據[23]。
保護與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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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姆渡遺址保護區劃圖,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4月6日 |
河姆渡遺址於1982年2月23日被列入第二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1986年,遺址區保護和展示工作啟動,43戶居民和3家企業遷出遺址區。1988年劃定的河姆渡遺址建設控制地帶達3.5平方公里。1993年,遺址發現地建成河姆渡遺址博物館,1999年建設完成發掘現場展示區,2008年起免費開放。2009年,經國家文物局批准,《河姆渡遺址保護規劃》公佈[24],劃定保護範圍面積3.9平方公里,北至寺慈線,東至潘家村、鯗架山、吊山,南至大寶山山脊、甬梁線南側,西至元寶山山脊、鄭家自然村、浪墅橋西、里匯頭西[25]。2018年6月,河姆渡遺址成為浙江省省級考古遺址公園[26]。
2001年,發掘區域北側建設河姆渡文化生態園,在改善附近生態環境的同時也對遺址造成了一定的破壞。2002年,為加快當地旅遊經濟發展,餘姚市政府曾引進河姆渡度假村開發項目。該項目位於姚江南岸的控制地帶內,對部分相當於河姆渡文化一、二期的堆積造成了破壞,且未經國家文物局審批。2004年,已建成的部分建築由於影響河姆渡的環境景觀而被拆除[27][25]。
註釋
[編輯]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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