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民
毛澤民(1896年4月3日—1943年9月27日),字詠蓮,後改為潤蓮[1]:21,湖南湘潭韶山人,中國共產黨財經幹部,毛澤東之弟[2][3]。
生平
[編輯]投身革命
[編輯]毛澤民讀過一兩年私塾後在家務農、幫父親理財[1]:21。1913年,毛澤民和王淑蘭完婚。[4]1921年春,隨哥哥毛澤東到湖南長沙,起初在湖南第一師範附小做教務,同時在長沙工人補習學校學習。1921年秋後,來到毛澤東創辦的湖南自修大學學習,並在該校從事庶務工作。[2][3][5]。同年[4],由陳子博[6]介紹在湖南長沙加入中國共產黨。
1922年冬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在安源路礦從事工人運動,在湘潭開展農民運動,到上海、武漢、天津等地從事秘密工作[7]:33-34。1922年被派到制筆業工人中間開展活動。受中共黨組織派遣到江西安源煤礦從事工人運動,創辦了中國首個工人消費合作社。1925年2月,隨哥哥毛澤東回到湖南湘潭、湘鄉開展農民運動,同年9月奉派到彭湃主持的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學習。1925年底,從廣州到上海從事地下工作,任中共中央出版發行部經理。[2][3]任內,他負責領導上海書店,並在中國各地奔波建立發行網,使上海、武漢、廣州、長沙、寧波等地都設有書店,香港和法國巴黎也設有代售處。[5]
1929年冬,毛澤民率錢希均等9名中國共產黨黨員和中國共青團團員從上海來到天津,創辦中共的秘密印刷廠。1931年初,進入中央蘇區[7]:34。1931年夏,出任閩粵贛軍區經理部部長[7]:34,隨後抵達江西瑞金,協助毛澤東籌備第一次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代表大會。1931年11月,在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決定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並任命毛澤民為行長[7]:34,負責籌建該銀行。1932年3月,中華蘇維埃國家銀行在瑞金葉坪成立。[2][3]
1933年5月,兼任閩贛省蘇維埃政府財政部部長。1934年9月,兼任國家對外貿易總局局長,領導蘇區銀行、貿易、財政、工礦等方面的經濟工作。[2][3]在中央蘇區,毛澤民兼鎢礦第一任總經理,擴大了3個礦場,將鎢出口到香港。1933年鎢產量1800百噸,1934年產值200餘萬元。毛澤民還兼任沒收徵集委員會的領導之一,常赴前線隨部隊籌糧、籌款。1934年初,第五次反圍剿戰爭接連失利,中央蘇區受到的經濟封鎖加強,財政困難,蘇區紙幣信譽大跌。毛澤民為此多次到前線籌集物資,並通知前線部隊將繳獲沒收的物資全部運回蘇區合作社,他還指示金庫拿出銀元、光洋公開兌換蘇區紙幣。[5]
1934年10月,中央紅軍開始長征,財政部和國家銀行組成十五大隊,毛澤民任十五大隊隊長,並任沒收徵集委員會副主任[7]:34(林伯渠任主任),負責整個中央紅軍的籌糧、籌款和後勤供給工作[7]:34。紅軍長徵到達陝北後,1936年2月,毛澤民任中華蘇維埃工農民主政府國民經濟部部長。[2][3][5]
新疆工作
[編輯]抗日戰爭爆發後,1937年底,毛澤民積勞成疾,胃病嚴重,身體虛弱。[5]中共中央決定讓毛澤民取道親蘇聯的盛世才統治下的新疆省,赴蘇聯治病。1938年2月1日,毛澤民與陳潭秋等到新疆做統戰工作[7]:34,到新疆省迪化(今烏魯木齊),但因中蘇邊境地區發生鼠疫導致交通斷絕,一時無法赴蘇聯。正逢盛世才希望中共派幹部到新疆省政府工作,毛澤民接受了中共中央駐新疆代表鄧發的建議,並徵得中共中央同意,留在新疆省工作,化名「周彬」,擔任新疆省政府財政廳副廳長、代理廳長。當時,新疆省由於連年戰亂,呈現出經濟衰弱、財政混亂、通貨膨脹的景象。毛澤民上任後,改革稅收及幣制,穩定物價,發行建設公債,財政上開源節支,在三年內對新疆省財政進行了大力整頓。[2][3]
