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叡 (北朝)
外觀
高叡(534年—569年),小名須拔,北齊神武帝高歡之弟趙郡王高琛之子[1]。
生平
[編輯]父親高琛因被伯父高歡責罰而杖斃。高叡出生三十日後便成為孤兒。高叡為人聰慧早熟,特別為高歡所喜愛,養於宮中,令游娘為他養母,待他如同其親生兒子。東魏興和年間,承襲父親爵位為南趙郡公[2]。
高叡四歲時才與母親北魏華陽公主相認,十歲時母親逝世,他的哀傷感動身邊的人,高歡認為自己的兒子無一能及高叡之孝順[3]。
550年,堂兄高洋受禪建立北齊時,高叡進封為趙郡王,食邑一千二百戶,遷為散騎常侍[4]。
高叡身長七尺,容儀甚偉,閑時學習吏職,有知人之鑒。天保二年(551年),高叡出任定州刺史,加撫軍將軍、六州大都督,當時年僅十七歲。天保三年(552年),加儀同三司。天保六年(555年),高洋下詔高叡統領山東兵數萬監築長城[5]。
天保七年(556年),文宣帝下詔高叡以本官都督滄、瀛、幽、安、平、東燕六州諸軍事、滄州刺史。天保八年,徵高叡赴鄴城,仍除北朔州刺史,都督北燕、北蔚、北恆三州,及庫推以西黃河以東長城諸鎮諸軍事。高叡整頓內政軍備,大為兵民所安,其中因高叡禱告而得之水泉至今仍名為「趙郡王泉」[6]。
高叡為文宣帝高洋、孝昭帝高演及武成帝高湛信任,歷任要職,官至太尉。但是因為高叡長期執掌朝政、聲譽名望日增,後來高湛亦漸漸因妒忌而疏遠他[7]。武成帝駕崩後,高叡與馮翊王高潤、安德王高延宗及元文遙等於天統五年(569年)上奏後主高緯及太后,要求將佞臣和士開調任外職。胡太后不悅,暗中使劉桃枝於雀離佛院殺死高叡,死時只三十六歲。大霧三日,朝野皆為其冤感到可惜。期年後,後主下詔以王禮葬高叡,但是最終無贈諡號[8]。
家庭
[編輯]夫人
[編輯]兒女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子叡嗣。叡小名須拔。
-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尋亂高祖後庭,高祖責罰之,因杖而斃,時年二十三。……生三旬而孤,聰慧夙成,特為高祖所愛,養於宮中,令游娘母之,恩同諸子。魏興和中,襲爵南趙郡公。
-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至四歲,未嘗識母,其母則魏華陽公主也。有鄭氏者,叡母之從母姊妹之女,戲語叡曰:「汝是我姨兒,何因倒親遊氏。」叡因問訪,遂精神不怡。高祖甚以為怪,疑其感疾,欲命醫看之。叡對曰:「兒無患苦,但聞有所生,欲得暫見。」高祖驚曰:「誰向汝道耶?」叡具陳本末。高祖命元夫人令就宮與叡相見,叡前跪拜,因抱頭大哭。高祖甚以悲傷。語平秦王曰:「此兒天生至孝,我兒子無有及者。」遂為休務一日。叡初讀《孝經》,至「資於事父」,輒流涕歔欷。十歲喪母,高祖親送叡至領軍府,為叡發喪,與聲殞絕,哀感左右,三日水漿不入口。高祖與武明婁皇后殷勤敦譬,方漸順旨。居喪盡禮,持佛像長齋,至於骨立,杖而後起。高祖令常山王共臥起,日夜說喻之。並敕左右不聽進水,雖絕清漱,午後輒不肯食。由是高祖食必喚叡同案。其見湣惜如此。高祖崩,哭泣嘔血。及壯,將為婚娶,而貌有戚容。世宗謂之曰:「我為爾娶鄭述祖女,門閥甚高,汝何所嫌而精神不樂?」叡對曰:「自痛孤遺,常深膝下之慕,方從婚冠,彌用感切。」言未卒,嗚咽不自勝。世宗為之憫默。勵己勤學,常夜久方罷。武定末,除太子庶子。
-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顯祖受禪,進封爵為趙郡王,邑一千二百戶,遷散騎常侍。
