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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42街接駁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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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間線 或是 短途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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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我認為既然紐約地鐵路線並沒有固有的中文翻譯,那麼應該是遵守「先到先得」原則,所以我認為應該是使用區間線名稱,並將短途線作為重定向。-- Nikopoley✪尼可波里|《舉手發言》 21:56 2007年1月31日 (UTC)

Shuttle與區間根本毫無關係, 而短途顯然較能反映shuttle的字義

在英文wikipedia, Shuttle指A public transport system operating at frequent intervals on a short route[1]

短途正好反映出short route, 而就紐約地鐵而言, frequent intervals則見仁見智, S線在off-peak的班次不太密, 亦不太疏 而區間與shuttle的字義關係不大 Subway 10:50 2007年2月1日 (UTC)

Short route是指短的路線沒錯,但"區間"線同樣代表着在一個區段之間復往來回行駛的路線,而短途只描述了路線的實體敘述"短",另外台北捷運的小南門線也是屬於同樣性質,亦是稱為一個區間線。因此我覺得短途線不是一個適合的名稱。-- Nikopoley✪尼可波里|《舉手發言》 21:04 2007年2月1日 (UTC)
但小南門線區間的意思相當於小南門線西門-中正紀念堂段,這裏的區間即英文的section/interval
另外,KCRC也把與S線相似性質的614P,615P稱為短途線[2]Subway 09:55 2007年2月2日 (UTC)

Hmm…我第一次翻得時候查了網絡字典,決定用「接駁」(個人覺得比較合適一點)。後來看到統聯所開行的83路區間線(台中市公車)才想到也能這樣翻。就Google搜尋來說,「Shuttle bus 區間」跟「Shuttle bus 短途」為前者較多,所以就用了。(但兩者皆比「Shuttle 接駁車」少)

最後如果我沒記錯,42nd street shuttle line也是從Lexington Avenue Line獨立出來的,性質跟小南門線有點雷同(誰知道哪天MTA會不會把42街線改掉)。

ps. S兄您給的網址我打不開--愛索 | 來泡茶 11:11 2007年2月2日 (UTC)

sorry, 之前的網址打錯了1個字母......現在更正了
剛用過Google搜尋, 穿梭 Shuttle[3]比接駁 Shuttle[4]更多, 不過穿梭線[5]<區間線[6]<短途線[7]Subway 08:10 2007年2月3日 (UTC)
只是根據42街Shuttle的歷史來看(英文維基42街Shuttle服務的歷史段落NYCSubway網站資料),在過去這條路線剛啟用時,他是屬於主線的一部分,而後來在新的路線(Dual Contract的"H System")完工之後才被簡化成為Shuttle服務。所以依照這個邏輯來看的話,位於時報廣場與大中央車站之間的這一段42街Shuttle服務應該是原來主線的一個「區間」。而其他兩條路線也是有着類似的情況。況且我認為「區間」這個詞不僅有着在一個區域之間來回的意義並也帶有短途的意思。-- Nikopoley✪尼可波里|《舉手發言》 06:11 2007年2月4日 (UTC)
即使如此,你這個只能說是Times Square至Grand Central的區間,而不是42街區間
況且我們更常用的說法是段(Times Square至Grand Central段),而不是區間Subway 08:09 2007年2月4日 (UTC)

敝人認為,單單用route來決定翻譯名稱不太恰當,所以去找了幾個英英字典關於Shuttle的解釋:

  • a vehicle or aircraft that travels regularly between two places.(Cambridge)
  • a plane, bus or train that travels regularly between two places.(Oxford)
  • a plane, bus, or train that makes regular short journeys between two places(Longman)

根據上面,shuttle可解釋為「時常在兩地往返的交通工具」,強調「點」對「點」的移動。接駁、區間、短途都有前述的意思,接駁應算是比較符合語意的,區間則尚可,而短途呢?請參見關於route的英英解釋:

  • a particular way or direction between places (Cambridge)
  • a way that you follow to get from one place to another (Oxford)
  • a way from one place to another (Longman)

可知route範圍比shuttle更大些,可以有好幾個地方,用rorute決定shuttle的翻譯名稱似乎有點倒因為果。

ps1.是有Grand Central/Times Square Shuttle的用法,不過(大概)因為在42街底下跑的關係,簡稱42街慣了。
ps2.「我們」是指誰呀:p?? --愛索 | 來泡茶 17:27 2007年2月4日 (UTC)

short route的範圍確實比shuttle更大,所以短途的意思肯定包含shuttle 至於接駁的範圍亦比shuttle大,假如列車1由A行走至B,列車2由B行走至C,我們都可以說列車2是列車1的connecting train,即使B與C的距離很遠 說遠一點,在航空方面,假如航機A由London至Paris,航機B由Paris至Frankfurt,我們都可以說航機B是航機A的connecting flight,所以接駁的意思肯定包含shuttle 而區間一詞是指interval,並則無短或接駁的意思,而且區間相對短途/接駁而言始終是一個較少用的名詞,不及短途/接駁淺白 所以,短途及接駁均較區間為佳 ps. 我們當然是指華人Subway 08:52 2007年2月5日 (UTC)

其實我剛開始做NYCS navbox的時候用的應該就是"接駁線",只是個人對essolo的"區間線"用詞也覺得可以接受,因為的確有代表一個interval的意思,而個人認為短途不適合地鐵/捷運系統,而是比較適合傳統火車重軌鐵路系統,因為地鐵本身全線就不怎麼長了,而短途的"途"字有較為長遠的路徑的意思,根據台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8],「路途」=「路程」,而路程的解釋為「行程,兩地距離的遠近。西遊記˙第四十回:『你在東勝神洲,他這裏是西牛賀洲,路程遙遠,隔着萬水千山。』」,因此可以得知路途有長程的意思,就算稱為"短途"也還是有需要花一段時間才能從起點到終點的感覺,而這3列Shuttle的總路程並不會超過十幾分鐘,因此我不贊成在這裏使用短途線的名稱。
現在看來大家的交集點是在"接駁線"上,那我想可以一致的將三個條目的名稱改為"接駁線",各位認為如何?
Ps. "我們"也是華人。-- Nikopoley✪尼可波里|《舉手發言》 15:11 2007年2月5日 (UTC)
我支持將三個條目的名稱改為"接駁線"Subway 08:06 2007年2月7日 (UTC)
弟已移動完畢m(_ _)m--愛索 | 來泡茶 17:18 2007年2月7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