1939年,盛世才批准毛澤民到蘇聯治病4個月。[8]1939年6月初,毛澤民以治病為名抵達蘇聯莫斯科。隨即投入工作,先後撰寫了《關於新疆情形的報告》、《關於博古、李德等同志領導黨和紅軍的錯誤問題》等近10萬字的報告,還參加了共產國際監委會審查李德問題的會議。1939年12月28日,應共產國際幹部部的要求,毛澤民代毛澤東填寫了《個人履歷表》。[4][8]1940年1月17日,毛澤民參加了由總書記季米特洛夫主持的共產國際執委會主席團會議。在會上,中共中央副主席周恩來宣讀了周恩來起草的《中國問題備忘錄》。1940年1月22日,根據共產國際執委會和蘇聯內務部的安排,毛澤民離開蘇聯莫斯科回新疆。[8]
1941年2月,毛澤民調任新疆省民政廳廳長,任內主持制定了《新疆省區村制章程》,推行民主選舉,在新疆省整頓和擴建17座救濟院,舉辦醫藥醫療訓練班,為新疆省培養了一批少數民族醫務人員。[2][3]
被捕及死亡
[編輯]1942年,新疆督辦盛世才投靠蔣介石,轉而採取反蘇反共政策。1942年9月17日,盛世才以「督辦請談話」為名,扣押了毛澤民、陳潭秋、林基路等在新疆工作的140多名中國共產黨黨員及家屬,軟禁在迪化滿城邱公館。1943年2月7日,將毛澤民等人投入監獄。在獄中,毛澤民遭到軟硬兼施、酷刑審訊,逼迫他招認所謂中共在新疆搞「暴動」的陰謀,逼迫他脫離中國共產黨並交出中國共產黨在新疆的組織。毛澤民回答:「決不脫離黨,共產黨員有他的氣節。」「我不能放棄共產主義立場!」[2][3]
1943年6月,新疆邊防督辦兼省長盛世才電報稱新疆十年來屢次發生暴動事件,牽涉軍政人員及社會名流甚廣,為慎重處理計,擬請指派中央親信大員,來新主持審理。蔣介石在盛世才的報告上批了「派員參加審訊可照辦,但暫不公開為宜」。蔣介石為此專門召集了國民黨情治單位的高層人士開會,討論如何處理此案;在會上,蔣介石指示中統組織一個審判團去新疆審理被關押人員。陳立夫建議派內政部次長王德溥(與盛世才是同鄉,早年共過事,有私交)當團長。1943年6月,國民黨派出中央軍法執行總監部新疆工作組4人:工作組主任王德溥(臨時指派為中將主任軍法官)、季源溥(中統核心人物,時任交通部人事處幫辦相當於副處長,臨時指派為少將軍法官)、曾任江蘇高等法院院長長期在東三省當司法官的朱樹聲(臨時指派為少將軍法官)、鄭大綸(1935年司法部法官訓練所第五屆畢業生,任重慶地方法院檢察官,臨時指派為少校軍法官)。徐恩曾帶中統高級特務陳建中(即陳慶齋,原名胡大海,中統局偵破專家)、李宏基(徐恩曾的秘書)等同行[9]。從重慶飛抵迪化後,組建的臨時審理委員會,以新疆高等法院院長兼新疆邊防督辦公署曁省府秘書長劉效黎為主任委員,王德溥為副主任委員,朱樹聲、季源溥與盛世才指派之督署參謀長及省府廳處長等十數人均為委員,鄭大綸為書記官。判決各案,均以軍務督辦名義,報奉中央核定執行。成立了3個審判組。盛世才對王德溥、朱樹聲說:[10]「中共中央代表團四人,就押在這座樓下面,都是老共產黨,主義信仰極為堅定。我曾親自審問多次,也用過重刑,但是他們死生不貳,絕不招認,以致無法處理,祇好長期拘留。」「徐傑(陳潭秋)、周彬(毛澤民)暴動案審判組」由季源溥為審判長,李溥霖、李英奇、彭吉元、鄭大綸、盛世驥為審判委員,鄭大綸和裘朝永負責審判記錄。上述7人中,只有李英奇、盛世驥、裘朝永系盛世才的人,其餘均為中統特務。從軟禁的中共人員中,提審了已公開暴露共產黨員身份的陳潭秋、毛澤民、林基路、徐夢秋(化名孟一鳴,時任教育廳代廳長,新疆省編譯委員會委員長)、潘同(潘柏南)、劉希平(劉西屏)等各方面負責人15人。還翻檢了共產黨「四一二陰謀暴動案」案卷,發現裏面的「證據」材料實在說不上是證據。盛世才便下令新疆公安處長李英奇等一定要獲得共產黨人的「口供」。於是,在新疆公安處的刑訊室里,對陳潭秋、毛澤民等刑訊逼供要他們承認有所謂的「陰謀暴動」計劃並要其「脫離共產黨」。在對毛澤民施以連續七天七夜的嚴刑拷打,阿姆尼亞(即氨水)的烈性刺激不讓合眼的車輪戰術,動用了站炭渣,抽鞭子、打板子、背扛子、針刺指尖、坐老虎凳等酷刑。在嚴刑拷打下,毛澤民、陳潭秋、林基路、李宗林、馬殊等人仍然守口如瓶,而潘柏南(化名潘同)、劉西屏(原名劉西平,曾用名劉希屏,化名劉希平)、徐夢秋(化名孟一鳴)先後叛變。