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太空政策
美國太空政策是美國總統喬治·獲加·布殊於2006年8月31日批准的新太空政策.
新太空政策的最大不同是美國反對在外太空禁止武器,並且指出美國有權力禁止敵視美國利益的國家進入外太空。
背景
[編輯]近五十年來,美國的太空政策是,美國讓世界的太空探索、利用、發展建立在一個堅實的平民化、商業化和國家安全的基礎上。太空活動改變了美國人民和世界人民的生活,加強了安全防衛,保護了生態環境,加速了資訊的傳遞,服務了經濟增長,使人們觀察世界和宇宙的眼光發生了徹底改變。許多民族、銀行、商人,企業家對太空的利用日益增多。[1]
這個世紀,美國奉行的政策是:太空的有效利用者較非有效利用者將會更加繁榮、安全並奠定更有利的局面;對於美國來說,在太空的行動自由和美國海軍、空軍的自由一樣重要;為了提高認知、加強探索、增加利益和加強國家安全,美國必須擁有健全、高效、有力的太空實力[1]。
小布殊要求美國國防部長用「太空實力」來加強導彈預警系統以至多層綜合防禦。1996年的克林頓政策的部分與此有着相似之處。美國太空的總體政策自1978年卡特政府的PD/NSC-37問世以來改變不大。國家安全委員會和美國國防部曾強調政策的連續性,但是這兩個政策的目標差異性還是顯而易見的。
小布殊的首要目標是「加強國家對於太空的領導,確保美國的太空實力足以保障美國未來的國家安全、領土完整,足以應對別國的政策目標」和「美國基於太空的研究不受阻礙」。"
卡特政策在大體框架下粗略地規定了「美國將在維護自衛權利的前提下從事太空活動」[2],列根的太空政策大體上維持了原意,克林頓的首要目標則是「通過人工或儀器加強對地球、太陽系以至宇宙的探索」並「鞏固、加強美國的國防建設」。克林頓的太空政策與卡特和列根的政策相同之處是「美國的太空行動將為國家安全提供幫助」,包括「為美國自身的安全和對盟友承諾的保護提供保障;警告、勸阻敵方攻擊,必要時抵禦入侵;保證敵對勢力無法阻止美國對太空的利用;必要時對敵對勢力的太空設備和太空服務採取行動」。[3]
克林頓政策還指出,在既定的步驟「與締約的責任一致」時,美國將發展並運作「用以保障在太空的行動自由而對太空的控制能力」。布殊政策接受了現行的國際準則,陳述道:「對於那些新興的阻礙美國合理利用太空的法律制度和諸多限制,美國一定會阻止它們。」
原則
[編輯]- 美國遵守在各國共有及以和平的目的開發和利用外太空,並允許進行美國國防和情報相關行為來維護國家利益;
- 美國拒絕任何針對外太空、天體或其中一部分的主權要求,並拒絕任何對美國的行動以及從太空中獲取數據的行為進行限制;
- 美國將尋求與其他國家進行合作,和平利用外太空,以擴展太空的利益、加強太空開發,以及保護和促進世界自由;
- 美國認為太空系統擁有通行權和不受干擾的運行權。在此原則下,美國將針對其太空系統有目的的干擾視為對其權利的侵害;
- 美國認為太空能力——包括場所和太空區段以及輔助聯結——對其國家利益至關重要。在此原則下,美國將保護其權利、能力及太空行為的自由,阻止其它妨害以上權利或有意這麼做而發展能力的行為;有必要採取行動保護其太空能力;對干擾行為作出回應;並在必要時反對敵視美國國家利益的空間開發行為;
- 美國將反對新的合法政權或其它限制以禁止或限制美國進入或利用太空的行為。提出的武器控制協議或約束不能削弱美國以國家利益為目的對太空的研究、開發、測試、運作或其他行為;
- 美國鼓勵並推動正在增長的企業化商用太空區段。為此,美國政府將在實際範圍中最大程度地利用商用太空能力,並保障國家安全[1]。
太空目標
[編輯]- 強化本國在太空的領先地位,並確保太空能力能夠促進美國的國家安全、本土安全及外交政策目標;
- 使美國在太空中的行動不受干擾地進行,以捍衛本國的利益;
- 實行並維持創新性人類及機械開發項目,目的是擴展人類在太陽系中的存在範圍;
- 增加民用開發、科學探索和環境行為帶來的利益;
- 建立一個有活力和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國內商用太空區段,以促進創新、強化美國的領先地位,以及維護國家、本土和經濟安全;
- 建立一個活力充沛的科學技術基礎,支持國家安全、本土安全以及民用太空行為;
- 鼓勵與外國和/或團體進行國際合作,進行互利的太空行為,進一步促進對太空的和平開發利用,同時推進國家安全、本土安全及外交政策目標[1]。
爭議
[編輯]一個名為亨利·斯蒂姆森中心的無黨派智囊團正在關注太空武器的議題,它認為此政策的變化會加劇國際間對美國可能尋求發展、測試和部署太空武器的猜疑。他說政府拒絕就此議題開展磋商甚至拒絕非正式討論將使這種擔心增強。
一些國家正推動開展禁止太空武器的談判,而美國正是少數對此持反對態度的國家之一。儘管美國曾在聯合國禁止太空武器的提案上投過棄權票,但去年十月其第一次投票反對進行磋商的提案,這是唯一的一張反對票,贊成票則達到了160張。
有人認為美國的太空政策違反了旨在禁止在太空裏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WMD)的外太空條約。但是,自最近中國進行了一次未對外宣佈的反衛星武器試驗後,禁止太空武器的爭論變得複雜化。中國支持出台禁令,並在進行未公開的試驗前一再宣稱其不具有反衛星武器,以及其對太空報着完全和平的意圖。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1.3 US National Space Policy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PD/NSC-37, National Space Policy, May 11, 1978. spp.fas.org. [2022-1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02).
- ^ NATIONAL SPACE POLICY. www.globalsecurity.org. [2022-1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