-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叡身長七尺,容儀甚偉,閑習吏職,有知人之鑒。二年,出為定州刺史,加撫軍將軍、六州大都督,時年十七。叡留心庶事,糾摘姦非,勸課農桑,接禮民儁,所部大治,稱為良牧。三年,加儀同三司。六年,詔叡領山東兵數萬監築長城。於時盛夏六月,叡在途中,屏除蓋扇,親與軍人同其勞苦。而定州先有冰室,每歲藏冰,長史宋欽道以叡冒犯暑熱,遂遣輿冰,倍道追送。正值日中停車,炎赫尤甚,人皆不堪,而送冰者至,咸謂得冰一時之要。叡乃對之嘆息雲 :「三軍之人,皆飲溫水,吾以何義,獨進寒冰,非追名古將,實情所不忍。」遂至消液,竟不一嘗。兵人感悅,遐邇稱嘆。先是,役徒罷作,任其自返。丁壯之輩,各自先歸;羸弱之徒,棄在山北,加以饑病,多致僵殞。叡於是親帥所部,與之俱還,配合州鄉,部分營伍,督帥監領,強弱相持,遇善水草,即為停頓,分有餘,贍不足,屯以全者十三四焉。
-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七年,詔以本官都督滄、瀛、幽、安、平、東燕六州諸軍事、滄州刺史。八年,徵叡赴鄴,仍除北朔州刺史,都督北燕、北蔚、北恆三州,及庫推以西黃河以東長城 諸鎮諸軍事。叡慰撫新遷,量置烽戍,內防外禦,備有條法,大為兵民所安。有無水之處,禱而掘井,鍬鍤裁下,泉源湧出,至今號曰趙郡王泉。
-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九年,車駕幸樓煩,叡朝於行宮,仍從還晉陽。時濟南以太子監國,因立大都督府,與尚書省分理衆事,仍開府置佐。顯祖特崇其選,乃除叡侍中、攝大都督府長史。叡後因侍宴,顯祖從容顧謂常山王演等曰:「由來亦有如此長史不?吾用此長史何如?」演對曰:「陛下垂心庶政,優賢禮物,須拔進居蟬珥之榮,退當委要之職,自昔以來,實未聞如此銓授。」帝曰:「吾於此亦自謂得宜。」十年,轉儀同三司、侍中、將軍、長史,王如故。尋加開府儀同三司、驃騎大將軍、太子太保。皇建初,行幷州事。孝昭臨崩,預受顧托,奉迎世祖於鄴,以功拜尚書令,別封浮陽郡公,監太史,太子太傅,議律令。又以討北狄之功,封潁川郡公。復拜尚書令,攝大宗正卿。天統中,追贈叡父琛假黃鉞,母元氏贈趙郡王妃,諡曰貞昭,華陽長公主如故,有司備禮儀就墓拜授。時隆冬盛寒,叡跣步號哭,面皆破裂,嘔血數升。及還,不堪參謝,帝親就第看問。拜司空,攝錄尚書事。突厥嘗侵軼至幷州,帝親禦戎,六軍進止皆令取叡節度。以功復封宣城郡公。攝宗正卿,進拜太尉,監議五禮。叡久典朝政,清真自守,譽望日隆,漸被疏忌,乃撰古之忠臣義士,號曰《要言》,以致其意。
-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世祖崩,葬後數日,叡與馮翊王潤、安德王延宗及元文遙奏後主雲 :「和士開不宜仍居內任。」並入奏太后,因出士開為兗州刺史。太后曰:「士開舊經驅使,欲留過百日。」叡正色不許。數日之內,太后數以為言。有中官要人知太后密旨,謂叡曰:「太后意既如此,殿下何宜苦違。」叡曰:「吾國家事重,死且不避,若貪生茍全,令國家擾攘,非吾志也。況受先皇遺旨,委寄不輕。今嗣主幼沖,豈可使邪臣在側。不守之以正,何面戴天。」遂重進言,詞理懇切。太后令酌酒賜叡。叡正色曰:「今論國家大事,非為卮酒!」言訖便出。其夜,叡方寢,見一人可長丈五,臂長丈餘,當門向床,以臂壓叡,良久,遂失所在。叡意甚惡之,便起坐獨嘆曰:「大丈夫命運一朝至此!」恐為太后所殺,旦欲入朝,妻子咸諫止之。叡曰:「自古忠臣,皆不顧身命,社稷事重,吾當以死效之,豈容令一婦人傾危宗廟。且和士開何物豎子,如此縱橫,吾寧死事先皇,不忍見朝廷顛沛。」至殿門,又有人曰:「願殿下勿入,慮有危變。」叡曰:「吾上不負天,死亦無恨。」入見太后,太后復以為言,叡執之彌固。出至永巷,遇兵被執,送華林園,於雀離佛院令劉桃枝拉而殺之,時年三十六。大霧三日,朝野冤惜之。期年後,詔聽以王禮葬,竟無贈諡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