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心
外觀
成立時間 | 1995年6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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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政府間國際組織 |
法律地位 | 協議 |
總部 | 瑞士日內瓦 |
服務地區 | 南半球發展中國家為主 |
會員 | 51 |
官方語言 | 英語、法語、西班牙語 |
執行領導 | Carlos M. Correa |
上級組織 | 南方委員會 |
目標 | 發展南方經濟 |
網站 | http://www.southcentre.org/ |
南方中心(英語:South Centre)是發展中國家建立的政府間國際智庫組織。
1990年,隨着國際形勢變化,在原南方委員會秘書處的基礎上,各發展中國家開始磋商成立新的自身組織。經過長時間的醞釀協商,於1994年達成《建立南方中心協定》,同年9月在瑞士日內瓦開放,供77國集團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1995年7月31日,《建立南方中心協定》正式生效。
南方中心現有53個成員國[1],總部設於日內瓦。負責人為執行主任馬來西亞許國平(Martin Khor),董事會主席為坦桑尼亞前總統本傑明·姆卡帕。
宗旨
[編輯]根據《建立南方中心協定》,「南方中心」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的政府間組織,其基本宗旨是:
- 加強南方各國的團結,促進南方各國的覺醒,增進南方各國及其人民相互之間的理解;
- 加強各種形式的南南合作、一致行動、南南聯繫和信息互通;
- 促使發展中國家在各種國際論壇上,就南南事務、南北事務以及其他全球性事務,協同步調、互相配合、促進共同利益;
- 在涉及發展、主權與安全等全球經濟、政治與戰略性問題上,促使南方各國形成共同的觀點,採取共同的態度;
- 在公平和公正的基礎上,促進南北之間的互諒和合作,促進聯合國及其有關組織實現民主化。
會員國
[編輯]代表理事會由中心成員國的高級代表組成。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在閉會期間召開會議,以審查中心的工作並提供政策和業務指導。所有簽署、批准或加入該協議的國家都必須任命一名高級代表作為其在理事會的代表。該代表應因其對南方發展以及促進南南合作的承諾和貢獻而受到認可。理事會任命一個由九名成員組成的董事會並選舉中心主席。理事會從其成員中選出一名召集人和一名副召集人。
截至2017年,以下54個國家已簽署、批准或加入該政府間協議: [3]
- 前成員國
出版物
[編輯]- 《南方公報》是南方中心的定期出版物,它總結了有關全球主要政策挑戰的持續辯論,並定期向南方國家的政策制定者提供分析和評論。
- 南方中心網站的「出版物」欄目下還提供英語、法語和西班牙語的研究論文、已發表文章、分析報告和其他出版物。[4]
參考資料
[編輯]- ^ Member Countries. The South Centre. [2016-07-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8) (英語).
- ^ 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2016-07-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04).
- ^ The South Centre members. South Centre.
- ^ The South Centre Bulletin. South Cen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