盛世才與徐恩曾原不知道陳潭秋的真名,由於劉西屏、潘柏南的出賣,中統審訊人員知道了陳潭秋的真實身份,並對他多次用酷刑,陳仍堅貞不屈。最後,季源溥下《判決書》:徐傑(陳潭秋)、周彬(毛澤民)、林基路和杜重遠被判處死刑,馬一歐等被判處無期徒刑和3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1943年6月15日,王德溥將審訊的案卷(包括「四一二」暴動案、杜重遠暴動案)呈交蔣介石審批。蔣介石因太忙,交給負責情報工作的唐縱看,並囑要看細一些。唐縱審查了多天,其中6月21日審查了一整天。唐縱在21日的日記中寫道:「今日辦理……徐傑(陳潭秋)案、阿山暴動案,各案百餘人,供詞巨厚,費兩日夜始辦完畢。徐傑案參加陰謀暴動者,廳長3名,軍事高級人員20名,團長8名,行政高級官員14名,各案均憑口供,全無事實佐證,只得照盛意辦理。」1943年9月,蔣介石同意處極刑的批示才到達新疆。1943年9月27日[7]:34,深夜由盛世才的軍警秘密處決毛澤民、陳潭秋、林基路及陳秀英,中統特務監督執行,並呈報重慶驗證。[2][3][5]
身後
[編輯]1943年1月13日,中共中央電告正在重慶參加談判的周恩來,要「設法打聽他們的消息,並考慮有無營救辦法」。2月10日,中共中央書記處又電告周恩來:「你們與張治中談判時,望提出釋放迪化被盛世才扣留之徐傑(陳潭秋化名)等140多人的要求。」6月,中共中央又派林伯渠赴重慶,向國民黨當局的代表王世傑、張治中面交意見書,再次要求釋放包括新疆監獄中關押的中共人士在內的愛國志士,「以利抗日」。
1944年10月,因盛世才到重慶後給迪化來電報說,軍統要看屍體照片,執法隊隊長張思信乃奉命帶人扒開墳墓,補拍照片寄往重慶。[11]
由於盛世才對外嚴密封鎖消息,中共中央一直對此情況不知。[12]1944年,還不知道三人被害、三人叛變的事實。1944年5月,中共代表林伯渠赴重慶,再三與國民政府交涉,要求釋放各地被捕的中共人員,其中就包括新疆的陳潭秋、徐夢秋、毛澤民、楊之華、潘同等人。
1945年5月召開中共七大時,因不知其犧牲噩耗,仍選陳潭秋為中央委員。 抗戰勝利後,毛澤東親赴重慶參加國共談判。1945年9月2日,毛澤東代表共產黨再次提出釋放包括被關押在新疆監獄內的人員在內的一切愛國政治犯,並要求將這一要求列入兩黨共同聲明之中。當時新疆出現了三區革命事件,矛頭直指國民黨新疆當局。9月13日,蔣介石派張治中飛往新疆迪化緊急處理三區革命問題。周恩來、鄧穎超夫婦聞訊後,馬上前往他的寓所為其送行,周恩來拜託張治中幫助查清被盛世才關押的140多名中共人士的下落,並無條件地釋放回延安。張治中應允。
1946年4月1日,蔣介石為調整對蘇關係,緩和同新疆三區革命的矛盾,安排張治中出任西北行營主任兼新疆省主席。「七大」閉幕後一年,在新疆被盛世才長期關押的共產黨員及家屬、小孩129人被張治中釋放送回延安,這些人於1944年在獄中聽到傳聞說三人已犧牲,但沒有確切消息。1946年7月11日抵達延安當天,朱旦華帶兒子毛遠新看望了毛澤東。[11]1946年7月27日,周恩來又從重慶給時任軍事委員會西北行營主任兼新疆省主席張治中發去了詢問電報:「茲尚有懇者徐傑即陳潭秋,周彬即毛澤民二君還未返延之列,聞移解關內羈押不知確否?祈鼎力周全,惠予省釋。即使因受刑成殘,但望生還,他非所計。」張治中於8月27日復電說仍查無下落。張治中說:「徐(即化名徐傑的陳潭秋)、周(即化名周彬的毛澤民)、林(即林基路)三人下落不明,盛世才走時沒有交代給吳忠信。吳忠信走時更沒有交代給我,遍查監獄檔案無着落。」
1949年秋,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攻佔甘肅武威、張掖、酒泉,進逼新疆。中國人民解放軍武威軍管會主任劉護平是第一野戰軍第四軍政治部副主任,當年也曾被盛世才扣押,和毛澤民不在同一監獄。劉護平到武威後隨即破獲一個潛伏特務網,其中有多名從新疆來的特務。劉護平親自審訊,追問李英奇(當年盛世才手下的公安管理處處長、審判委員會副主任)的去向,但幾位特務所知情況不多。[11]
