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何氏家族墓
外觀
雙溪何氏家族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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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遂寧市射洪縣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63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雙溪何氏家族墓位於四川省遂寧市射洪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雙溪何氏家族墓位於四川省遂寧市射洪縣雙溪鄉鶴橋村2組何家山半坡,是何氏後人為其先祖何連攀夫婦修建的墓宅,坐南朝北,佔地面積約500平方公尺。長方形土塚四周用條石層層圍砌,塚長7公尺,寬4公尺,高2.2公尺。塚前四方形碑樓建於清同治四年(1865),仿木石質結構,方形台基,滾龍抱柱,重簷攢尖頂,頂尖作葫蘆形,四角有抱鼓石,寬2.3公尺,高5公尺。碑樓四面有精美的浮雕花卉、鳥獸、人物、戲劇、龍鳳圖案共32幅,兩側還保存有圓雕石獅一對。雙溪何氏家族墓造型獨特,雕刻精美,對於研究清代墓葬和「湖廣填四川」移民史、四川人口發展史有重要價值。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新發現。
註釋
[編輯]-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