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住宅及城市發展部
外觀
美國政府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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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住宅及城市發展部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65年9月9日 |
機構類型 | 住房部[*]、美國聯邦行政部門 |
機構駐地 | 美國華盛頓特區西南區第7街451號羅伯特·C·韋弗聯邦大樓 |
僱員數目 | 8416人(2014年) |
年度預算額 | 326億美元(2014年) |
機構首長 | 部長:阿德里安·托德曼(代理) 副部長:空缺 |
上級部門 | 美國聯邦政府 |
網站 | 官方網站 |
影像資料 | |
美國住房和城市發展部總部大樓 |
美國住宅及城市發展部(英語: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縮寫:HUD;中國大陸譯為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台灣譯為美國住宅及城市發展部),簡稱住城部,是美國內閣部門之一,負責制定和執行有關住房和大都市規劃的政策。
沿革
[編輯]美國住宅及城市發展部成立於1965年9月9日。1966年1月13日改為現名。
職責
[編輯]美國住宅及城市發展部承擔下列職責:
- 社區計劃和發展。主要負責管理有關社區發展的計劃和財政援助項目,以提高社區自身發展和管理的能力;向無家可歸者提供住所。
- 合理住房和機會均等。主要負責制定和執行有關合理住房的法律和規章制度,防止在住房方面的歧視。
- 住房。主要負責為新建住房和翻建住房提供財政援助,包括為老年人、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和多人口家庭提供幫助。
- 政策發展和研究。主要負責住房的試驗和研究;進行有關住房和社區發展問題的背景分析研究和重點評估;進行有關住房市場的研究,對現行和計劃中的項目進行分析;評估新住房和建築材料及技術的使用等。
機構設置
[編輯]美國住宅及城市發展部設美國住宅及城市發展部長(Secretary,行政等級第一級)、次長(Under Secretary,行政等級第三級)、助理部長(Assistant Secretary,行政等級第四級〔相當於司局長級〕)三級官員。司局長級官員按職責分為行政管理助理部長、社區計劃和發展助理部長、國會和政府部門間關係助理部長、合理住房和機會均等助理部長、住房助理部長兼聯邦住房局局長、政策發展研究助理部長、公共事務助理部長、公眾和印第安人住房助理部長八個司局級助理部長職位。
- 聯邦局
- 辦公室、中心、圖書館和大學
- 住房和城市發展大學
- 安全辦公室
- 應急管理辦公室
- 住房和城市發展部警察
- 國立住房和城市發展大學
- 管理和行政
- 管理辦公室
- 行政辦公室
- 行政法規辦公室
- 道德辦公室
- 合規辦公室
- 原住民事務辦公室
- 司法事務辦公室
- 衛生辦公室
- 政策發展和研究辦公室
- 首席人力資源官辦公室
- 財務總監辦公室
- 首席人力資本官辦公室
- 首席技術官辦公室
- 總法律顧問辦公室
- 首席採購官
- 首席信息安全官辦公室
- 首席運營官辦公室
- 通訊辦公室
- 總監察長辦公室
- 統計辦公室
- 情報辦公室
- 國際事務辦公室
- 信仰和鄰里夥伴關係中心
- 部門執法中心
- 社區規劃與發展辦公室
- 國會和政府間關係辦公室
- 平等就業機會辦公室
- 公平住房和平等機會辦公室
- 外地政策和管理辦公室
- 健康住宅和鉛危害控制辦公室
- 聽證會和上訴辦公室
- 勞資關係辦公室
- 政策發展與研究辦公室
- 公共事務辦公室
- 公共和印第安人住房辦公室(PIH)
- 小型和弱勢企業利用辦公室
- 可持續住房和社區辦公室
- 所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