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猴的分類學
外觀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7年1月9日) |
狐猴的分類學歷史可以追溯到1758年,當卡爾·林奈首次將它們分類時,狐猴分類學仍然存在爭議,大約有70到100種物種和亞種被識別,這個主意取決於術語「物種」是如何定義的。在馬達加斯加經歷了各種各樣進化,狐猴已經多樣化,以填補通常由其他類型的哺乳動物填充的地方。他們包括世界上最小的靈長類動物,並且曾經包括一些最大的靈長類動物。自從人類大約2000年來到這裏,狐猴已經限制在10%,或大約6萬平方公里(23,000平方英里)面積里,並且許多狐猴物種面臨滅絕。對狐猴保護的關注影響了狐猴分類學,因為不同的物種比亞種獲得更多的保護注意。
中間和其他狐猴的關係對家庭及其以上的狐猴分類學產生了最大的影響。這種關係的遺傳分析也澄清了狐猴系統發育,並支持狐猴漂浮到馬達加斯加的假說。儘管對系統發育普遍一致,分類學仍在辯論中。在類屬水平上,分類從1931年以來相對穩定,但自那時以來已經認識到一些其他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