1950年初,中共新疆分局社會部部長劉護平發現了當年審訊毛澤民的記錄,記錄時間是1943年5月5日。次日他到六道灣墳場尋找毛澤民的遺骨,但一無所獲。
不久,新疆公安機關獲悉李英奇手下的執法隊隊長張思信在武威一帶瞎混。1950年春,張思信在武威落網,隨即被押解到迪化,經劉護平審訊,張思信交代了1943年9月27日深夜處決毛澤民等人的情況,以及同年10月扒墳拍照的情況。張思信還在六道灣墳場指認出毛澤民、陳潭秋、林基路的遺骸。劉護平等人將三位烈士遺骸放入棺中重新安葬,每位烈士墳前立下一個高2尺的木碑,並簡單舉行了祭奠儀式。[11]
1950年8月,劉護平的一位當年的維吾爾族獄友向他報告,有人在北京西單商場見到很像李英奇的人在擺煙攤。劉護平當即電告北京市公安局協助查清。不久,李英奇、富寶廉等人被捕並被押至烏魯木齊。1951年4月29日,李英奇(曾任新疆公安管理處長)、富寶廉、張思信(曾任新疆第二監獄獄長)等一批殺害毛澤民、陳潭秋、林基路的兇手在烏魯木齊被公審處決。
1956年7月初,毛澤民、陳潭秋、林基路的靈柩被移至烏魯木齊市革命烈士陵園重新安葬。[11][13]
家庭
[編輯]毛澤民家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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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毛澤東
- 弟:毛澤覃
- 第一任妻子:王淑蘭,湘鄉縣團田區劉家灣人,與毛澤民同歲。1896年2月5日生,湘鄉縣團田劉家灣(今湘鄉市金石鎮團田村)人[1]:21。1917年結婚。[4]和毛澤民育有三子二女,其中三子一女夭折(長子七歲得黃疸肝炎死亡),僅有女兒毛遠志長大成人。[14]
- 第二任妻子:錢希均。1926年底結婚,1939年冬離婚獲得組織批准。和毛澤民無子女。1943年與周小鼎結婚。錢希均有一個哥哥錢之光。[8][14]
- 第三任妻子:朱旦華。1939年訂婚,1940年5月結婚。和毛澤民育有一子毛遠新,這是毛澤民第四子,也是唯一長大成人的兒子。1949年6月,在北京與當年的新疆獄友方志純結婚。[1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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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毛泽民的早期革命活动:尘封60多年的党龄之谜. 網易,來源:人民網(北京). 2010-02-02 [2017-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7-29) (簡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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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鄭大綸:「中統向司法部門滲透點滴」,發表於:陶蔚然主編:《我所知道的中統——親歷者講述》,中國文史出版社,2009年。ISBN 978-7-5034-2346-8
- ^ 王德溥:《我判處毛澤民死刑的經過:新疆執法往事》,首發於《傳記文學》雜誌總第174號(1976年)。
- ^ 11.0 11.1 11.2 11.3 11.4 刘护平揭开毛泽民被害之谜始末,人民网,2006-12-21. [2015-04-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14).
- ^ 孫喬. 卢比扬卡档案:克格勃兴亡史. 甘肅文化出版社出版. 1997年. ISBN 978780608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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