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籤
抽籤又稱拈鬮、捉鬮、掣籤等,是遇見問題難以解決,或各種財務、職缺[1]:8、獎品等利益分配,或各種任務分工時,解決爭議的方法。是由人抽取有特定標記的「籤條」(例如竹片、木片、紙條等等),理論上結果是隨機的。可以由特定的某人抽取,即「被動式抽籤」;或由當事人自行抽取,即「主動式抽籤」。
這一方法在解決政治爭議時,亦有制度化的使用。如中國明清時,即以抽籤方式分配官員任職地[1]:8。清代則形成制度化的金瓶掣籤,解決西藏活佛轉世制度流弊問題。
抽籤方式
[編輯]被動式
[編輯]被動式抽籤,是由特定的某人(如負責人)或某種程序抽取上面寫有當事人資訊的籤條。如被抽到的當事人,必須依照相關的規定行事。例如中學教師要求學生回答問題時,往往由班上的籤筒,抽取學生姓名或座號;或者公司、機關、財團、會社的尾牙抽獎,最高獎項,往往由負責人或行政長官抽取職員的姓名或工作編號籤。民間互助會無人競標的時候,會首往往以抽籤方式選取一名會員,強迫得標。
主動式
[編輯]主動式抽籤,是由當事人抽取籤條,並各自依照籤條上的指示行事。例如即席演說或朗讀,往往由參賽者自行抽取題目。服兵役時,原則上由役男或役男的代表人(親屬、委託人等),自抽服役的軍種。又有如軍校、預官班隊結訓時,由學員自抽自己被分配的單位。或者有些學校、書院分配宿舍,亦採取學生自行抽籤,決定自己的住宿寢室。
分產時通常使用主動式抽籤,臺灣清治時期,閩南安溪縣高、林、張三姓移民,奉請了尪公(保儀尊王)聖像、夫人媽(尪公的配偶,又稱尪媽或尪娘)聖像與香爐移居臺北拓墾,文宗咸豐三年(1853年)發生頂下郊拚事件,臺北情勢嚴峻,三姓人士決議分家避禍,取出三聖物:尪公聖像、夫人媽聖像、香爐。三姓拈鬮分配,高姓人士拈得尪公聖像,建造景美集應廟;林姓人士拈得夫人媽聖像,建萬隆集應廟;張姓人士拈得香爐,建木柵集應廟。
耶穌受難時,羅馬士兵分取耶穌的財物,「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2] ,「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 [3]
關於向神靈請求指示的作為,一般稱為抽靈籤,簡稱亦是抽籤。一般需要按照標準做法稟報,執筊得到神明應允要給予指示,否則當場抽的也只會是隨機的籤言,意義不大[4]。而常見類型有六十甲子籤、觀音籤、雷雨師一百籤等,此習俗並傳到日本等地。而抽籤時只代表當下的狀態,往往隔不久時間抽又有其他結果,與其說是預言更比較像是一種暫時給予的警惕,比如大吉者若真按照寓意,一時高傲與疏忽太過自信也可能有劫難,抽中下下籤若時刻提醒自己注意小心改運,也能往往能逢凶化吉使壞事最終沒有發生,起到不一樣的人生之效,故在解籤時籤詩吉凶解法差異很大,有時不同廟宇還會出現相反的論斷[5]。
參見
[編輯]註釋
[編輯]- ^ 1.0 1.1 劉鵬九. 《中国古代县官制度初探》. 史學月刊 (河南省開封市: 河南大學、河南省歷史學會). 1992, (1992年第6期): 6–13. ISSN 0583-0214 (簡體中文).
- ^ 《馬太福音》27:35
- ^ 《馬可福音》15:24
- ^ 籤詩不能亂亂抽:求籤步驟&解籤方式一次告訴你. [2024-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5-19).
- ^ 籤詩網. [2024-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3).
參考資料
[編輯]- 《教育部國語辭典.重修本》
- 聖經占卜學 Biblical Divination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