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四大護法 (基本法)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香港政壇,四大護法中國內地四位法學家肖蔚雲邵天任許崇德吳建璠之合稱[1][2][3][4],上述四人皆已作古。夏勇有時亦被視為四大護法之一。

四大護法因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釋法問題多次為中央人民政府發言而得名。如2004年各界爭取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的時候,肖蔚雲曾表示香港任何形式的公投都違反《基本法》。對於至今數次的人大釋法事件,四大護法都有公開發言。[5][6]

參考

[編輯]
  1. ^ 許崇德: 為護法仍奮當年勇. 中國評論通訊社. 2007-06-26 [2012-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3) (中文). 
  2. ^ 蕭蔚雲病逝享年八十一. 東方日報. 2005-01-23 [2012-05-23]. [永久失效連結]
  3. ^ 童之問. 《基本法》“大护法”邵天任. 網易新聞. 2012年9月 [2012-05-23]. [永久失效連結]
  4. ^ 為「港產四大護法」畫像. 鏡報. 2004-08, (325) [2012-05-23]. [永久失效連結]
  5. ^ 「朕即法律」在香港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大紀元》2005/04/04
  6. ^ 中共「四大護法」之一蕭蔚雲澳門病逝. 大紀元. 2005-01-24 [2012-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4).